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UPS及EPS安装工程 | 验收部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工长 | |||||||||||||||||
分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 施工班组长 | |||||||||||||||||
施 工 执 行 标 准 及 编 号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 ||||||||||||||||||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 施 工 单 位 检 查 评 定 记 录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 |||||||||||||||||
主 控 项 目 | 1.UPS及EPS的整流、逆变、静态开关、储能电池或蓄电池组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内部接线应正确、可靠不松动,紧固件应齐全 | UPS及EPS的整流及配件均符合设计要求,内部接线正确、可靠,紧固件齐全 | 经检查,主控项目1~6项全部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
2. UPS及EPS的极性应正确,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试验调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 极性正确,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试验调整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 ||||||||||||||||||
3.EPS的检查 | 8.1.3条 | 各项检查符合规范规定 | |||||||||||||||||
4.UPS输入、输出端对地间绝缘电阻值 | ≥2MΩ | ||||||||||||||||||
5. UPS及EPS连线及出线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 | ≥0.5MΩ | ||||||||||||||||||
6.UPS输出端的系统接地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 系统接地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 | ||||||||||||||||||
一 般 项 目 | 1.安放UPS的机架或金属底座的组装应横平竖直、紧固件齐全,水平度、垂直度允许偏差≤1.5‰ | 机架横平竖直、紧固件齐全,水平度、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 经检查,一般项目1~6项全部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
2.引入或引出UPS及EPS的主回路绝缘导线、电缆和控制绝缘导线、电缆应分别穿钢导管保护,当在电缆支架上或在梯架、托盘和线槽内平行敷设时,其分格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绝缘导线、电缆的屏蔽护套接地应连接可靠、紧固件齐全,与接地干线应就近连接 | 引入或引出UPS及EPS的主回路绝缘导线、电缆和控制绝缘导线、电缆已分别穿钢导管保护;绝缘导线、电缆的屏蔽护套接地连接可靠、紧固件齐全 | ||||||||||||||||||
3. UPS及EPS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有标识。 | 已可靠连接,且有标识 | ||||||||||||||||||
4.UPS正常运行时产生的A声级噪声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 A声级噪声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 ||||||||||||||||||
共实测 点,其中合格 点、不合格 点,合格点率 %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经检查,质保资料齐全,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要求,该检验批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 应有的质保资料完整,经旁站检查及验收,该检验批施工质量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工程 | 验收部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工长 | ||||||||||||||||
分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 施工班组长 | ||||||||||||||||
施 工 执 行 标 准 及 编 号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 施 工 单 位 检 查 评 定 记 录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 ||||||||||||||||
主 控 项 目 | 1.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全长不大于30m时,不应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m~30m应增加一个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 | 金属梯架、托盘、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可靠,全长26m,有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 经检查,两项主控项目合格 | |||||||||||||||
2.电缆梯架、托盘和槽盒转弯、分支处宜采用专用连接配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梯架、托盘和槽盒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 转弯、分支处采用专用连接配件,弯曲半径符合规范要求 | |||||||||||||||||
一 般 项 目 | 1.当直线段钢制或塑料梯架、托盘和槽盒长度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梯架、托盘和槽盒长度超过15m时,应设置伸缩节;当梯架、托盘和槽盒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 | 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已设置补偿装置 | 在现场实测20点,其中合格18点,合格率为90%,其它一般项目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
2. 梯架、托盘和槽盒与支架间及与连接板的固定螺栓应紧固无遗漏,螺母应位于梯架、托盘和槽盒外侧;当铝合金梯架、托盘和槽盒与钢支架固定时,应有相互间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 | 螺栓紧固无遗漏,位置位于梯架、托盘和槽盒外侧 | |||||||||||||||||
3.当设计无要求时,梯架、托盘和槽盒及支架安装应符合11.2.3条规定 | 穿越防火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有防火隔堵措施,在电气竖井内的电缆梯架按规定设置称重支架、固定支架 | |||||||||||||||||
4.支架间距 | 水平安装 | 1.5~3.0m | ||||||||||||||||
垂直安装 | ≤2m | |||||||||||||||||
4.支吊架设置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支吊架安装应牢固、无明显扭曲;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应饱满;膨胀螺栓固定时,螺栓应选用适配、防松零件齐全、连接紧固 | 支吊架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无扭曲,与预埋件焊接的焊缝饱满 | |||||||||||||||||
5.金属支架应进行防腐,位于室外及潮湿场所的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 金属支架已防腐 | |||||||||||||||||
共实测 点,其中合格 点、不合格 点,合格点率 %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经检查,质保资料齐全,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要求,该检验批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 应有的质保资料完整,经旁站检查及验收,该检验批施工质量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导管敷设安装工程 | 验收部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工长 | ||||||||||||||||
分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 施工班组长 | ||||||||||||||||
施 工 执 行 标 准 及 编 号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 施 工 单 位 检 查 评 定 记 录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 ||||||||||||||||
主 控 项 目 | 1.金属导管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 12.1.1条 | 金属导管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符合规范规定 | 经检查,导管连接紧密,接地完整、可靠,主控项目1~4项合格。 | ||||||||||||||
2.铜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或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 铜导管未采用对口熔焊连接 | |||||||||||||||||
3.塑料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 | 12.1.3条 | 绝缘导管在墙上剔槽埋设、保护层为20mm,用M10的水泥砂浆保护 | ||||||||||||||||
4.导管穿越密闭或防护密闭隔墙时,应设置预埋套管,预埋套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 12.1.4条 | 导管穿越密闭隔墙时设置了预埋套管,其制作和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 ||||||||||||||||
一 般 项 目 | 1.导管的弯曲半径 | 12.2.1条 | 导管的弯曲半径符合规范所要求的弯曲半径 | 经检查,线导管埋设的深度实测符合要求,管口安装的高度一致,符合规范要求,明电气导管安装较整齐,实测38点,合格35点,合格点率92.1%,一般项目共10项,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合格 | ||||||||||||||
2.导管支架安装 | 12.2.2条 | 金属支架已进行防腐,导管支架安装牢固,无明显扭曲 | ||||||||||||||||
3.暗配的导管表面埋设深度与建构筑物表面的距离 | ≥15mm | |||||||||||||||||
4.进入配电(控制)柜、台、箱内的导管管口,当箱底无封板时,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 | 50~80mm | |||||||||||||||||
5.室外导管敷设 | 12.2.5条 | 埋地敷设的导管埋地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导管的管口在穿入绝缘导线、电缆后已做密封处理 | ||||||||||||||||
6.明配电气导管的管卡设置 | 12.2.6条 | 导管的卡具间距均匀,导管排列整齐、牢固,终端和弯头的中点距离实测在150~500mm内设有管卡 | ||||||||||||||||
7.塑料导管敷设 | 12.2.7条 | 塑料导管管口光滑,直埋导管穿出地面处已按要求装设有保护管,导管补偿装置齐全 | ||||||||||||||||
8.可弯曲金属导管及柔性导管敷设 | 12.2. | 柔性导管已按要求采用专用接头连接,防液型导管连接处密封良好,无损伤 | ||||||||||||||||
9.柔性导管长度 | 动力工程 | ≤0.8m | ||||||||||||||||
照明工程 | ≤1.2m | |||||||||||||||||
10.导管穿越外墙时应设置防水套管,且应做好防水处理;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敷设时,宜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宜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 已设置防水套管,并做好防水措施 | |||||||||||||||||
共实测 点,其中合格 点、不合格 点,合格点率 %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经检查,质保资料齐全,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要求,该检验批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 应有的质保资料完整,经旁站检查及验收,该检验批施工质量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电缆敷设安装工程 | 验收部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工长 | ||||||
分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 施工班组长 | ||||||
施 工 执 行 标 准 及 编 号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 施 工 单 位 检 查 评 定 记 录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 ||||||
主 控 项 目 | 1.金属电缆支架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 经检查,金属电缆支架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 经检查,金属电缆支架和保护导体连接可靠,电缆无损伤,五项主控项目符合要求,合格 | |||||
2.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 电缆敷设未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 |||||||
3.除设计要求外,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应相同 | 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型号、规格、长度相同 | |||||||
4.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独穿于钢导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合磁路 | 全部是三相五线电缆,无交流单芯电缆独穿一钢导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未形成闭合磁路 | |||||||
5.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 | 13.1.6条 | |||||||
6.电缆的敷设和排列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矿物绝缘电缆敷设在温度变化大的场所、振动场所或穿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采取“S”或“Ω”弯 | 电缆的敷设和排列布置符合设计要求 | |||||||
一 般 项 目 | 1.电缆支架安装 | 13.2.1条 | 电缆支架层间最小距离符合表13.2.1-1要求,支架与预埋件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螺栓适配、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支架安装牢固、无扭曲 | 经检查,电缆敷设正确,电缆安装的距离固定,符合规范要求 | ||||
2.电缆转弯处的最小弯曲半径 | 表11.1.2 | 电缆转弯处的最小弯曲半径符合表11.1.2 | ||||||
3.垂直或大于 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 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固定,符合要求 | |||||||
4.电缆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表13.2.2的规定 | 电缆支持点间距符合表13.2.2的规定 | |||||||
5.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与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 电缆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 |||||||
6.无挤塑外保护层电缆金属护套与金属支(吊)架直接接触的部位应采取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 已采取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 |||||||
7.当电缆通过墙、楼板或室外敷设穿导管保护时,导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 符合规范要求 | |||||||
8.电缆的标志牌 | 13.2.4条 | 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标志齐全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经检查,质保资料齐全,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要求,该检验批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 应有的质保资料完整,经旁站检查及验收,该检验批施工质量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安装工程 | 验收部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工长 | |||||||||||||
分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 施工班组长 | |||||||||||||
施 工 执 行 标 准 及 编 号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 施 工 单 位 检 查 评 定 记 录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 |||||||||||||
主 控 项 目 | 1.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 | 经检查,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敷设于相同的金属槽盒内 | 经检查,槽盒内导线敷设符合要求,三项主控项目合格 | ||||||||||||
2.除设计要求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线路的绝缘导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 |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线路的绝缘导线穿于不同导管内 | ||||||||||||||
3.绝缘导线接头应设置在专用接线盒(箱)或器具内,不得设置在导管和槽盒内,盒(箱)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 | 绝缘导线接头设置在专用接线盒内,盒的位置便于检修 | ||||||||||||||
一 般 项 目 | 1.除塑料护套线外,绝缘导线应采取导管或槽盒保护,不可外露明敷 | 绝缘导线已采取导管保护 | 经检查,导线色标统一,在线槽内敷设的导线符合设计要求,电线在线槽内绑扎点距离实测10点,合格9点,合格率为90% | ||||||||||||
2.与槽盒连接的接线盒(箱)应选用明装盒(箱);配线工程完成后,盒(箱)盖板应齐全、完好 | 接线盒选用的明装盒,配线完成后,盒的盖板齐全、完好 | ||||||||||||||
3.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构)筑物的绝缘导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 | 导线的颜色统一,相线、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线颜色符合规范要求 | ||||||||||||||
4.槽盒内敷线 | 14.2.5条 | 槽盒内的导线已按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敷设 | |||||||||||||
5.绝缘导线在槽盒内绑扎点距离 | ≤1.5m | ||||||||||||||
共实测 点,其中合格 点、不合格 点,合格点率 %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经检查,质保资料齐全,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要求,该检验批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 应有的质保资料完整,经旁站检查及验收,该检验批施工质量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 安装工程 | 验收部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工长 | ||||||||||||||
分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 施工班组长 | ||||||||||||||
施 工 执 行 标 准 及 编 号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 施 工 单 位 检 查 评 定 记 录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 ||||||||||||||
主 控 项 目 | 1.塑料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饰面内 | 经全数检查,塑料护套线敷设符合规范要求 | 经检查,塑料护套线敷设符合要求 | |||||||||||||
2.塑料护套线与保护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紧贴和交叉处及穿梁、墙、楼板处等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 | 已采取保护措施 | |||||||||||||||
3.塑料护套线在室内沿建筑物表面水平敷设距地面高度 | ≥2.5m | |||||||||||||||
4. 塑料护套线在室内沿建筑物表面垂直敷设时距地面高度1.8m以下的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 | 已采取保护措施 | |||||||||||||||
一 般 项 目 | 1.当塑料护套线侧弯或平弯时,其弯曲处保护套和导线绝缘层均应完整无损伤,侧弯和平弯弯曲半径应分别不小于护套线宽度和厚度的3倍 | 弯曲处保护套和导线绝缘层完整无损伤,侧弯和平弯弯曲半径符合要求 | 经检查,一般项目1~6项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
2.塑料护套线进入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其护套层应进入盒(箱)或设备、器具内,护套层与盒(箱)入口处应密封 | 进入盒的塑料护套线,其护套层进入了盒内,入口处密封完好 | |||||||||||||||
3.塑料护套线的固定 | 15.2.3条 | |||||||||||||||
4.护套线固定点距离 | 150~200mm | |||||||||||||||
5.线卡距终端、转弯中点、盒(箱)、设备或器具边缘的距离 | 50~100mm | |||||||||||||||
6.多根塑料护套线平行敷设的间距应一致,分头和弯头处应整齐,弯头应一致 | 平行敷设的间距一致,分头和弯头处整齐 | |||||||||||||||
共实测 点,其中合格 点、不合格 点,合格点率 %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经检查,质保资料齐全,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要求,该检验批评定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 应有的质保资料完整,经旁站检查及验收,该检验批施工质量评定合格。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