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专)复习题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称为( D)
A.经济行为 B.法律事实 C.法律事件 D.法律行为
2.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C )
A.回扣的给付与接受是在帐外暗中进行的
B.回扣是一种商业贿赂行为
C.回扣与佣金的主要差别在在于金额,如果金额大(超过5000元)认定为回扣,金额小(小于5000元)则为佣金
D.商业销售中的折扣必须明示并如实入帐
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若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A)
A.违约责任 B.填补责任 C.赔偿责任 D.连带责任
4.更改下列( D)票据还有效。
A.票据金额 B.票据日期 C.收款人名称 D.付款人名称
5.下列主体中属于宏观部门的是(D )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B.商务部
C.国土资源部 D.中国人民银行
6.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下面关于股东(大)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D)
A.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B.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D.股东(大)会会议只能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7.下列关于我国公司董事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B)
A.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B.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没有公司职工代表
C.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D.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一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8.下列关于我国监事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C)
A.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B.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
C.国有企业中监事会的为国家工作人员,而专职监事则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是聘请的专家
D.国有企业监事会中的、专职监事和派出监事不得在同一企业连任
9.根据《公司法》,下列关于经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D)
A.经理与董事会之间是聘用关系
B.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C.经理可以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D.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或者解聘
10.2017年5月2日,李某家中吊扇扇叶掉下将其砸伤,经鉴定,其原因为设计不合理,扇叶不够稳固而落下。本案中,可以依下列何种依据判定生产者承担责任( A)
A.产品存在的缺陷 B.产品买卖合同的约定
C.产品默示担保条件 D.产品明示担保条件
11.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分类(C )
A.总公司与分公司 B.母公司与子公司
C.人和公司与资合公司 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性公司
12.下列不属于消费者基本权利的是(D )
A.安全权 B.知悉权 C.选择权 D.名誉权
13.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B )
A.国家权力机关 B.
C.特殊企业 D.经授权的其他组织
14.下列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D)
A.经营考散布无根据的事实,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声誉
B.投标者事先与招标者达成协议,最后由其中标
C.煤气公司要求其用户购买某品牌的煤气炉
D.某公司不知其职员提供的技术信息是某企业商业秘密的泄露,已使用于其产品制造。
15.下列关于税收的形式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D)
A.强制性 B.固定性 C.无偿性 D.权利来源性
16.我国《价格法》规定的价格机制是( D)
A.市场调节价 B.指导价
C.定价 D.宏观经济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
17.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B
A.个人全部财产;其特定资产 B.其出资额;其全部资产
C.其出资额;其经营资产 D.其个人全部财产;其全部资产
18.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国家机关是经济活动的主体( )A
A.国家对外签订贷款合同 B.城市管理部门依法驱逐不法摊贩
C.房屋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进行拆迁 D.民政部门为退休职工发放退休金
19.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国家机关是经济活动的主体( A)
A.国家对外签订贷款合同 B.城市管理部门依法驱逐不法摊贩
C.房屋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进行拆迁 D.民政部门为退休职工发放退休金
20.列关于对经营者不法行为的监督权的行使主体,说法不当的是(C )
A.国家工商行政机关应依职权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
B.大众媒体应在对经营者的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
C.消费者只能对与自己当次消费行为有关的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
D.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行使监督权
(二)多项选择题
21.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设监事会( A B)
A.公司规模较小 B.股东人数较少
C.特殊企业 D.经授权的其他组织
22.以下可以成为经济活动主体的是(ABCD )
A.企业 B.个体经营者
C.承包企业的个人 D.国家
23.国家或对特殊企业的控制主要是在以下方面( ABCD)
A.营业规则 B.价格控制
C.经营决策和特别财会制度 D.监察制度
24.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下列商品的行为,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BCD)
A. 销售鲜活商品
B. 销售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
C. 销售积压商品
D. 因清偿债务,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25.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BCD )
A.无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一人公司
二.判断题
1.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征税对象( V)
2.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V)
3.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受法律保护的消费权益(V )
4.分公司与子公司都不是法人( X)
5.“产品质量责任即是产品责任”这一命题是( X)
第二部分:主观题
三.简答题
1.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123
答: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例如,通过商业洽谈、合作开发研究、参观学习等机会套取、刺探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所谓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所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如果将该秘密再行披露或使用,即构成双重侵权;倘若第三人从侵权人那里获悉了商业秘密而将秘密披露或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合法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可能是与权利人有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也可能是权利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知情人,上述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单位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即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知悉其为他人的商业秘密,并明知或应知系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依然获取、使用、披露该秘密,所以法律将这种行为也作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来对待。
2.简述税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税收法定原则、
2、税法公平原则、
3、税法效率原则
4、税法社会原则。
四.论述题
联系实际,试论国家应如何价格总水平。
五.案例分析
2018年11月20日,甲花12000元在市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照相机。使用不到一个月,照相机出现故障,甲找到商场要求维修,可商场包经理声称:“生产厂家已把维修费用返还给保修单上所列的维修单位,而且商场与生产厂家及修理者之间订有合同,明确规定:凡录照相机出现质量问题均由用户送交修理者负责维修。商场只是代销单位,不承担三包责任。”由于到维修单位修理距离遥远,甲专程送修很不方便,因此发生了纠纷。
问题:甲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何在?
答: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可见国家对质量问题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该案中照相机保修单上所列的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所承担的免费修理业务实际上是为受委托而代理消费者开展业务的.这是销售者与生产厂家及修理者之间的约定.对销售者没有约束力.消费者没有义务去遵从.至于销售者是经销还是代销,只是方式的不同.代销关系并不能改变商场的销售者身份.作为消费者无法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是经销还是代销关系.因此,无论何种关系都改变不了消费者与销售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甲有权要求商场承担三包责任.
如果商场对甲的正当要求故意托延或无理拒绝,甲可以向销售者所在地的消费者组织投拆.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受理的消费者委员会或工商部门应要求商场向消费者履行三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