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内容 | 排查时间 | 排查依据 | 排查要求 | |
法规标准 | 适用条款 | |||
主要义务 | 每年 一次 | 特种设备使用 管理规则 (TSG08—2017) | 2.2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义务如下: (1)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2)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 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3)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与节能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 (4)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注销时交回使用登记证; (5)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 (6)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7)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 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校准,下同)、检修,及时提出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申请,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并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8)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 (9)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必要的投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
机构设置 | 2.3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 全责任人: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2)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注2-2),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注2-3)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3)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4)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5)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50台以上(含50台)的。 注2-2: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指以特种设备作为经营工具的使用单位。 注2-3: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公 共浴池、养老机构等。 | ||
管理人员职责与配备 | 2.4.1 2.4.2 | 1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实际最高管理者,对其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负总责。 2安全管理人员 2.1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如下: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3)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 (4)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5)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且提出处理意见; (7)当安全管理员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立即作出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的决定,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
排查内容 | 排查时间 | 排查依据 | 排查要求 | |
法规标准 | 适用条款 | |||
管理人员职责与配备 | 每年一次 |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 2.4.1 2.4.2 | 2.2安全管理员 2.2.1安全管理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指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3)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 (6)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7)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8)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9)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2.2安全管理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 (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m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4)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 (5)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6)使用的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 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
作业人员职责与配备 | 2.4.4 | 1作业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按照规定填写作业、交等记录; (3)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4)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5)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 锅炉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锅炉节能管理制度,参加锅炉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 2作业人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 的作业人员在岗。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额定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需要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操作 | ||
排查内容 | 排查时间 | 排查依据 | 排查要求 | |
法规标准 | 适用条款 | |||
档案管理 | 每年一次 |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 2.5 | 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使用登记证;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3)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 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包括压力管道单线图或轴测图)、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5)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 (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9)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报告)及事故处理报告。 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档案包括锅炉能效测试报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等。 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使用地保存上述(1)、(2)、(5)、(6)、(7)、(8)、(9)规定的资料和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档案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以便备查。 |
管理制度建立 | 2.6.1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2)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6)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7)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 ||
操作规程制定 | 2.6.2 |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使用设备运行特点等,制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设备运行参数、操作程序和方法、维护保养妥求、安全注意事项、巡回 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置规定,以及相应记录等。 | ||
维护保养与检查 | 2.7 | 1经常性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特点和使用状况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 养说明的要求。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法律对维护保养单位有专门资质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维护保养。鼓励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 化、社会化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2定期自行检查: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和特性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定期自行检查的 时间、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及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 3试运行安全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开展 设备运营前的试运行检查和例行安全检查,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且作出记录。 |
排查内容 | 排查时间 | 排查依据 | 排查要求 | |
法规标准 | 适用条款 | |||
水(介)质要求 | 每年一次 |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 2.8 | 锅炉以及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做好锅炉水(介)质、压力容器水质的处理和监测工作,保证水(介)质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
安全警示 | 2.9 |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引起乘客注意的位置。除前款以外的其他特种设备应当根据设备特点和使用环境、场所,设置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志。 | ||
定期检验程序 | 2.10 | (1)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2)移动式(流动式)特种设备,如果无法返回使用登记地进行定期检验的,可以在异地(指不在使用登记地)进行,检验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检验报告(复印件)报送使用登记机关; (3)定期检验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特种设备管路连接、密封、附件(含零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等)和内件安装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对其安全性负责; (4)检验结论为合格时(注2-5),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检验结论确定的参数使用特种设备。 注2-5: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检验结论为“合格”“复检合格”“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允许使用”统称为合格。 | ||
隐患排查与治理 | 2.11 | 1隐患排查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消除,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2异常情况处理 特种设备在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的,作业人员或者维护保养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使用单位应当对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及时进行全面检查,查明故障和异常情况原因,并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停止运行 安排检验、检测,不得带病运行、冒险作业,待故障、异常情况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 ||
预案与事故管理 | 2.12 | 1应急预案 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且作出记录;其他使用单位可以在综合应急预案中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内容,适时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并且作出记录。 2事故处置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配合事故调查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发生自然灾害危及特种设备安全时,使用单位应当立即疏散、撤离有关人员,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 ||
移装管理 | 2.13 | 特秒设备移装后,使用单位应当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整体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拆卸后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拆卸后移装需要进行检验的,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 ||
使用年限审查 | 2.14 | 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单位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同意、主要负责人批准,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后,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