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宁高城际二期宁溧段DS7-TAO5标包括金龙路车站、无想山车站以及两车站之间的区间段,全长1939.4m。
无想山站起讫里程为YCK30+325.3~YCK30+808.7,长483.4m,主体宽度12.3m~86.2m,基坑深约10.35m~16.61m(含垫层),为地下一层结构(局部二层),含4个出入口、2个风道,以及1个冷却塔,总建筑面积16253m²,无想山站采用Φ1000钻孔灌注桩,混凝土等级为C35P8水下,有效桩长5m,设计抗拔承载力特征值为:1000KN(KBZ1-KBZ5)/2400KN(KBZ6-KBZ25),无想山站总桩数为90根。
金龙路车站起讫里程YCK28+869.3~YCK29+112.7,长243.4m,主体宽度32.9m~79.4m,基坑深约10.85m~16.32m,为地下一层结构(局部二层),含4个出入口、2个风道,以及1个冷却塔,总建筑面积131m²,金龙路站采用Φ1000钻孔灌注桩,混凝土等级为C35P8水下,有效桩长5米,设计抗拔承载力特征值为:1000KN(KBZ1-9a、15-22a)、2400KN(KBZ10-14),金龙路站总桩数为217根。
区间全部为明挖暗埋段。明挖区间起讫里程为CK29+112.7~CK30+325.3,明挖暗埋段全长1212.6m。区间设联络通道一处,中心里程为CK29+750;人防段设在明挖区间,起讫里程为CK29+199.2~CK29+210.1。
二、监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JGJ 33-201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用手册》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248号 本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人工挖孔桩施工的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
三、安全监理人员及职责
(一)安全监理人员
1.总监:周正生
2.专业监理工程师:殷红军、周鹏程
(二)总监的职责
序号 | 职责 |
1 | 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
2 | 按规定对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批准 |
3 | 对人工挖孔桩工程按规定组织验收 |
4 | 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的 |
5 | 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
6 | 要求安全监理资料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相符合 |
7 | 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 |
8 |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9 | 对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建议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高度重视,且跟踪落实 |
10 |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
11 | 对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
12 | 按规定及时实施阶段安全评价的 |
13 | 人工挖孔桩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
14 | 对变更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批准的 |
15 |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
16 | 按时提交监理周报(月报)、如实反映工地现场情况 |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序号 | 职责 |
1 | 按规定对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
2 |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
3 | 按规定监督施工企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
4 | 对人工挖孔桩工程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
5 | 按规定核查施人工挖孔桩的验收手续 |
6 | 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的 |
7 | 未按规定检查人工挖孔桩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
8 | 及时参加阶段安全评价 |
1.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文件
(1)专项方案、安全应急预案。专项方案必须执行《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5-201-91)“附录总-1: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及安全规定。
(2)反映地质情况的钻探资料。
(3人工挖孔桩专业分包合同和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1)人工挖孔桩施工作业人员的名册表、健康检查证明、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等有关资料。
(2)人工挖孔桩安全操作规程。
(3)每天开工前每孔井的井下气体检测、试验记录
(4)每节护壁混凝土模板拆除前和持力层扩底前有鉴定验收手续。
3.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以及劳保用品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如:井口上的提升装置、孔内上下的爬梯、半圆形防护罩,配电箱及电缆和井下照明灯的安全电压、抽水和送风设备、用于井下气体检测及试验用的仪器和小动物活体,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胶鞋、防尘口罩、防毒面罩等。
(2)当桩间少于规定净距时的间隔开挖及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
(3)桩孔第一节孔圈护壁应高出现场地面。
(4)暂停施工的桩孔,加盖板封闭孔口,并加围栏围蔽。
(5)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余泥杂物;当有机动车辆通过或重型机械作业时,以防挤压塌孔,应暂停孔内作业。
(6)灌注桩身混凝土时,相邻10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应停止,并不得在孔内留人。
4.爆破作业
(1)爆破施工必须有专项方案并经等有关部门审批。
(2)炸药库设置位置应符合安全规定,电器照明器具应满足防爆的技术要求。
(3)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向周边居民作安民告示。
(4)每次爆破的炸药用量不得危及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爆破震速应纳入第三方监测。
(5)爆破作业时爆破工程师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实施指导和检查。
5.施工过程的安全要点
(1)人员下井前井下气体必须经检测合格,并提前送风15分钟。
(2)严禁井下抽水人员同时作业。
(3)发现局部沙层开挖深度不能大于30厘米。
(4)发现流沙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5)发现井下人员中毒施救人员必须配备防毒器具才允许下井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