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
企业名称(章):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基本情况 | 划出方企业名称 | |||||||||
划出方纳税人识别号 |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 |||||||||
划入方企业名称 | ||||||||||
划入方纳税人识别号 |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 |||||||||
划转双方关系 | ○关系1: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 母公司是:○划出方 ○划入方 100%控股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 |||||||||
○关系2: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 | ||||||||||
股东名称(划转双方为关系2时填报) | 划出方 | 划入方 | ||||||||
持股比例 | 持股起始时间(年月日) | 持股比例 | 持股起始时间(年月日) | |||||||
合计 | 100% | 100% | ||||||||
划转完成日 (年 月 日) | ||||||||||
被划转资产(股权)账面净值 | 被划转资产(股权)计税基础 | |||||||||
会计处理 | 会计科目 | 金额 | 资产(股权)计税基础 | |||||||
划出方 | 借 | |||||||||
贷 | ||||||||||
划入方 | 借 | |||||||||
贷 | ||||||||||
申报企业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
谨声明:本人知悉并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持股起始时间”是指填报的持股比例起始时间,如2013年1月1日持股80%,2015年1月1日持股100%,“持股比例”填100%,“持股起始时间”填报2015年1月1日。
2.“会计处理”栏次应明细填报划转的每一项资产,且划出方与划入方资产应一一对应填报。
3.“会计处理”栏次划出方、划入方的会计科目涉及“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不填报资产计税基础;划出方、划入方填报的借贷应平衡。
4.本表一式三份,受理税务机关、划出方、划入方各一份。相关行次不够的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