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程概况
重庆市南川区西胜初级中学校教学楼、学生食堂工程,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南川区西胜初级中学校 ,设计单位为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西胜初级中学校工程,位于南川区西城事处龙济居委五社,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775.07㎡,总建筑面积为4775.076㎡,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868.11㎡,高度为19.5m,五层,学生食堂建筑面积为1633㎡,二层,建筑高度为9m,该工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该房屋的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该工程为框架结构体梁、柱、板混凝土强度为C30。
第二节 三宝
一、“三宝”即针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它直接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起保护作用。
二、“三宝”必须购买合格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取得建设部“中标评审合格”的资格,产品出厂必须符合规范检验的要求。
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严禁入内;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在临边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安全网(分为安全立网和安全平网)。
四、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的佩戴、设置要正确,安全帽的内衬与外壳的距离顶部不小于5㎝,侧面不小于2.5㎝。
五、以上关于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的监督、检查与管理,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来实施,制定检查制度和奖惩措施,严格把关,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节 洞口作业
一、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措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删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人工挖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及立杆安全防护。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二、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但大于2.5㎝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
4、边长在150㎝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拦。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四节 临边作业
一、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一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并说明楼层。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二、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小于3圈,并无泻滑。
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2.75-3.5)㎜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二、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防护栏杆。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长的L1.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螺栓与竹、木栏杆栓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挡脚板或40㎝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5、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