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镇()开展布鲁氏菌病病例管理工作,促进患者规范化治疗,提高患者按时服药的依从性,提高治愈率,减少慢性化,评价病例管理措施对病例早发现、规范治疗的影响,特制订本指南。
一、具体办法
(一)建立布病病例发现机制
1、培训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其掌握布病基本临床表现,并能够开展虎红试验对可疑布病病例进行初筛。初筛阳性者立即要求其到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诊试验。
2、有村医的乡镇,要组织对村医进行宣传培训,使其掌握布病基本症状,并要求发现可疑病例后立即转至乡镇卫生院或县区疾控中心。
3、转诊病人确诊后,由县区疾控中心对转诊病例的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给予一定补助。
4、县区疾控中心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虎红初筛试验进行抽样质控。
(二)建立布病病例管理体系
1、经县区疾控中心确诊为布病者,由县区疾控中心为其建立档案。并将病例信息以病例管理卡片形式反馈至村督导员(最好选择村医为督导员。若没有村医,则需指定一个专门人员)。
2、督导员要在督导日,即“逢5逢10”(每个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当面(牧区可以采取电话形式)督促本村所有布病病人按规定服药,了解其在距上个督导日期间的用药情况,在病例管理卡片上作好相应记录。发现病例不按规定用药的情况,要在当天通过电话报告给县区疾控中心。如病例在此期间规范用药,需督促病例继续按照疗程用药,用够两个疗程。保证每个病例、每个疗程被督导4次及以上。
3、县区疾控中心对村医管理病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分两种:一为定期检查病例管理卡片;一为抽查,即县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病例,检查村医是否按期督促其服药。对于每例病例,每个疗程县区疾控中心对其督导情况至少检查1次,并作好情况记录。
4、根据管理病例的数量,县区疾控中心对村医或村督导员给予适当补助。县区疾控中心根据督导员和患者共同签字的《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督导治疗记录卡》发放补助,并将该卡片与布病患者档案装订在一起、妥善保管。
二、相关单位职责
1、村布病专管员(村医或指定人员):发现可疑布病病例,将其转至乡镇卫生院或县区疾控中心检查。按照县区疾控中心的要求,对本村的病例进行督导治疗。
2、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开展布病虎红试验,对可疑病例进行初筛;初筛阳性的将其转诊至县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诊试验。
3、县区疾控中心:对可疑布病病例进行检查,并对确诊的所有病例建立档案和病例管理卡片。将病例管理卡片反馈至村医或村布病督导员,并对其布病病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培训乡镇卫生院开展虎红试验。培训村医、村布病督导员进行病例管理。
4、地市疾控中心:制定本地病例管理实施办法,对本地基层布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5、省(自治区、直辖市)疾控中心、国家疾控中心:制定病例管理方案。对该项工作开展相应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推荐布病治疗方案。
三、病例管理范围
对急性期和亚急性期病例开展病例管理。对于确诊时已经慢性化(发病时间超过6个月)的病例,不纳入到本项目病例管理范围。
四、病例管理效果评价
1、评价对象:对新发病例建立档案,对建档的所有患者(包括急性期和慢性期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判定。
2、评价方法:要求在疗程结束时,以及结束3个月、6个月、12个月后当面对患者进行疗效判定,判定标准按照《布病病例诊疗及疗效判定方案》执行。若有个别患者无法当面判定疗效的,要电话联系患者,对其进行疗效判定,电话判定疗效的人数应控制在病例总数的20%以内。
五、附件及使用说明
附件 1:布病病例管理流程图。用于指导相关机构开展布病病例管理。
附件2:布病及可疑布病患者登记表。村医、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此表对可疑患者进行登记。
附件3:布病患者或可疑布病患者转诊单。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现虎红筛查阳性患者时,填写此表,并交给患者持表到县区疾控机构确诊。
附件4:“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督导治疗记录卡。县区疾控机构对确诊的“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填写此卡,一式两份,患者和督导员各执一份,用于对患者的督导治疗。
附件5:布病病例管理表。县区疾控机构对所有的布病病例填写此表,用于布病病例管理情况的登记,便于联系督导员和患者。
附件6:布病患者档案。用于县区疾控机构对病例的治疗效果进行记录、评价。
附件1 :布病病例管理流程图
附件2 :布病及可疑布病患者登记表
就诊日期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现住址 ( 乡 村) | 发病日期 | 主要临床表现 | 联系电话 | 虎红平板 实验结果 (+、-) | 建议转往确诊单位 | 诊断 医生 | 备注 |
附件3:布病患者或可疑布病患者转诊单
布病患者或可疑布病患者转诊单
(患者凭此单到疾控中心或地病所进行确诊)
患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岁)
住址:____________县(区)________乡(路)_________村(居委会)
联系电话: ___ ________
主要临床表现: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请患者尽快到: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专业诊断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转诊医院:_转诊医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
布病患者或可疑布病患者转诊单
(患者凭此单到疾控中心或地病所进行确诊)
患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岁)
住址:____________县(区)________乡(路)_________村(居委会)
联系电话: ___ ________
主要临床表现: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请患者尽快到: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专业诊断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转诊医院:_转诊医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
(本卡一式两份,患者和督导员各执一份)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县(区、市) 乡 村
患者联系电话:
诊断:1、布病(急性期/发病3个月内) 2、布病(亚急性期/发病1~3个月) 治疗前试管凝集实验结果:
督导人员:1、乡镇卫生院医生 2、村医
督导方式:1、当面督导 2、电话督导
治疗用药:
服药记录: 开始治疗日期 年 月 日 停止治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月序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1.治疗期间若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请注明具体出现的时间和主要临床表现:
2.若本病例未能按照推荐的方案进行全程治疗,请注明具体原因:
患者签名: 完成治疗时督导人员签名:
填写说明:
1.对于“急性期“、“亚急性期”布病患者实施督导治疗,“慢性布病患者”(发病超过半年)不进行督导治疗。
2.患者领取药品时,由确诊的单位在确定治疗日期的格内划“×”每次服药后在×的外面加圈○,即⊕。 若2月18日未服药,而在2月19日补服了一次,则应在19日的空格内划上×,20日又按原规定服药,连续的记载为:18日为×、19日为×、20日为⊕,提示18日患者漏服药1次,19日补上,20日起照常服药。
附件5 :布病病例管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现住址 ( 乡 村) | 发病日期 | 诊断 (急、亚急、慢) | 联系电话 | 虎红平板 实验结果 (+、-) | 试管凝集实验结果 | 是否安排督导治疗 | 督导员姓名 | 督导员联系电话 | 计划第一疗程起止日期 | 计划第二疗程起止日期 | 督导用药情况检查 | ||
检查 日期 | 检查 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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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布病患者档案
一、患者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年龄:
2.现住址: 县(区、市) 乡 村
3.联系电话:
二、发病情况
1.发病时间: 年 月 日
2.确诊时间: 年 月 日
3.主要临床表现:①发热 ②乏力 ③盗汗 ④关节痛
⑤其它(请注明)
4.诊断:①布病(急性期/发病3个月内)
②布病(亚急性期/发病3~6个月)
③布病(慢性期/发病6个月以上)
三、督导治疗情况
1.开始布病治疗时间: 年 月 日
2.结束布病治疗时间: 年 月 日
3.是否安排了督导治疗: ①是 ②否
如果选择“①是”,督导员为:①村医 ②乡医 ③其它(请注明)
督导方式:①当面督导 ②电话督导
4.是否完成了两个疗程: ①是 ②否
4.1 如果选择“②否”,其原因为:
①副作用大,难以忍受 ②没有钱,无法继续治疗
③症状消失,患者自己认为无需继续治疗 ④督导员没有进行督导
⑤其它(请注明详细情况)
4.2 如果选择“②否”,其停止用药时间为: 年 月 日
5.治疗用药:(填写主要治疗用药名称和用药时间)
①
②
③
四、疗效判定记录表
疗效判定情况 | 疗程结束时 | 疗程结束后3个月 | 疗程结束后6个月 | 疗程结束后12个月 |
疗效判定日期 | ||||
临床表现是否消失 | ||||
体力是否恢复 | ||||
曾出现肝脾等脏器功能异常者,临床化验检查脏器功能是否恢复正常 | ||||
疗效判定结果 | ||||
若判定疗效时尚未治愈,主要临床表现 | ||||
试管凝集试验结果 |
1.“临床表现是否消失”填写“消失”、“基本消失”、“好转”或“未好转”。
2.“体力是否恢复”填写“恢复”、“基本恢复”、“有所恢复”或“未恢复”。
3.“曾出现肝脾等脏器功能异常者,临床化验检查脏器功能是否恢复正常”,只有出现过肝脾等脏器功能异常者需要填写此项目。
4.“疗效判定结果”按照疗效判定标准,填写“治愈”、“基本治愈”、“好转”或“无效”。
5.“若判定疗效时尚未治愈,主要临床表现”,若该患者在进行疗效判定当时尚未治愈,要记录下当时主要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6.“试管凝集试验结果”不是必填项目,若进行了该项目的检查,则记录具体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