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总则
一、 为使公司的车辆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规范司机的行为,实行车辆的合理调配,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用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所指车辆为行政用车、外叫车辆等,上述所有车辆的管辖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章车辆使用申请流程
一、 行政车辆、外叫车辆使用流程:
1、 申请人事前向人事行政部申请调派,然后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
2、 部门主管审批后,申请人交至人事行政部审核;
3、 由人事行政部联系、协商,并安排车辆;
4、 申请人用车完毕后,把《车辆使用申请表》交回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登记、备案;
5、 《车辆使用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表单内容填写完整。
第3章 车辆管理
一、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配备专职司机驾驶,车辆由每次出车驾驶使用该车的专职司机负责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4、所有车辆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人事行政部保管,按车建立资料及费用档案;
5、行政车辆、外叫车辆一旦发现车辆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同时告知人事行政部;
6、员工因公用车须事前向人事行政部申请调派,人事行政部按照办理业务重要性和路线的顺序派车;
7、员工不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人事行政部有权拒绝派车;员工私自叫车,产生用车费用由个人承担,公司将不给予报销。
二、行政、外叫车辆使用范围、管理
1、车辆使用范围
(1)员工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
(2)接送公司宾客、联系业务;
(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
2、车辆使用管理
(1)申请人须提前1-2个工作日申请用车,人事行政部会按照实际情况安排用车;
(2)员工使用车辆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
(3)司机按《车辆使用申请表》上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不得擅自改变;
(4)特殊情况(其中包括周末、节假日、下班后及短途外出)车辆的使用应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除部门主管、人事行政部审核外,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同意;
(5)临时、紧急用车的须经部门主管、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调派,方可出车,事后补车辆申请手续时员工要在申请中加以额外的说明;
(6)因公外叫车辆,原则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派车,特殊情况,人事行政部无法派车需外叫出租车,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
(7)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应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8)行政车辆外出办事,申请人上下车时及时查看起始公里数,并填写至《车辆使用申请表》中;
(9)行政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堵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人事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10)行政、外叫车辆申请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车辆使用申请表》签字确认,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11)办完公事,驾驶人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行政车辆私自外出,所产生费用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12)人事行政部一律按《车辆使用申请表》统计每月用车费用,驾驶人员应配合申请人把信息填写正确、完整,如有遗漏,费用自行承担;
(13)如员工公车私用,事前把《车辆使用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最终必须交至李总处审批同意,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调派车辆,方可使用。
第4章费用报销
一、车辆费用报销
(1) 行政车辆费用报销:汽油补贴费、餐费、过路费、停车费、加班费等
(2) 外叫车辆费用报销:运价
二、每月月初驾驶人员携带票据、《行政用车登记表》来公司报销时,人事行政部根据表单对费用情况进行审核,对于表单无签字、无填写完整的,人事行政部不予以审核,财务部不予以报销;
第5章附表
《车辆使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