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正确方向。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主动地发展。
二、热爱职业教育。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正确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三、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深入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实行因材施教,实现教学相长。
四、刻苦钻研业务。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增强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积极开拓,勇于创新。
五、善于团结协作。尊重同志,胸襟开阔,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维护集体荣誉,创建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六、自觉为人师表。注重言表风范,加强人格修养,维护教师形象,坚持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尊敬国旗、国徽、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戴首饰,不佩戴BP机、手机,男生不留长发,不剃光头,女生不穿高跟鞋、超短裙、透明服装。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举止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不,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5.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
6.不进营业电子游戏机室、台球室、录像室、舞厅等不适宜学生活动的场所。
7.抬金不昧,助人为乐,奉献社会。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8.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9.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0.尊敬老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见面主动问候,接受老师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回答老师问话,态度要恭敬。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1.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男女交往举止得体,不谈恋爱,未经同意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2.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谈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和生活,不喧哗,不吵闹,妨碍别人要道歉。
13.诚实守信,不说谎,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三、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14.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专业听课,积极思考,认真做笔记,按时完成作业;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习纪律,考试不作弊。
15.热爱所学专业,认真完成专业技能训练,增强动手能力。
16.实验室内不准打闹,实验完毕,用品、用具按照要求归位,不得随意乱放,保持实验室整洁,爱惜教学实验设备。
17.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扩大知识面。
18.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乱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公物要赔偿。
19.准时出席各种集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0.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讲话,不妨碍他人休息。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损毁或私自拆装宿舍设备;不擅自在校外住宿,未经学校同意,不留宿校外人员。
21.遵守食堂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2.实习期间,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师傅,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吃苦耐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勤劳俭朴,教敬父母
23.增强劳动观念,养成爱劳动的习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珍惜劳动成果。
24.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
25.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26.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向父母汇报学习、思想、生活情况。
27.对长辈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严于律已,遵守公德
28.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指标名称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评价等级 | |||
优 秀 | 合 格 | 不合格 | ||||
坚持正确方向 |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3.在教育教学中能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言行,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团结和容易引起政治误导的言论;4.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5.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 5项内容考核结果均为“优”者,其坚持正确方向评为“优秀”;2—5项任一项为“差”的,其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 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合格”。 | ||||
热爱职业教育 | 1.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2.按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教学文件齐全,教学工作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3.上课认真负责,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课堂纪律严格,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4.严格执行考试制度,命题实事求是,评卷认真负责,考试成绩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水平;5.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6.担任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栏评为“优秀”:①6项内容中“优秀”不少于4项,“不合格”为零项;②荣获当年校级以上教学质量优秀奖,本内容中“不合格”为零项。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不合格”:①6项内容中,有任何3项及3项以上内容被评为“不合格”;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被认定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③屡屡发生教学事故的。 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合格”。 |
30.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1.见义勇为,对违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标准(试行)
指标名称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评价等级 | |||
优 秀 | 合 格 | 不合格 | ||||
关心爱护学生 | 1.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到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尊重学生人格,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平等、公平地对待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及时发现并纠 正学生中出现的不良行为和思想倾向;4.积极创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5.注意与学生交流思想,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6.要深入了解学生,实行因材施教,要改变教师单向灌输式的教育教学方法,注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实现教学相长。 |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栏评为“优秀”:①6项内容中考核结果“优秀”不少于5项,“不合格”为零;②当年获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或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不合格”项为零。 6项中有任何4项及4项以上为“不合格”的,本栏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合格”。 | ||||
刻苦钻研业务 | 1、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身学习,教师要勤奋学习,精通业务,按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掌握学科前沿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2、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增强实践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技能技巧,努力成为“双师型”的教师;3、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掌握制作投影胶片和多媒体课件技术,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以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 |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栏评为“优秀”:①4项内容中考核结果“优秀”不少于3项,“不合格”为零项;②荣获当年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或考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资格证书者,本内容中“不合格”为零项。 4项中有任何3项及3项以上为“不合格”的,本栏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合格”。 |
指标名称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评价等级 | |||
优 秀 | 合 格 | 不合格 | ||||
善于团结协作 | 1、教师之间要互相尊重,要注意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2、要胸襟开阔,宽容待人,与人为善。要善于自己的情绪和感情,不因自己喜怒哀乐的情绪变化或自己情感的偏颇去干扰影响自己的教育行为;3、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相学习、团结友爱、互相帮助;4、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 4项内容考核结果“优秀”不少于3项,“不合格”为零项,本栏可评为“优秀”; 4项中有任何3项及3项以上为“不合格”的,本栏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合格”。 | ||||
为人师表 |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生活作风严谨正派,生活方式健康向上;2、仪表端庄大方,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齐得体;3、注意与学生的交往方式,与学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4、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以教谋私;5、要洁身自好,不贪功名,不为虚名而组织学生弄虚作假,降低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 | 5项内容考核结果“优秀”不少于4项,“不合格”为零项者,本栏可评为“优秀”; 5项中有任何3项及3项以上为“不合格”的,本栏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合格”。 |
考核意见 | 任课班级评价意见: 班主任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教师所在教研室(组)评价意见:
教研室(组)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评价意见: 考核组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1、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检查评比标准。
2、以此标准开展检查评比时,要注意将自我评价与学生评价、教研室(组)教师评价相结合,平时考核与期终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3、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为优秀:六大项评价内容中被评为“优秀”的不少于5项(其中“坚持正确方向”、“热爱职业教育”和“刻苦钻研业务”三项必须为“优秀”),“不合格”为零项。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四项评价内容中,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被评为“不合格”;“坚持正确方向”、“热爱职业教育”和“刻苦钻研业务”三项中任一项被评为“不合格”,“优秀”为零项。介于“优秀”、“不合格”之间的为“合格”。
4、考核结果一栏作为年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论进入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档案;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须将考核结果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