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钢筋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
3、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4、钢筋弯制前应先调直。 钢筋宜优先选用机械方法调直。 当采用冷拉法进行调直时, HPB235 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 2%;HRB335、HRB400 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 1%。
5、钢筋下料前,应核对钢筋品种、规格、等级及加上数量,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钢筋长度配料。下料后应按种类和使用部位分别挂牌标明。
6、受力钢筋弯制和末端弯钩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其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箍筋末端弯钩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表所示形式加工。
8、箍筋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被箍主钢筋的直径,且 HPB235 钢筋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2.5 倍,HRB335 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 4 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 5 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
9、钢筋宜在常温状态下弯制,不宜加热。钢筋宜从中部开始逐步向两端弯制,弯钩应一次弯成。
10、钢筋加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油溃、泥浆等物污染和防止受损伤的措施。
11、钢筋接头,受力主筋采用焊接接头,当普通混凝土中钢筋直径等于或小于 22mm 时,在无焊接条件时,可采用绑扎连接,但受拉构件中的主钢筋不得采用绑扎连接。
12、钢筋接头设置应附合下列规定:
1 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2 钢筋接头应设在受力较小区段,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短处。
3 在任一焊接或绑扎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表规定
4 焊接接头长度区段内是指 35d(d 为钢筋直径)长度范围内,但不得小于 500mm,绑扎接头长度区段是指 1.3倍搭接长度。
5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10 倍。
6 施工中钢筋受力分不清受拉、压的,接受拉办理。
7 钢筋接头部位横向净距不得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 25mm。
13、从事钢筋焊接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
14、热轧光圆钢筋和热轧带肋钢筋的接头采用搭接或帮条电弧焊时,应符含下列规定:
1 接头应采用双面焊缝,在脚手架上进行双面焊困难时方可采用单面焊。
2 当采用搭接焊时,两连接钢筋轴线应一致。双面焊缝的长度不得小于 5d,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得小于 10d(d 为钢筋直径)。
3 搭接焊和帮条焊接头的焊缝高度应等于或大于 0.3d,并不得小于 4mm,焊缝宽度应等于或大于 0.7d(d 为主筋直径),并不得小于 8mm。
4 采用搭接焊、帮条焊的接头,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焊缝表面应平顺、无裂纹、夹渣和较大的焊瘤等缺陷。
5 在同条作下完成并经外观检查合格的焊接接头,以 300 个作为一批(不足 300 个,也按一批计),从中切取 3 个试件,做拉伸试验。
15、焊接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的有关规定。
16、钢筋采用绑扎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拉区域内, HPB235 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成弯钩, HRB335、 HRB400 钢筋可不做弯钩。
2 直径不大于 12mm 的受压 HPB235 钢筋的末端, 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35 倍。
3 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至少 3 处用绑丝绑牢,钢筋不得滑移。
4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搂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长度的 0.7 倍。
带肋钢筋直径 d>25mm,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 5d 采用;
当带肋钢筋直径 d<25mm 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减少 5d 采用。
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搭接长度应适当增加;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200mm。
5 施工中钢筋受力分不清受拉或受压时,应符合受拉钢筋的规定。
17、检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