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T5060-2013)
一、预拌砂浆施工工程的质量验收除符合本规程外,尚应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二、预拌砂浆施工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提供下来资料:
1.设计文件;
2.施工技术标准;
3.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工程施工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8.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9.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三、预拌砂浆的施工工程,砂浆试件制作和砂浆强度验收按下列执行:
1.砌筑工程
1)检验批划分:a)所用材料的品种及强度等级相同;b)不超过250m³的砌体;c)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按一个楼层记),填充墙砌体量小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2)每一检验批,干混砂浆每台搅拌机,湿拌砂浆每个储存池,至少抽1个砂浆拌合物样品,总抽不少于3个砂浆拌合物样品。
2.抹灰工程
1)检验批划分:a)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不足500㎡也可化为一个检验批;b)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不足50间也可划为一个检验批。
2)每一检验批,干混砂浆每台搅拌机,湿拌砂浆每个储存池,至少抽1个砂浆拌合物样品,总抽不少于3个砂浆拌合物样品。
3.地面工程
1)检验批划分: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按每一层为一个检验批。
2)每一检验批抽取砂浆拌合物样品不应少于1个;当一个检验批的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是,每增加1000㎡应增抽一个砂浆拌合物样品,小于1000㎡按1000㎡计算,总抽不少于3个砂浆拌合物样品。
4.干混砂浆砂浆拌合物样品在施工现场搅拌机出料口取样成型,湿拌砂浆砂浆拌合物样品在施工现场砂浆储存池取样成型。成型砂浆试件按JGJ70规定在标准条件下养护28d并检测抗压强度。
5.砂浆试件抗压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公式:
f2.m ≥1.10f2
f2.min≥0.85f2
式中:f2.m_同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各组平均值(MPa);
F2_验收批砂浆设计强度等级值(MPa);
F2.min_同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MPa)。
四、外墙抹灰工程实体、顶棚抹灰工程实体抹灰层与基体的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抹灰层与基体拉伸粘结强度检测室,相同的砂浆品种、规格和施工工艺5000㎡的外墙、顶棚抹灰工程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0㎡也可作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检测一组。
抹灰层与基体拉伸粘结强度
砂浆规格 | 拉伸粘结强度(MPa) |
M5、M7.5 | ≥0.15 |
M10、M15、M20 | ≥0.20 |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实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六、当工程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或颜色标准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处理:
1.经返工、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认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价格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检验批,可根据计算处理方案或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七、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