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工程 | 序号 | 计分标准 |
理想 信念 | 1 | 在公众场合或利用媒体网络散布有损党和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
政治 理论 学习 | 2 | 单位、部门学习教育活动在人员、时间、内容上不落实,未完成教育学习任务的,每次扣单位、部门责任领导1分,以学习记录为准。 |
3 | 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每次扣2分。 | |
44 | 对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党员民警未请假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每次扣1分 | |
55 | 党团员民警不按时按标准交纳党〔团〕费的每次扣1分 | |
考勤 制度 | 66 | 迟到、早退的,上班中途溜号的,每次扣1分 |
77 | 旷工半天的,每次扣1.5分; 旷工一天的,每次扣3分 | |
88 | 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游戏等,每次扣5分,部门分管领导扣2.5分; 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10分,部门分管领导扣5分; | |
值班备勤制度 | 99 | 违反值班备勤制度的,每次扣1分: 外出执行警务活动擅离职守的,每次扣1分。 |
请假 销假 休假 制度 | 1010 | |
工作 效率 | 1112 | |
工作 态度 | 1213 | 接待群众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态度“冷、硬、横、推〞,经查证属实每次扣3分。 |
1314 | 对群众报警案件不及时查处的,未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每次扣2分。 | |
1415 | 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 |
1516 | 制作文件、简报或文字材料错别字超过万分之五的一次扣0.1分; 制作法律文书出现错误每处扣直接责任人1分。 | |
1617 | 办理的案件,在执法质量个案评查中,凡得分在60分以下,每件扣主办民警5分、协办民警3分、主管领导1分;60至85分每件扣主办民警2.5分、协办民警1.5分、主管领导1分。 | |
遵守 财经 纪律 | 1718 | 借无故不及时还清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分 |
1821 | 挪用,截留、坐支罚没、赃款、赃物、暂扣钱物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扣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各2分。 | |
1923 | 违反省厅“严禁〞、“六个一律不准〞规定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 | |
2024 | 受行政警告处分扣10分;受党内警告处分扣10分。 | |
2125 | 违反“五条禁令〞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0分。 |
2226 | 违反?机关人民内务条令?有关着装、仪容、举止和礼节规定的,每次扣0.5分; 非执行公务着装进入娱乐场所的每次扣1分。 | |
2327 | 办公室内卫生“脏、乱、差〞每次扣1分。 | |
2428 | 办公室用电设施管理,下班后不人离灯息,关闭空调、电灯、电脑的每次扣0.5分。 | |
2529 | 违反警车管理规定、装备管理规定的每次扣1分。 | |
2630 | 违反信息网络管理规定发生事故的,每次扣2分; 发生泄密事件每次扣5分。 | |
2731 | 不服从组织调动的扣5分;不服从岗位安排的扣2.5分。 | |
2832 | 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每次扣1分。 | |
2933 | 违反工作交接制度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 |
3034 | 违反证件、印章管理制度的,每次扣1分; 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 |
3135 | 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直接责任人3分。 | |
3237 | 固定资产丧失的,除了按照规定赔偿外,每次扣单位分管领导1分,扣直接责任人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