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中厂、厂中校运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校中厂、厂中校对专业教育教学的促进作用,保证校中厂和厂中校安全、文明、和谐、高效运行,本着校企双方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校中厂、厂中校运行管理办法如下:
1.校企双方在《xxxx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指导下,依据机电系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章程展开校中厂、厂中校工作
2.校企双方融合现有资源和条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产、学、研”等方面展开合作,并给予对方最优惠条件和待遇。
3.校中厂、厂中校的建设、改扩建和完善方案一般由校方提出,也可由企业方提出,双方共同审定并实施。
4.校企双方在科研项目申报、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广、论文和论著编写、学习项目设计、实训项目设计、生产性项目设计等方面的合作,项目提出后由机电系和企业方共同上报并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和实施中,如需使用双方的资源,双方应给予大力支持。
5.专业学生需进入校中厂、厂中校学习,专业教研室主任需提前2—3周制定实施计划(和专业实习实训要求相同),并报请机电系批准,同时还要填写通知单(见附件1)。
5.学生进入校中厂、厂中校学习,校方应提前2周通知企业方,并提交通知单,企业方按通知单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届时双方共同组织实施,校方按通知单结算相关费用。
6.学生进入校中厂、厂中校现场,企业方需做安全教育培训。
7.学生的组织工作由校方负责。
8.学校和系两级督导负责对校中厂、厂中校教育教学情况的检查、督导。
9.老师和学生定期对校中厂、厂中校教育教学情况做出评价和建议(见附件2)。
10.机电系根据两级督导意见和老师、学生的评价建议,每年一次组织学生老师对各校中厂、厂中校进行评比,获得优胜的单位,机电系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双方共同实施整改。
Xxxxx学院机电系校企合作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
附件1:
机电系教学活动使用校中厂、厂中校
通 知 单
领导:您好!
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我系师生需进入贵单位进行以下教学活动,请给予安排,谢谢!具体学习内容和要求如下:
校中厂、厂中校
名 称 | 使用专业班级 | ||
带队老师 | |||
学 习内 容 | 1. 2. 3. 4. 5. | ||
学 习时 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学 习岗 位 | |||
人数总计: 人 | |||
企 业指导教师 | |||
企 业提供材料 | |||
企 业提供设备 | |||
企 业提供其它 | |||
教研室主任签字 | 企业签字盖章 | 机电系盖章 | |
教学主任 签字 | |||
主 任 签字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件2:
机电系教学活动使用校中厂、厂中校
师 生 评 价 表
校中厂、厂中校
名 称 | 使用专业班级 | |||||||||||
带队老师 | ||||||||||||
学 习岗 位 | 本次学习总人数 | |||||||||||
学 习内 容 | 1. 2. 3. 4. 5. | |||||||||||
学 习时 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评 价 人 身 份 | 教师 | 学生 | 系 督导 | 院 督导 | 其他 | |||||||
企业师傅指导情况 | 很好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企业提供设施情况 | 很好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企业提供服务情况 | 很好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掌握知识技能情况 | 很好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评 价 统 计 | 很好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对该项教学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
机电系校企合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