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实施细则
精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航紫金·云熙一期住宅项目户内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双龙路南侧
(3)工程内容:1#、2#、3#超高层住宅楼公共区域及户内精装修,包括549套跃层式精装住宅。
(4)建设单位:龙岩紫金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厦门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仓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
本工程包括门窗工程、吊顶工程、饰面板(砖)工程、涂饰工程、细部工程、建筑地面工程;具体为:室内及公共部分墙面不锈钢、瓷砖、乳胶漆;地面石材、瓷砖;天棚吊顶、乳胶漆、窗帘盒;橱柜、木门、楼梯等
本工程中装修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技术及完成后的成品保护措施为监控重点。
二、监理依据的技术标准、规范
龙岩中航紫金·云熙项目精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龙岩中航紫金·云熙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本专业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地方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轻钢龙骨隔墙吊顶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DBJ08-210-9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等。
其它现行的有关规范和各种法规、制度等
三、施工前期的监理主要工作
3.1 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1)、 主持召开精装修分包会议,并进行监理交底;
(2)、 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 协助业主进行水平坐标和高程控制点的移交;
(4)、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专业分包单位资质;
(5)、 审核签署开工报告。
3.2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总进度计划;
(3)、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架构,特种操作人员资质证明;
(4)、 进场施工设备及检验报告;
(5)、 开工报告;
(6)、 其它有关资料。
3.3 收集业主单位的资料:
(1)、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 设计施工图纸;
(3)、与本工程有关其它资料。
四、监理组织架构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精装修监理机构,遵循“严格监理,热忱服务”的宗旨,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高水平、高素质地进行监理工作,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
精装修监理组织架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五、精装修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1、监理工作流程
(一)监理工作总流程
否 是
(二)原材料质量控制程序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三)装饰材质核定流程
(四)装饰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不同意修改后重报
同意
不合格清退另进
合格
整改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六、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抹灰工程:
(一)总体要求
1、抹灰工程所用的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应进行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3、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5、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二)抹灰工程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 一般抹灰工程 |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理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 检查施工记录 | 1、普通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规定: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隔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 观察;手模检查 |
|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 观察 | |
|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 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 检查施工记录 |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抹灰工 程 |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 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 观察;尺量检查 |
|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 | 观察;尺量检查 |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普通抹灰 | 高级抹灰 | |||
| 1 | 立面垂直度 | 4 | 3 | 2m垂直检测尺 |
| 2 | 表面平整度 | 4 | 3 | 2m靠尺和塞尺 |
| 3 | 阴阳角方正 | 4 | 3 | 直角检测尺 |
| 4 | 分格条(缝)直线度 | 4 | 3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
| 5 | 墙裙、勒角上口直线度 | 4 | 3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
( 2 ) 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四)装饰抹灰工程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装饰抹灰工程 |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理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 检查施工记录 |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装饰规范GB50210-2001 4.3.6条要求 | 观察;手模检查 |
| 装饰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 装饰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 观察 | |
|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 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 | 观察;尺量检查 | |
|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 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
| 序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方法 | |||
| 水刷石 | 斩假石 | 干粘石 | 假面砖 | |||
| 1 | 立面垂直度 | 5 | 4 | 5 | 5 |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
| 2 | 表面平整度 | 3 | 3 | 5 | 4 |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3 | 阳角方正 | 3 | 3 | 4 | 4 |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
| 4 | 分格条(缝)直线度 | 3 | 3 | 3 | 3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 5 | 墙裙、勒角上口直线度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
(一)总体要求
1、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及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三性性能进行复验。
2、应对预埋件和锚固件、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进行隐蔽验收。
3、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4、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5、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二)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木 门 窗 制 作 安 装 工 程 |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 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 观察 |
| 木门窗应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的规定。 | 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 窗框与墙体间隙填塞保温材料饱满、均匀、密实、表面平整,嵌填材料和方法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 | |
| 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门窗扇安装必须牢固,并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 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 木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 | 轻敲门窗框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
| 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 | 观察 | 木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 | 观察;手板检查 | |
| 框和厚度大于50mm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和,并应用胶楔加紧。 | 观察; 手板检查 | |||
|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门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 | 观察; | |||
| 木门窗的品种、数量、规格、扇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木门 窗制 作安装工 程 | 木门窗框必须安装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板检查 | ||
| 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板检查 |
| 序号 | 项目 | 构件名称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普通 | 高级 | ||||
| 1 | 翘曲 | 框 | 3 | 2 | 将框、扇平放在检查平台上,用塞尺检查 |
| 扇 | 2 | 2 | |||
| 2 | 对角线长度差 | 框、扇 | 3 | 2 | 用钢尺检查,框量口里角,扇量外角 |
| 3 | 表面平整度 | 扇 | 2 | 2 | 用1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4 | 高度、宽度 | 框 | 0,-2 | 0,-1 | 用钢尺检查,框量口里角,扇量外角 |
| 扇 | +2,0 | +1;0 | |||
| 5 | 裁口、线条结合处高低差 | 框、扇 | 1 | 0.5 |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
| 6 | 相邻柃子两端间距 | 扇 | 2 | 1 | 用钢直尺检查 |
| 项次 | 项 目 | 留缝限值(mm)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普通 | 高级 | 普通 | 高级 | ||||||||||
| 1 |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 ╱ | ╱ | 2 | 2 | 用钢尺检查 | |||||||
| 2 |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 ╱ | ╱ | 1 | 1 |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 |||||||
| 3 |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 | ╱ | ╱ | 1 | 2 |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 |||||||
| 4 | 门窗扇对口缝 | 1.5~2 | 1.5~2 | ╱ | ╱ | 用塞尺检查 | |||||||
| 5 | 工业厂房双扇大门对口缝 | 2~5 | ╱ | ╱ | ╱ | ||||||||
| 6 | 门窗扇与上框间留缝 | 1~2 | 1~1.5 | ╱ | ╱ | ||||||||
| 7 | 门窗扇与侧框间留缝 | 1~2.5 | 1~1.5 | ╱ | ╱ | ||||||||
| 8 | 窗扇与下框间留缝 | 2~3 | 2~2.5 | ╱ | ╱ | ||||||||
| 9 | 门扇与下框间留缝 | 3~5 | 3~4 | ╱ | ╱ | ||||||||
| 10 |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 ╱ | ╱ | 4 | 3 | 用钢尺检查 | |||||||
| 11 | 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 | 外门 | 4~7 | 5~6 | ╱ | ╱ | 用塞尺检查 | ||||||
| 内门 | 5~8 | 6~7 | ╱ | ╱ | |||||||||
| 卫生间门 | 8~12 | 8~10 | ╱ | ╱ | |||||||||
| 厂房大门 | 10~20 | ╱ | ╱ | ╱ | |||||||||
(三)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5、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6、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7、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8、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金属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控制要点: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金 属 门 窗 安 装 工 程 |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尺量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 观察 |
|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 用弹簧称检查 | |
| 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 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 金 属 门 窗 安 装 工 程 |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封条应安装完好得脱槽。 |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
| 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 |
| 项次 | 项目 | 留缝限值(mm)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 ≤1500mm | — | 2.5 | 用钢尺检查 |
| >1500mm | — | 3.5 | |||
| 2 |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 ≤2000mm | — | 5 | 用钢尺检查 |
| >2000mm | — | 6 | |||
| 3 |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 — | 3 |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 |
| 4 |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 — | 3 |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 |
| 5 | 门窗横框标高 | — | 5 | 用钢尺检查 | |
| 6 |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 — | 4 | 用钢尺检查 | |
| 7 |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 — | 5 | 用钢尺检查 | |
| 8 | 门窗框、扇配合间隙 | ≤2 | — | 用钢尺检查 | |
| 9 | 无下框时门窗与地面间留缝 | 4—8 | — | 用钢尺检查 | |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 ≤1500mm | 1.5 | 用钢尺检查 |
| >1500mm | 2 | |||
| 2 |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 ≤2000mm | 3 | 用钢尺检查 |
| >2000mm | 4 | |||
| 3 |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 2.5 |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 |
| 4 |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 2 |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 |
| 5 | 门窗横框标高 | 5 | 用钢尺检查 | |
| 6 |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 5 | 用钢尺检查 | |
| 7 |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 4 | 用钢尺检查 | |
| 8 | 推拉门窗扇与框拾接量 | 1.5 | 用钢尺检查 | |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 ≤1500mm | 2 | 用钢尺检查 |
| >1500mm | 3 | |||
| 2 |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 ≤2000mm | 4 | 用钢尺检查 |
| >2000mm | 5 | |||
| 3 |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 3 |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 |
| 4 |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 3 |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 |
| 5 | 门窗横框标高 | 5 | 用钢尺检查 | |
| 6 |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 5 | 用钢尺检查 | |
| 7 |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 4 | 用钢尺检查 | |
| 8 | 推拉门窗扇与框拾接量 | 2 | 用钢尺检查 | |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 ≤1500mm | 2 | 用钢尺检查 |
| >1500mm | 3 | |||
| 2 |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 ≤2000mm | 4 | 用钢尺检查 |
| >2000mm | 5 | |||
| 3 |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 3 |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 |
| 4 |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 3 |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 |
| 5 | 门窗横框标高 | 5 | 用钢尺检查 | |
| 6 |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 5 | 用钢尺检查 | |
| 7 |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 4 | 用钢尺检查 | |
| 8 | 同樘平开窗相邻扇高度差 | 2 | 用钢直尺检查 | |
| 9 | 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 | +2,-1 | 用塞尺检查 | |
| 10 |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 +1.5,-2.5 | 用钢直尺检查 | |
| 11 | 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 | 2 |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 |
适用于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玻璃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门窗玻璃安装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 门窗 玻璃 安装 工程 |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 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 观察 |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门窗 玻璃 安装 工程 | 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 观察;轻敲检查 | 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 观察 |
| 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 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 观察 | |
| 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 观察 | |||
| 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 观察 | |||
|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 观察;尺量检查 |
(1)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选用。
(2)铝合金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防腐处理。
(3)门窗的存放、运输条件。
(4)门窗产品的《备案证明》、出厂合格证、三性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合格证。
(5)门窗洞口应横平竖直,门窗外框与墙体缝隙填塞。
(6)门窗固定方式、填充材料及质量、注胶方式及质量。
(7)门窗安装时,执手、门锁等五金配件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使用可靠灵活。
(8)门窗外观质量验收、喷淋试验。
(9)门窗安装允许偏差项验收。
吊顶工程:
(一)总体要求
1、罩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
2、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暗装的吸声材料应有防散落措施。
3、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少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
4、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5、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6、吊顶工程应对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预埋件或拉结筋、吊杆安装、龙骨安装、填充材料的设置等项目进行隐蔽验收。
7、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8、采用木龙骨吊顶基体和木饰面板必须作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9、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10、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11、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
12、次龙骨(中或小龙骨下同)应贴主龙骨安装,当用自攻螺钉安装板材时,接缝部位安装宽度不小于40mm的次龙骨。
13、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4、吊顶工程的吊顶和龙骨安装应牢固可靠。
15、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二)吊顶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 暗 龙 骨 吊 顶 工 程 |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 尺量检查 | 饰面板的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 | 观察; 尺量检查 |
|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 饰面板上的灯具、、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 观察; | |
|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 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变形。 |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
|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施工板时,面层板与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 观察 |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
|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 观察;手板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
|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 尺量检查 | 饰面板的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 观察; 尺量检查 | |
|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 饰面板上的灯具、、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 观察; | |
| 饰面板的安装应稳固严密,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 观察;手板检查;尺量检查 | 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 观察; | |
|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
| 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和龙骨安装必须牢固 | 手板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纸面石膏板 | 金属板 | 矿棉板 | 木板、塑料板、隔栅 | |||
| 1 | 表面平整度 | 3 | 2 | 2 | 2 | 2m靠尺和塞尺 |
| 2 | 接缝直线度 | 3 | 1.5 | 3 | 3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
| 3 | 接缝高低差 | 1 | 1 | 1.5 | 1 | 用钢直尺和塞尺 |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石膏板 | 矿棉板 | 金属板 | 塑料板 玻璃板 | |||
| 1 | 表面平整度 | 3 | 3 | 2 | 2 | 2m靠尺和塞尺 |
| 2 | 接缝直线度 | 3 | 3 | 2 | 3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
| 3 | 接缝高低差 | 1 | 1 | 1 | 1 | 用钢直尺和塞尺 |
(1)各类罩面板质量,吊顶用木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及其配件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吊顶的固定方法及标高控制。
(3)主龙骨、次龙骨的间距、起拱、标高。
(4)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裁能力。
(5)吊顶施工过程中,土建电气设备等安装作业应密切配合,特别是预留孔洞,吊灯等处的补强处理。
(6)顶棚与墙面的接缝处理,并应交圈一致。
(7)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不得漏缝。
(8)吊顶内管道或管线的固定,局部加强处理。
饰面砖工程:
(一)总体要求
1、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室内花岗石放射性,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2、饰面板(砖)工程应对预埋件(或后置预埋件)、连接节点和防水层进行隐蔽验收。
3、饰面砖粘贴
(1)外墙饰面砖粘贴前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2)饰面砖阴阳角处的搭接方式、非整砖的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饰面砖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饰面砖粘贴工程 | 饰面工程中饰面砖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 饰面砖表面质量平整洁净,色泽协调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 观察 |
|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 观察;尺量检查 | |
|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 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尺量检查。 | |
| 满贴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 用水平尺检查。 |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外墙面砖 | 内墙面砖 | |||
| 1 | 表面平整度 | 4 | 3 | 2米靠尺和塞尺 |
| 2 | 立面垂直度 | 3 | 2 | 2米垂直检测尺 |
| 3 | 阴阳角方正 | 3 | 3 | 直角检测尺 |
| 4 | 接缝直线度 | 3 | 2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
| 5 | 接缝高低差 | 1 | 0.5 | 钢直尺和塞尺 |
| 6 | 接缝宽度 | 1 | 1 | 钢直尺 |
1、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和色差进行分析选配,并将其上下端侧面划线修建钻孔,深度是销子的1/2,每块板的上下侧面钻孔数量均不得少于两个,并用不锈钢销子插入孔内,以作系固之用,板与板之间槽宽根据设计要求垫塞块填空。
2、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3、饰面板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饰面板安装工程 | 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 观察 |
| 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尺量检查 | |
|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 手板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 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 |
| 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 观察 |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石材 | 金属 | 塑料 | 木材 | |||||
| 光面 | 剁斧石 | 蘑菇石 | ||||||
| 1 | 表面平整度 | 2 | 3 | ╱ | 3 | 3 | 1 | 2米靠尺和塞尺 |
| 2 | 立面垂直度 | 2 | 3 | 3 | 2 | 2 | 15 | 2米垂直检测尺 |
| 3 | 阴阳角方正 | 2 | 4 | 4 | 3 | 3 | 15 | 直角检测尺 |
| 4 | 接缝直线度 | 2 | 4 | 4 | 1 | 1 | 1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
| 5 | 墙裙、勒角上口直线度 | 2 | 3 | 3 | 2 | 2 | 2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
| 6 | 接缝高低差 | 0.5 | 3 | ╱ | 1 | 1 | 0.5 | 钢直尺和塞尺 |
| 7 | 接缝宽度 | 1 | 2 | 2 | 1 | 1 | 1 | 钢直尺 |
(四)质量控制点
1、饰面工程的材料品种、规格、图案、固定方法和砂浆种类,应符合设计。
2、饰面材料、胶结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及复检报告。
3、饰面的基体强度、稳定、刚度及表面质量验收。
4、饰面板(砖)应镶贴在粗糙的基体或基层上,光滑的基体或基层表面,镶贴前需处理,其上残留的砂浆、尘土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5、饰面板(砖)应镶贴平整,接缝宽度应符合设计,并填嵌密实,以防渗水。
6、镶贴室外突出的檐口、腰线、窗口、雨蓬等饰面,必须有流水坡度和滴水线(槽)。
7、装配式挑檐、托座等的下部与墙或柱相接处,镶贴饰面板、饰面板砖应留有适量的缝隙。
8、饰面板安装要点:
(1)墙面和柱面安装饰面板,应先抄平、弹线、预拼
(2)系固饰面板用的钢筋网,应与锚固件连接牢固
(3)固定饰面板的连接件,其直径或厚度大于饰面板的接缝宽度时,应凿槽埋置,预留孔洞,不得大于设计孔径2MM。系固时应用防锈金属丝穿入孔内。
(4)灌注砂浆要注意每层灌注高度,插捣密实、施工缝留置。
(5)天然石饰面板接缝,应先确定接缝或勾缝方法及选用何种颜色的水泥砂浆。
(6)饰面板完工后,表面应清洗干净。光面和镜面的饰面板经清晰晾干后,方可打蜡擦亮
(7)冬季施工,应采取防冻措施,并调整灌浆次数,灌注时间。
(8)夏期镶贴室外饰面板,应防止暴晒
9、饰面砖镶贴:
(1)饰面砖应镶贴在湿润、干净的基层上,并根据不同的基体,进行界面处理。
(2)镶贴饰面砖前,必须找准标高,水平及竖向标志,挂线镶贴,做到表面平直,不显接茬,接缝平直,宽度符合设计要求。
(3)饰面砖镶贴形式和接槎宽度如无设计要求,可先做样板确定。
(4)釉面砖和外墙面砖的浸水时间,表面晾干后方可使用。
(5)釉面砖和外墙面砖的接缝处理。
(6)镶贴饰面砖基层表面,如遇有突出的管线、灯具、卫生设备的支承等,应用套砖套割吻均合,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镶贴。
(7)镶贴釉面砖和外墙面砖墙裙、浴盆、水池等上口和阴阳角处应使用配件砖。
(8)夏期镶贴室外饰面砖,应防止暴晒。
10、装饰砼板安装
(1)正贴、反打带饰面砖的外墙板,饰面砖与墙体必须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饰面砖不得有开裂及缺棱掉角现象,板面平整垂直,接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接缝横平竖直,板面洁净。
(2)正贴、反打锦砖外墙板,饰面层与墙体必须结合牢固,不得有脱层皱折现象,缝格平直,不显接茬,表面应清洗干净,不得有胶痕、污物,颜色均匀一致。
11、金属饰面板安装
(1)金属饰面板的品种、质量、颜色、花型、线条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金属饰面板安装,如设计无要求,宜采用抽芯铝柳钉,中间必须垫橡胶圈。
(3)安装突出墙面的窗台、窗套凸线等部位的金属饰面时,裁板尺寸应准确,边角整齐光滑,搭接尺寸及方向应正确。
(4)板材安装时严禁采用对接,宜搭接,不得有透缝现象。
(5)外饰面板安装,表面达到平整、垂直、线条通顺清晰。
(6)阴阳角宜采用预制角装饰板安装,角板与大面搭接方向应与主导风向一致,严禁逆向安装。
(7)保温材料的品种、堆集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填塞饱满,不留空隙。
涂饰工程:
(一)总体要求
1、工程涂饰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图案、颜色、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或选定样品的要求(应附有使用说明书)。
2、工程涂饰的基底处理应符合要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3、外墙涂料工程,同一墙面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层应均匀,颜色一致。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的规定。
5、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二)涂饰工程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及检验方法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 ||
|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 | |||
|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 观察;手模检查。 | |||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 观察 |
|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 | |||
|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 观察;手模检查。 |
| 序号 | 项目 | 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 1 | 颜色 | 基本一致 | 均匀一致 | 观察 |
| 2 | 木纹 | 同右 |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 观察 |
| 3 | 光泽、光滑 | 光泽基本一致光滑无挡手感 |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 观察、手摸检查 |
| 4 | 刷纹 | 无刷纹 | 无刷纹 | 观察 |
| 5 | 裹棱、流坠、皱皮 | 明显处不允许 | 不允许 | 观察 |
| 序号 | 项目 | 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 1 | 颜色 | 同右 | 均匀一致 | 观察 |
| 2 | 光泽、光滑 | 光泽基本一致光滑无挡手感 |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 观察、手摸检查 |
| 3 | 刷纹 | 刷纹通顺 | 无刷纹 | 观察 |
| 4 | 裹棱、流坠、皱皮 | 明显处不允许 | 不允许 | 观察 |
| 5 |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 2 | 1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
| 序号 | 项目 | 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 1 | 颜色 | 同右 | 均匀一致 | 观察 |
| 2 | 泛碱、咬色 | 允许少量轻微 | 不允许 | |
| 3 | 流坠、疙瘩 | 允许少量轻微 | 不允许 | |
| 4 | 砂眼、刷纹 | 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 | 无砂眼、刷纹 | |
| 5 |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 2 | 1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
| 序号 | 项目 | 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 1 | 颜色 | 同右 | 均匀一致 | 观察 |
| 2 | 泛碱、咬色 | 允许少量轻微 | 不允许 | 观察 |
| 3 | 点状分布 | —致 | 疏密均匀 |
1、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有品名、种类、颜色、制作时间、储存有效期,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
2、施涂前,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测沫和砂浆流痕应清除干净,基体或基层的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
3、外墙涂料工程应分段进行,应以分格缝、墙的阴角处或水落管等为分界线。
4、木料表面施涂涂料前,应将木料表面上的灰尘、污垢等清除干净;木料表面的缝隙、毛刺、掀岔和脂囊修整后,应用腻子填补,并用砂纸磨光。
5、门窗扇施涂涂料时,上冒头顶面和下冒头底面不得漏施涂料。
6、涂料工程宜按不同品种的涂料,不同等级的质量要求、工序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7、金属表面施涂涂料前,应将金属表面的灰尘、油渍、鳞皮、锈斑、焊渣、毛刺等清除干净,潮湿的表面不得施涂涂料。
8、防锈涂料和第一遍银粉涂料,应在设备、管道安装就位前施涂,最后一遍银粉涂料,应在刷浆工程完后施涂。
9、薄钢板制作的屋脊、檐沟和天沟等咬口处,应用防锈油腻子填补密实。
10、美术涂饰:
(1)美术涂饰在施涂前应先完成相应等级或工序的涂料作业(或刷浆作业),待其干燥后,方可进行美术涂饰。
(2)套色花饰、仿壁纸的图案,宜用喷印方法进行,并按分色顺序喷印,前套漏板喷印完等涂料(或浆料)稍干后,方可进行下套漏板的喷印。
(3)滚花涂饰,应先在已完成的涂料(或刷浆)表面弹出垂直粉线,然后沿粉线自上而下进行,滚筒的轴必须垂直于粉线,不得歪斜。滚花完成后,周边应画色线或做边花、方格线。
(4)仿木纹、仿石纹涂饰,应在第一遍涂料表面上进行,待摹仿纹理或油色拍丝等完成后,表面应涂施一遍罩面清漆。
(5)甩水色点:宜先甩深色点,后甩浅色点,不同颜色的大小色点应分布均匀。
(6)划分格线和方格线,必待图案完成后进行,并应横平竖直,接口吻合。
细部及安装工程:
(一)细部工程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及检验方法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 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岩的放射性及人造木版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 橱柜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 观察 |
| 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橱柜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 观察 | |
| 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装必须牢固。 | 观察;尺量检查;手板检查。 | |||
| 橱柜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 观察;手板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 |||
| 橱柜的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 |||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制作与安装工程 |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岩的放射性及人造木版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 观察 |
|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装必须牢固。 | 观察;尺量检查;手板检查。 |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与墙面、窗框的衔接应严密,密封胶缝应顺直、光滑。 | 观察 | |
| 窗帘盒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 手板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 |||
|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花纹和颜色、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岩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 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 观察 |
| 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 观察;尺量检查;手板检查。 | |||
|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等性能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 观察;手模检查。 |
| 项目 | 主控项目 | 检验方法 | 一般项目 | 检验方法 |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 ||
|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
|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 观察;尺量检查;手板检查。 | |||
|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花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常验收记录。 | |||
|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 花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的材料、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 | 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 观察 |
| 花饰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尺量检查;手板检查。;尺量检查; | |||
| 花饰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 观察;尺量检查;手板检查。 |
| 序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外型尺寸 | 3 | 用钢尺检查 |
| 2 | 立面垂直度 | 2 | 用1米垂直检测尺检查 |
| 3 | 门与框架的平行度 | 2 | 用钢尺检查 |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水平度 | 2 | 用1米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
| 2 | 上下口直线度 | 3 | 拉5米线,不足5米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 3 | 两端距窗洞口长度差 | 2 | 用钢尺检查 |
| 4 | 两端出墙厚度差 | 3 | 用钢尺检查 |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正、侧面垂直度 | 3 | 用1米垂直检测尺检查 |
| 2 | 门窗套上口水平度 | 1 | 用1米水平检测尺和塞尺检查 |
| 3 | 门窗套上口直线度 | 3 | 拉5米线,不足5米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护栏垂直度 | 3 |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
| 2 | 栏杆间距 | 3 | 用钢尺检查 |
| 3 | 扶手直线度 | 4 |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 4 | 护手高度 | 3 | 用钢尺检查 |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室内 | 室外 | ||||
| 1 | 条形花饰的水平度或垂直度 | 每米 | 1 3 | 2 6 | 拉线和用1米垂直检测尺检查 |
| 全长 | |||||
| 2 | 单独花饰中心位置偏差 | 10 | 15 | 拉线和用钢直尺检查 | |
1、环境污染控制监理要点及目标值
(1)严格控制进场材料及半成品,检查材料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保资料。对要求复试的材料,严格按照监理见证取样的程序进行控制。
(2)应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能在工厂加工的工序,不应在现场进行。
(3)对于装饰新型材料、新的施工工艺应经过设计、业主、监理等有关各方共同商讨确认。
(4)及时对样板间进行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以便对大面积施工的控制。
(5)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符合规定:
| 污染物 | I类民用建筑工程 | II类民用建筑工程 |
| 氡(Bq/m³) 游离甲醛(mg/m³) 苯(mg/m³) 氨mg/m³) TVOC(mg/m³) | ≤200 ≤0.08 ≤0.09 ≤0.2 ≤0.5 | ≤400 ≤0.12 ≤0.09 ≤0.5 ≤0.6 |
2、建筑工程及装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
(2)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3)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验报告;
(4)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5)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记录。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内容及措施
(一)装饰材料的控制
1、装饰材料进场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供业主、设计和监理共同确认后封样于监理处,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5、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向监理进行报验与验收材料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6、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7、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
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三)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2、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5、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6、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8、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10、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抹灰层基层处理、吊平顶龙骨安装、隔断龙骨安装等隐蔽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通过,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11、对天然石材等饰面工程进行专门的分项工程质量报验,把好装饰效果关。
(四)质量控制目标值
装饰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装饰观感质量符合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并满足设计整体装饰效果。(结合具体工程编写)
(五)装饰工程通用控制要点
1、装饰材料,承包单位均须先送样检验,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资料,经监理机构会同有关单位检验认可后,对样品进行封存签字,以后进场材料质量必须达到样品标准,不符合样品标准的材料不准使用,该项应写入供(订)货合同条款中。
2、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应根据不同材料性能进行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材料损坏变形,均不准使用。
3、在装饰工程开始之前,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技术措施、产品保护措施,并做出样板间、样板块或样板件,样板产品施工完毕后,监理机构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检验认可,今后大面积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样板质量,达不到样板质量,可拒绝工程竣工验收。
4、装饰工程验收不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应是在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验收,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只有质量检查,不存在验收,验收前产品保护是关键。
5、装饰工程施工前,承包商三方确定装饰等级,以便按相应等级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六)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建筑装饰装修规范各章一般规定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录C的格式记录。
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规范主控项目的规定;
(2)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本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规范的规定。
4、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下表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3)观感质量符合本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七)严格执行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有关施工安全技术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到以下几点:
(1)现场醒目处张挂安全警示牌、警告标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
(3)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交底制度;
(4)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严禁电缆线任意乱拉、乱架;
(5)设置消防器材,动用明火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八、旁站监理工作
为确保工程达到预期质量目标,监理项目部对精装修工程以下工序做旁站监理:
抹灰工程:
1、原材料质量验收;
2、抹灰前,基体表面的平整度、标筋验收;
3、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处理;
4、门窗框、管道穿越等处缝隙处理;
5、外墙滴水线、滴水槽、流水坡度处理;
6、外墙面层的施工缝留设;
7、成品保护。
门窗工程
1、门窗原材料验收。
2、门窗牢固、平整、开启方向、开启灵活、五金配件验收
3、门窗洞口的填充、密封处理。
4、喷淋试验。
吊顶工程
1、吊顶的基层稳固,固定方法、标高验收;
2、主、次龙骨的间距、标高、稳定性验收;
3、罩面板与墙面、灯具等交接处处理;
4、观感验收。
饰面砖工程
1、基体质量强度,稳定性验收。
2、饰面原材料质量验收。
3、基层处理。
4、灌缝、接缝、勾缝及突出物周围的节点处理。
5、饰面板砖的外观及允许偏差项验收。
6、嵌缝后,面层清理、成品保护。
涂饰工程
1、基层表面的验收及基底缺陷处理。
2、涂料及半成品质保资料的验收。
3、严格控制涂刷工序。
4、控制前后遍工序衍接的时间。
5、线条、管道等节点处理。
6、观感验收。
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
2、对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存放,作出明显标志,严禁在区域内明火作业;
3、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台帐;
4、现场的各单位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明确责任划分;
十、成品保护
本工程因涉及公区走道与总包土建移交工作面及后期主体竣工验收后的户内加板改造问题,工期较紧,各专业及大量的专业分包施工同时穿插进行。为确保工期,必然有许多工序提前插入,会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进行交叉作业。所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可能会提前完成,如果下道工序对已施工成品不加注意,或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既有成品的损伤或破坏,影响工程质量。这样,不仅会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样,成为永久性的缺陷。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为此,监理方将认真做好成品保护监督工作。
1、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监督小组
1)项目总监为成品保护监督领导小组的总负责人。
2)精装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具体监督人。
3)精装修分包项目经理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重点内容和实施计划。
4)精装修分包项目经理部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和实施细则。
5)精装修分包项目经理部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
2、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成品保护责任
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随着工程的进展逐步确定相应的保护责任。精装修分包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编制具体的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
分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2)现场保护责任
由精装修分包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应安排专用场地进行堆放,做好标示,做到科学合理管理。
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
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当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十一、监理资料管理
根据工程资料归档的需要,在监理过程中应做好以下资料的整理和收集: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测量放样资料;
3、监理整改通知单、工作联系单、来往函件;
4、监理工作日记、会议纪要;
5、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技术性资料;
6、监理对精装修工程的质量检查表;
7、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明资料、材料复检报告;
8、报验申请表、隐蔽工程验收单;
9、监理工作月报;
10、精装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其他有关资料。
十二、验收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规定,作为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龙岩中航紫金·云熙项目监理部
201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