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价值和作出贡献,同时为降低员工的流动性,加强人员的稳定性,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在公司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推行工龄工资制度,给在公期服务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现将工龄工资奖项的具体计算标准做如下规定: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2.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30元整。
3.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40元整。
4.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70元整。
5.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五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6.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六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230元整。
7. 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8年(300元)封顶。
6. 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0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15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
7.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 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二.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例:某员工于2012年10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3年10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4年10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80元整,于2015年10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10元整,于2016年10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4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10年封顶,10年后以股东方式进行分红)。
三.此工龄工资奖项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
四.此工龄工资奖项标准适用于森海公司所有人员。
五.此工龄工资奖项从2012年10月01日起计算执行。
六.所有在职人员2012年10月01日以前的工作时间不在此计算范围。
拟定:周永杰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