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1、输血科工作制度
2、贮血制度
3、配血制度
4、发血制度
5、输血科查对制度
6、检验记录核对制度
7、血液质量检查制度
8、输血后感染的追踪处理和登记报告制度
9、输血不良反应信息登记及反馈制度
10、交工作制度
11、输血后血袋回收登记制度
12、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的接收登记制度
13、输血质量控制制度
14、输血科消毒隔离制度
1、输血科工作制度
⑴ 严格执行《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供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同时掌握国内外输血工作发展动态,学习和吸收国内外新技术,开展输血治疗和输血新技术的推广。
⑵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医院感染和输血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⑶完成输血科的各项日常工作,保证设备、用品正常运转和使用,把好各项技术质量关,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⑷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制度,重要事项,口头和书面同时;人未到、未交,当班人不得离岗。
⑸服从工作安排(包括排班表、二线或临时调配以及当班人员的紧急需要),调班应以保证安全输血为前提,不得连续疲劳工作。
⑹工作认真、仔细,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准确及时配血、发血,完成当日各项工作。
⑺每天坚持作好各项记录。
⑻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包括朝会传达、业务总结、科内事务说明、讨论、质控汇报等内容),有重要事情、紧急事情时临时召集开会,要求全体人员到场。
2、贮血制度
⑴贮血室应经常保持整洁,非输血科人员末经允许不得入内。
⑵贮血室每天定期消毒2小时,每月做一次空气培养,达到医院内空气Ⅱ类标准。
⑶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⑷按O、A、B、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⑸贮血冰箱必须有温度自动报警装置。贮血冰箱内温度应保持在2—6℃,定时观察作好记录。每天记录四次。当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报告给设备科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⑹凡血液在贮存中出现凝块、溶血、包装破损、血浆出现黄疸均不能发出,并做好记录备查。
⑺贮存期间禁止开启血袋,已开的血液和血浆应立即输用。已输用过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输用。
⑻严禁不合格的血液入、出库。血液出库后一律不得退回。
⑼每日交时,必须做好库存血液清点记录,以及当日血液入库数目。当日已用血液必须完全出库,入出库账目清楚。
3、配血制度
⑴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粒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ABO血型交叉配血试验。冰冻血浆、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等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⑵用于配血的标本必须是三天内,无溶血、长菌、变质的标本。
⑶配血前严格核对标本标签与输血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完全一致后方可配血。
⑷首次鉴定血型必须进行ABO血型系统正反定型及Rh(D)鉴定。
⑸配血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不得相互交谈,必须严格遵守交叉配血操作规程。
⑹配血必须采用可检出不完全抗体的交叉配血法,不得单独使用盐水玻片法配血。
⑺配血时必须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确无误时,才可进行交叉配血。
⑻配血有疑问时应采取复查标本、不完全抗体筛查、询问临床资料等相应措施,不可放过任何疑点,必要时应向上级医师报告,或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检测。
⑼配血完毕应立即记录血袋号,填写配血结果并签名,并在计算机中录入配血报告,同时再一次核对所有资料。
⑽急诊标本必须注明接收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并及时处理,记录配血时间。
⑾疑难标本(如配血不合、正反定型不符、亚型、产生免疫性抗体、冷凝集、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向临床说明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遵医嘱作进一步处理,并将疑难标本的情况登记于《特殊病例记录》;对于疑难复杂血型检测、交叉配血及特殊试验,本室不能完成的,要及时联系成都市血液中心血型室或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血型室协助完成。
⑿实习生、进修生不得出配血报告。
4、发血制度
⑴配血相合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领血。家属和非医护人员领血一律不能发给。发血时,输血科工作人员与领血人员必须共同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血型、住院号:供血者姓名、血型、贮血号、采血日期、血液有效期、血量、交叉配结果和血液外观。质量合格、血袋无破损、无渗漏、标签完整、清楚。经双方签名并记录发血时间后,将血发出。
⑵发血人必须为输血科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不能发血。
⑶接血人必须核对配血报告单与血袋的血袋号、血型、血品种、血量、献血员姓名无误,血袋外观无异常。
⑷发血人必须在《血液出库登记本》上清楚记录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血袋号、血品种、血量等内容,签名后才可打印报告,发出血液。
⑸除特殊情况需要鲜血外,发血应按采血日期的先后发出。
⑹紧急发血(未配血)后必须立即鉴定血型和交叉配血,并将结果电告医生,通知临床科室派人取回报告单;如结果有异常要立即通知临床停止输血。
⑺血液一经发出,不得再退回。
⑻血液发出后,立即将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管保存于2~8℃冰箱7天。凡输血后需要再配血者,应重新抽取血样做交叉配血试验,不能用输血前的血样管。
⑼有输血反应需如实填写输血反应记录单,及时送回输血科并做好登记报告记录及追踪调查处理。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并及时向血站反馈。
5、输血科查对制度
⑴输血科接收配血标本和配血时必须进行七查:指查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科室,住院号,床号,血型,输血种类,取血科室。查病人血样标本上的内容与申请单内容是否相符,必须准确无误才能接收和配血。
⑵临床科室输血时必须进行七对:指对献血员姓名,血型,血号,血液种类,血量,采血日期,有效期。查输血科提供的配血报告单内容是否与血袋上内容相符,必须准确无误才能输注。
⑶输血科人员对血液入库、出库要严格按照血液质量检查制度认真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血液严禁入库或出库。
⑷交时必须查对当天的血液入库、出库、收支账目必须清楚,准确无差错。
6、检验记录核对制度
⑴临床输血前必须做九项检查。临床用血输血前监测主要以乙肝、丙肝、爱滋、梅毒四项作统计。并每月做临床用血月报表上报资阳市卫生局。
⑵急诊用血,输血前的检验报告单末出来时,由当班人员登记用血时间,随后核对检测项目并登记在输血科输血前检测登记本上。并进一步核对和督促临床用血科室必须作输血前的必查项目。
⑶择期手术、常规输血病人必须在输血前作检测,并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上检测结果。输血科在配血时要核对检验记录是否一致。如有漏查必须马上反馈给临床用血科室,并作相应补救措施。并上报医务科备查处理。如属输血科人员没认真作核对而造成漏查,输血科按科室考核制度直接处罚当事人。
⑷输血前作好用血标本的核对工作,如用血申请单、病员姓名、性别、床号、血型、住院号、科别、用血日期、所需血液成分项目,如有不符,请重抽标本。
⑸如遇特殊血型、心外科及儿科病员需输近期血液提前作好备血。
7、血液质量检查制度
血液入库检查内容
⑴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⑵献血员姓名(或条形码)、ABO血型、RH(D)血型。
⑶血液品种。
⑷采血日期和时间。
⑸有效期及时间。
⑹血液编号(或条型码)。
⑺储存条件。
输血科收到验收合格的血液后,应认真做好入库登记。登记内容应用献血员姓名、血型、血量、采血日期、血袋编码、购血日期和时间等内容。
血液出库检查内容:
①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②血袋有破损、漏血:
③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④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⑤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精大颗粒;
⑥末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楚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⑧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⑨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⑩血桨肉眼黄疸或脂血较重、有气泡、重度乳糜、纤维蛋白折出时。
禁止接受不合格的血液入库。禁止不合格的血液出库。
输血科人员对血液入库、出库严格按照血液质量检查制度执行,不符合标准的血液严禁入库或出库。
8、输血后感染的追踪处理和登记报告制度
出现输血后感染疾病,应及时如实反馈给供血单位。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处理出现的输血问题。并做好登记报告记录及追踪调查处理。
⑴预防血液传播疾病,严格进行血液检验,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⑵对血液严格管理,提供无偿献血。
⑶采集血液时应严格操作规程,所用器具应严格消毒。
⑷防止外伤时接触污染血液。
⑸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由于输血及血液制品有传播肝炎的危险性,故决定对病人是否输血应权衡利弊。
⑹提倡自体输血和成分输血,并尽量减少输血和做到合理输血。
9、输血不良反应信息登记及反馈制度
⑴输血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应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在24小时内送回输血科保存。
⑵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如下:
①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②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输血科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⑶如怀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性输血反应,在积极治疗和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
①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合实验记录。
②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的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的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实验。
③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④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血浆游离血红旦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做进一步鉴定。
⑤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⑥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⑦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⑷出现输血反应后,及时如实反馈给供血单位。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处理出现的输血问题。并做好登记报告记录及追踪调查处理。
⑸输血科主任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输血的各项情况,了解有无输血感染疾病的病例,并每月上报医务科,做好每月用血统计,填写每月用血月报表上报资阳市卫生局。
10、交工作制度
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坚持值班制度,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人员,不能脱岗,串岗。由于失职而造成的纠纷或差错,值班者应承担责任,要严肃处理。
⑵值班人员要急病人所急,及时、快速、准确地进行检验并报告结果。抢救病人标本应优先检验。
⑶当班者应在做好检验工作的同时,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⑷交必须面对面交接,人员到后,作好交手续,人员才能离开。当班者要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重要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交内容,必须保证当天的血液入库、出库、收支账目清楚,保证当天的水电、仪器维护及安全防护,并作好原始记录。
⑸夜间门窗关闭检查,防火、防盗,执行各室间的预防消毒工作。
⑹ 贮血冰箱和低温冰箱如遇报警及时检查原因,有问题马上通知设备科解决,并作好原始记录。
⑺科主任要检查值班工作,查看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输血后血袋回收登记制度
⑴输血完毕后,要求在当天由临床医护人员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并如项在《输血后血袋回收登记本》上登记签名。
⑵输血科在接收本上签名。并要求输血后血袋装入黄色袋中放入存放配血标本冰箱中保存24小时后作无公害化处理。
⑶输血科当班人员负责清查当天放发临床用血的血袋数量,如临床没有如数送回,请与临床联系,要求及时送回。
⑷输血后的标本由输血科保存一周。
12、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的接收登记制度
⑴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输血送检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⑵配血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⑶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必须退回重送。在核对输血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输血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⑷急诊输血标本要开绿灯,及时配血、核对、出报告。
⑸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受血者和献血员配血标本需放冰箱保存一周,以便备查。
13、输血质量控制制度
⑴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接受各级输血管理委员会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
⑵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用血报批制度,不使用无血站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站以及非指定的采供血机构供应的血液。
⑶认真执行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输血技术规范,指导临床全血或成分血的合理应用,保证输血安全。
⑷执行好全血或成分血的贮存与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供血单位。
⑸输血前必须执行输血前九项检查,并核对报告每月上报医院预防感染科、医务部。
⑹输血出现不良反应时,祥细记录和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及时调查处理,反馈给供血单位。
⑺严禁不合格的血液入、出库。
⑻血液出库后一律不得退回。
⑼全血、成分血血样和受血者血样标本,放专用标本冰箱保存至输血后七天。
⑽做好试剂质控工作,确保检验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14、输血科消毒隔离制度
⑴布局合理,设清洁区(血液储存、发放处)、半清洁区(办公区)和污染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
⑵临床用血管理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⑶工作人员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或消毒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刺伤,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
⑷储血冰箱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每月对冰箱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菌和霉菌。
⑸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操作前后及时对工作台面、桌面用1:100“84”消毒液擦拭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室内地面每天湿式拖地三次,有污染时用1:100“84”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⑹玻片、滴管、试管等用后立即放入2:100“84”消毒液中浸泡2小时后,在清洗晾干备用。
⑺工作人员必须作好自我防护,上岗前应检查身体并注射乙肝疫苗,建立定期体检制度。
⑻每月必须对输血科工作人员的手、室内空气进行一次微生物学监测,并保存监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