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项目与要求 | 额定分 | 考核标准 | 核定分 | 备注 |
| 一 |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 施工现场应做到文明施工;各级管理职责分明并能运转正常。台帐齐全。 | 50 | (1)按部颁《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未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的每发现一个扣5分 (3)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不清或未履行职责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4)各级安全检查次数每少于一次的扣2分。 | ||
| 二 | 工伤事故管理 | 严格按《工伤事故处理制度》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 | 20 | (1)未按规定组织调查的缺一次5分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延迟报告的每次扣10分。 (3)不按工伤处理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统计上报,每一次扣3分,整改措施不得力的扣3~5分。 (4)报告内容不清楚,未按要求填写返回的每次扣3分。 (5)责任分析不清的每次扣2分。 (6)无工伤事故登记台帐的扣3分。 | ||
| 三 | 业务与监督 | 安全员应精通业务,施工现场隐患整改及时,记录清楚,管理标准化。 | 30 | (1)各基层单位应把每月检查情况随月报表上报公司,每一次扣5分。 (2)隐患整改情况未及时返回的每一次扣2分,整改率低于100%一个扣2分。低于90%一个扣5分,低于80%的一个扣2分,未返回的按未整改累计,未整改而写成整改完毕的每发现一条扣5分。 (3)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到20分止。 (4)安全网、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未经验收或未交底即使用的每发现一个扣10分。 (5)发现未按规定戴安全帽进入工地,每一人次扣1分,扣到20分止。 (6)新入场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即上岗的每一人次扣1分,扣到10分止。 (7)单位工程对各级检查的时间、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应做记录,未记录的一次扣1分,记录不清扣2分。 | ||
| 四 | 工伤考核 | 为确保“重伤和死亡率”为零,减少轻伤,不得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 (1)死亡事故,多人事故每起扣基层单位40分。 (2)重伤事故每起扣基层单位20分。 (3)轻伤事故频率每季度≥9%。扣10分。 | |||
| 五 | 奖惩 | 注: (1)总得分大于等于85分,管理工资含量不奖不罚; (2)总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5分。管理层工资含量扣0.1~0.5%; (3)总得分小于70分,管理层工资含量扣0.5~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