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单位名称 | 江永县易地搬迁陈家街安置点建设项目 | 值班时间 | ||||
| 工程名称 | 电工姓名 | |||||
| 维 修 内 容 | ||||||
| 序号 | 维修项目及部位 | 维修人 | 验收人 | 巡视(维修)日期 | ||
根据JGJ59-2011标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B.14进行定期检查
施工用电定期检查记录表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 分 标 准 | 检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
| 1 | 保 证 项 目 | 外电 防护 |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高大施工设备、场内机动车道之间小于安全距离且未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设施和绝缘隔离措施不符合规范 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 ||
| 2 | 接地与接零保 护系统 | 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方式 配电系统未采用同一保护方式 保护零线引出位置不符合规范 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与工作零线混接 保护零线材质、规格及颜色标记不符合规范 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3分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和安装不符合规范 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 施工现场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 | |||
| 3 | 配电 线路 | 线路老化破损,接头处理不当 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 线路截面不能满足负荷电流 线路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规范 电缆沿地面明敷 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电杆、横担、支架不符合要求 | |||
| 4 | 配电箱与 开关箱 | 配电系统未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设置 用电设备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配电箱与开关箱结构设计、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 总配电箱与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失灵 配电箱与开关箱内闸具损坏 配电箱与开关箱进线和出线混乱 配电箱与开关箱内未绘制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 配电箱与开关箱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 配电箱与开关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符合规范 | |||
| 5 | 一 般 项 目 |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 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低于3级 配电室未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 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不符合规范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不符合规范或损坏、失效 备用发电机组未与外电线路进行连锁 配电室未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配电室未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 ||
| 6 | 现场 照明 | 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 特殊场所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 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照明专用回路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之间小于安全距离 照明线路接线混乱和安全电压线路接头处未使用绝缘布包扎 | |||
| 7 | 用电 档案 | 未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设计缺乏针对性 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未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未组织验收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 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 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 | |||
| 总计检查项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