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降消项目” 孕产妇急救中心危急重症管理制度 及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一)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一、危重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必须及时报告主任,5 分钟 内由当班医师到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组组 长,10 分钟内完成病史询问、物理检查、开始处置、危 重患者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和会诊(通知抢救小组人 员必须在接电话 10 分钟内到位) 。 二、科主任应组织医护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抢救,对 危重孕产妇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 捷地进行抢救,分秒必争。 三、科室内应有必须的应急设备,规定的急救药品,通讯设 备及应急预案。 四、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安瓿、资料以备核对。 五、需立即手术的孕产妇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确诊后 30 分钟内进入手术室。
(二)危重症管理制度
1.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工作应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和护 士长组织,及时报告科主任,必要时通知专家抢救小组。 2.科主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抢救,抢救工作中遇有诊 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 以解决。 3.科室内应有必须的应急设备,规定的急救药品,抢救设备 及应急方案,畅通的通迅设备。 4.危急重症孕产妇进行抢救时人员要按岗定位,由在场的最 高职称的医师担任组织抢救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 规及查对制度。 5.要做好急危重症孕产妇的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1.应由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高年资医师、护士担任 急组工作。 2.对急救高危孕产妇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 肃、敏捷的进行抢救。 3.接诊 10 分钟内完成病史询问、物理检查、开始处置并严 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4.严格执行急救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有危重病 员的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抢救小组要承担出诊任务,进行及时的转运现场抢救。 6.所有小组人员,应服从领导,分工明确,积极配合。
(四)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
1.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 的能力。 2.建立孕产妇抢救中心及绿色通道。 3.危重病人抢救有记录,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完成或补记;保存抢救过程中全部药品的安瓿、 资料以备核对。 4.孕产妇在抢救时科主任应主动承担起总指挥的责任,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5.科主任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总结,分析每一抢救病 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指定改进措施。
(五)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建立与县市区内上下转诊单位的网络联系,有明确、通畅的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转诊登记本。 2.公布“中心”急救电话。急救中心应有醒目的灯箱,设有 醒目的急救通道和抢救地点标识。 3.备有处于功能状态的急救车,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4.“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迅速启动抢救小组,了解病情, 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 分钟内出诊,迅速赶赴现场,实施 抢救或转运。 5.危重孕产妇到达“中心” 分钟内由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 。5 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6.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的安瓿、资料,以备核对,抢 救结束后及时完成抢救记录。 7.“中心”对每例抢救病人均应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 教训。将抢救结果反馈转诊单位,填写《高危孕产妇转诊与 反馈通知单》 。
(六)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为了降低孕妇围产期发病率和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 安全妇产科及门诊医师应对高危妊娠妇女加强管理。 1.妇产科及门诊医师对患者做到文明服务,认真诊治、热心 宣教、耐心咨询、廉洁行医。 2.积极开展孕期卫生宣教,防止妊娠并发症的发生。 3.认真开展孕期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孕期健康状况和胎儿发 育情况,要做到早期发现异常,早诊断、早治疗。 4.对属于高危妊娠范围的孕妇应加强管理: (1)主动协助高危妊娠妇女制定产前计划并督促执行。 (2)要密切检测胎儿和胎动,密切观察胎儿的频率、规律 性和强度,观察胎儿 12 小时胎动次数,必要时可教会 家属听诊。 (3)必要时进行胎盘功能辅助检查,胎儿成熟度检查。 (4)凡有遗传病、胎儿畸形或染色体异常家族史的孕妇或 为高龄初孕妇等应进行遗传学检查。 (5)同时应做好、观察和诊治记录。 (6)认真做好高危妊娠危险因素的评分,根据孕妇的妊娠 危险因素,重点做好围产期的管理指导工作。 (7)必要时进行住院观察治疗
(七)重症监护
1.监护室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岗位职责。 2.监护室救治重症,抢救术后病人,经治疗抢救脱离危险或 术后平稳转入普通病房。 3.保证 24 小时连续监护工作,制定全面系统的监护计划、 实施措施、严密观察、详细记录。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抢救程序,熟练掌握各种仪 器的安装使用,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定位放置,严 格交接专人专职负责。
(八)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急科室一般应派主治医师前往会诊,并及时填写会诊记 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人员必须随叫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 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 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 组织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历,由科主任提出, 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 单位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 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例,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 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 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 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 组织实施。
(九)新生儿窒息复苏
1.擦干全身,摆好体位,肩胛部垫高 3cm,吸净口鼻腔黏液。 能觉刺激,轻弹足底心,轻拍后背,20 秒内完成。 2.观察呼吸无自主呼吸的用 100%氧气气囊正压通气 15—30 秒,呼吸暂停为药物抑制。给钠络酮。 3.评价心率, 心率于 60—80 次/分, 继续正压通气评价心率。 心率<80 次/分, 胸外按压 30 秒, 无效气管插管药物复苏。 4.评价心率,心率<60—80 次/分,胸外按压 30 秒,无效气 管插管药物复苏。 5.评价心率,心率<100 次/分,自主呼吸建立停正压通气, 评价皮肤颜色,紫绀,给氧。 6.有自主呼吸,评价心率,评价皮肤颜色,紫绀,给氧。 7.有自主呼吸,评价心率,心率<100 次/分, (其它同第二 条) 。 8.四肢青紫或红润观察。
(十)急危重症及死亡病历讨论制度
1.凡遇急危入院产妇,入院救治 7 小时后未确诊或救治无效 者应立即请科主任检诊,并及时组织科内讨论。 2.对于急危疑难病历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 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一般死亡病历可在出院病历讨论会上一起讨论。 4.属于意外死亡病历无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意外 死亡病历讨论一般应在死亡一周内召开,特殊病历应及时 讨论,尸检病历待病理报告后进行。 5.死亡病历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 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应记入病历。
(十一)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及管理制度
1.危重症的孕产妇抢救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及上级医师,必 要时通知抢救小组有关成员参加抢救。 2.科主任应组织医护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抢救,必要 时通知医务科及主管院长。 3.如遇突发大出血的产妇抢救,需迅速通知医务科和主管院 长组织配套急救队伍。 4.科室内应有应急设备、药品、通讯应急方案。
(十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负责管理药品,领取保管报损,应建立帐目,分类 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目相符。 2.各种抢救药品专人保管,做到四固定,便于抢救使用,工 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3.抢救时病人所用药品,注明床号、姓名。抢救工作完毕后, 及时核对,按时按量补充齐全。 4.必须做好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十三)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使急危孕产妇及时得到救治.开辟救 治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后负款,各项检查、化验、合 血一路畅通”的救治原则。 2.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 液保护技术。 3.急诊用血应当按照临床用血管理规定,按要求补办手续。 4.决定用血,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 意书》 上签字, 无家属签字或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 应报医务科或主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5.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科主任 批准签字。 6.输血完毕,将血袋送血库至少保存 1 天。 7.抢救用血注意事项,按照临床用血的注意事项执行。
(十四)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
1.进一步加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相 应的领导、专家抢救小组。 2.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降消项目”抢救中心,定期填报一次 转诊抢救危重孕产妇统计表,上报妇幼保健院。 3.负责转诊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具有急救的能力,转诊 时填写《急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 4.评价出急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由上级急救中心反馈转 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 及时和延误,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5.对急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急危孕产妇建档管 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
(十五)产儿科合作制度
1.加强贯彻落实“降消项目”消除各类不利因素。 2.儿科医生每天 8 点到妇产科病房对新生儿进行查房,一天 两次。对危重症随时检查处置。 3.儿科设有新生儿抢救室,对危重症婴儿进行重症监护治 疗。 4.加强产科人员的责任心,在产后 12 小时内应严密观察产 妇及新生儿的各项生命指征并严格产后出院时间。以 免丧失产妇及新生儿的抢救机会。 5.儿、产科对新生儿处理、新生儿窒息评分、新生儿窒息复 苏等各项指标必须熟练掌握。要求儿、产科通力合作,新 生儿第一个见到的是儿、产科医生。
(十六)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一、建立与辖区转诊单位的网络联系,有明确、通畅 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登记本。 二、在辖区内公布专用的孕产妇急救电话。急救中心 内设有醒目的急救通道和抢救地点标识。 三 、备 有 处 于 功 能 状 态 的 救 护 车 ,实 行 24 小 时 值 班 制 度。 四、急救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了解病情,迅速启动 抢 救 小 组 ,携 带 急 救 设 备 及 药 品 ,5 分 钟 内 出 诊 , 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救或转运。 五、危重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5 分钟内由当班产科 最高职称的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 组组长。 六、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的安瓿、资料、以备 核对。 七、产科急救中心对每例抢救病人均进行分析,总结 成功经验和教训。将抢救结局反馈转诊单位,填 写《高危孕产妇转诊与反馈通知单》 见《 降消 ( “ 项目”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 )
(十七)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各种抢救药品,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便于临床应急 使用,各种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二、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类盒装放置, 每月清点做好记录, 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三、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变色、 沉淀、过期或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 涂改,不得使用。 四、抢救药品应定位、定量存放于抢救车上或专用抽屉内并 加锁,用后及时补充,严格交接,做好记录,保证随时 处于备用状态。 五、抢救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做到定期清点检查’对药品批 号和失效期有详细登记,保证急救药品在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