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目的 4
2 适用范围 4
3 上游程序和参考文件 4
4 定义 4
5 职责 4
6 管理细则 5
6.1 值班组织和职责 5
6.2 值班人员资格控制 6
6.3 值班计划的制定 6
6.4 值班应急流程 6
6.5 值班纪律 7
7 附件 8
目的
加强公司应急值班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应急值班网络和值班工作规范,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民新能运营有限公司本部的应急值班管理工作。
上游程序和参考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定义
应急值班
指经过公司应急管理组织统一授权,由专门值班人员对公司辖区内(含电站、办公区域)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和信息收集的活动。
职责
总经理
负责审批本程序,并监督实施;
提供维持应急值班制度有效运作的所需资源。
运维中心
组织编制和维护公司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对违反应急值班管理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制作并发布《公司应急值班表》;
安排人员担任应急值班安全助理、运维助理,明确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总部应急值班人员的培训与授权;
负责与集团安全以及公司下属部门应急值班组织接口,并监督和评估公司应急值班工作的有效性。
总经办
安排人员担任后勤助理,明确岗位职责。
管理细则
值班组织和职责
公司应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值班机制。
公司应急值班组织主要负责公司业务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接警和处理,并在正式 应急响应组织有效运作前承担应急指挥职能,共设4个岗位:应急值班总指挥、安全助理、后勤助理、运维助理。
| 岗位名称 | 主要职责 | 岗位人员 |
| 应急总指挥 | 1.在正式应急预案启动前,按照预案和应急行动指引,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指挥、协调和报告; 2.向上级单位报告,调配公司内应急力量与资源; 3.批准公众信息发布的形式和内容,必要时主持和参与公众信息发布; 4.与下级应急组织的指挥接口; 5.与上级行政领导接口; 6.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结束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 总经理部成员及各部门正副职领导岗位 |
| 安全助理 | 1.负责值班接警和警情信息备案,判断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 2.向值班总指挥报告接警信息,建议应急响应行动等级,并根据其指令启动相应岗位或组织; 3.协助与配合值班总指挥的工作; 4.与下级应急组织的专业人员对口跟踪事件发展,协助收集、整理突发事件资料,进行专业判断; 5.对应急救灾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 运维中心成员 |
| 后勤助理 | 1.负责公司本部应急组织的交通、食宿等后勤支 持服务; 2.根据应急总指挥的指令,组织调拨、配送、租用、补充各类应急设备、设施和救援物资; 3.负责起草上报及相关主管单位的通告或信息文本,交应急总指挥审批后发布; 4.与下级行政后勤管理组织接口。 | 总经办成员 |
| 运维助理 | 1.负责对电站突发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应急处理中运维人员和工具器的调配; 3.负责突发事件后损坏设备的维修。 | 运维中心成员 |
急值班人员由参与应急值班的部门推荐,经过运维中心组织应急值班培训、考核后授权上岗。
各部门推荐的值班人员必须具备本岗位开展应急值班工作所需的经验和能力。
值班计划的制定
应急值班周期为一周(通常为每周一17:00至下周一17:00),24小时待命。
运维中心负责收集应急值班信息,编制公司应急值班表,报当班应急总指挥审批后,于周三前发布。
应急值班表生效后不得随意变换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值班职责时,经当班应急总指挥同意后,方可更换为具备本应急岗位值班资格的其他人员代为值班。
值班人员更换信息须按与值班表相同的发布流程和渠道进行发布。
值班应急流程
应急接警
(1)安全助理负责值班接警和警情信息备案,在值班期间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须对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2)信息记录后,安全助理需对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对事件种类、紧急程度、应急响应行水平进行初步判断。
(3)初步筛选和判断后,安全助理应向值班总指挥报告接警信息,建议应急响应行动等级。
应急处理
(1)应急值班总指挥接到安全助理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对应急响应行动等级的建议后,应根据应急事件报告准则及要求,向公司相关行政领导报告事件信息。
(2)完成事件报告后,应急值班总指挥应对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激活相应应急岗位或组织进行决策,并在正式应急响应组织有效运作前,对事件的前期处理进行指挥和部署。
(3)所用应急值班助理需积极配合应急总指挥进行突发事件处理。
值班记录
应急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须在周三上午将值班情况发送给后勤助理,由其汇总后报给总指挥,签字后,发送到公司各部门。
值班纪律
应急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日常工作所在地。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不得参与任何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活动,在接到应急工作通知后,须立即赶往指定地点处理相关工作。
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随身携带应急值班手机,并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如错过电话须在10分钟内复机;凡手机连续2次无人接听且10分钟后尚未复机的值班人员,按脱岗处理。
为防止值班人员思想麻痹、身心疲惫,应急值班实行岗位轮换制度,值班人员值班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
经调查核实应急值班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应急值班资格授权,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通报。
(1)擅自离开值班地点或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值班人员,以及其他脱岗行为;
(2)值班期间饮酒或参与其他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活动;
(3)故意关闭通讯设备等无法保持通讯方式畅通的行为;
(4)在接到应急工作通知后,行动不及时、不积极,或未按要求处理相关工作,对应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5)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重要值班信息。
附件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