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公司的施工作业与检维修作业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避免施工作业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施工人员及厂区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特特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所有施工方及检维修单位。
3.权责:
3.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施工方及检修单位资质鉴定,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年度施工方安全生产评价等
3.2施工方;依照[施工安全协议书]履行其职责。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施工组织:
5.1.1由企业组织的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批核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
5.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5.1.3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5.1.4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5.1.5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别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1.6对承包、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依照[相关方管理制度]执行。
5.2施工现场管理:
5.2.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管网等,均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5.2.2施工现场的坑、孔洞、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2.3施工现场的道路,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 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5.2.4施工现场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来临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
5.2.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
5.2.6施工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
5.2.7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5.3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
5.3.1各种机械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5.3.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须装防护装置。
5.3.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所有电气设备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和临时线路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4拆除工程管理:
5.4.1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
5.4.2拆除工程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4.3拆除工程的施工须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监督进行。
5.4.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等干线通往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5.4.5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5.4.6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5.4.7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
5.4.8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场地。
5.4.9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另外的配电线路。
5.4.10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与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
5.4.11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越发生倒塌。
5.5检修准备:
5.5.1重大检修项目应在检修前须事先制定安全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
5.5.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计划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5.5.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5.5.4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5.5检修转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须先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明证明无误后,在电源的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标志牌或上安全锁卡。
5.5.6检修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检查动火证,高空作业许可证,电气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5.5.7检修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检查检修中需用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5.6检修安全规定:
5.6.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项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5.6.2检修中的危险作业,应严格按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6.3检修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进行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佩戴安全帽。
5.6.4检修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内的设施,管道及运行中的设备,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5.6.5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防止产生火花。
5.6.6在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络沟通,当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等情况时,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5.6.7检修完工后,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6.8检修后的设备,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6.参考文件:
6.1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6.2 相关方管理制度
7.使用表单:
7.1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计划表
7.2 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
8.附记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