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康健街道 填表日期:2011 年 8 月16日
| 序号 | 岗位 | 工作职责 | 潜在廉政风险 | 风险等级 | 防控措施 |
| 1 | 党工委 | 1、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2、区委明确为责任人的工作; 3、参加党政班子集体领导和决策。 | 1、重大事项决定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2、违反干部提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的有关规定; 3、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党群口经费使用不审核、不把关或使用不当,导致个人从中谋利,违反财政资金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5、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严,以权谋私。 | 高 | 1、带头执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和规定; 2、带头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 3、带头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机制,防范廉政风险; 4、加强学习,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5、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6、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 2 | 党工委副 办事处主任 | 1、负责办事处全面工作; 2、区委、区府明确为责任人的工作; 3、主管人事、财务、行政办公室工作; 4、参加党政班子集体领导和决策。 | 1、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重大事项决定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3、违反干部提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的有关规定; 4、违反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使用规定; 5、由于人情或其他谋取私利等缘故,对明知是虚假的会计凭证和经济业务资金往来的报销事项,给予审批通过; 6、收受好处,授意下属到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质次量差、定价过高的物资(服务)或过度采购; 7、规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收取好处。 | 高 | 1、带头执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和规定; 2、带头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等; 3、完善街道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报销流程; 4、建立活动开展和采购物品的询价、比价制度; 5、完善街道公共设施建设及房屋装潢、修建工作有关制度,严格招投标制度; 6、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 3 | 党工委副 纪工委 (分管党群口) | 1、分管党务,包括组织人事、宣传、、文明建设和工会工作; 2、纪工委工作; 3、参加党政班子集体领导和决策。 | 1、在干部任用、考核、评先中受人情因素影响,未坚持原则,违反组织人事纪律; 2、受人请托或其他利害关系,对该批办的信访件不作批办,或作简易程序处理,掩盖干部违纪事实; 3、对廉政上交钱物管理使用不当; 4、对分管部门的工作监管不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徐汇区党政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法规和规定; 2、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等; 3、加强自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廉政上交钱物的管理使用; 4、严格按照街道财务制度,对每项资金的审批和使用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 4 | 党工委副 (分管综治、信访、司法) | 1、分管综合治理、司法信访、生产安全、防火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外来人口、应急管理等工作; 2、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 1、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社区维稳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2、对职权范围内的“人、财、物”可能存在管理不当的风险; 3、对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不检查、不监督,对下属违纪违规行为不教育,放任自流; 4、因受人请托或其它利益关系,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监管、娱乐场所管理等方面的不作为; 5、放松对保密工作的管理,甚至出现泄密等违法现象。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保密法》等法规;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和规定等; 2、对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每项资金的审批和使用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严格按规定开展平安实事项目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4、对分管工作做到有理有据,事实和法律清楚才做决策;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 5 | 办事处副主任 (分管经济) | 分管经济工作,负责财政、税收、招商引资、社区商业管理、企业扶持等工作。 | 1、在经济工作中,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 2、由于对经济工作中相关、法规、规章制度方面的掌握和执行有偏差,而造成履职不到位的风险; 3、对分管部门的工作监管不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和规定等; 2、对分管条线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每项资金的审批和使用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认真学习经济工作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防止履职不到位的风险; 4、加强廉政学习,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 6 | 办事处副主任 (分管社发、 计生) | 1、分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科普和人口计生工作; 2、完成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 1、受人情因素干扰,未按原则办事,收受他人财物; 2、未按规定和职权决定或审批相关重大事项; 3、对分管条线的财政预算和支出的安排把关不严; 4、在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文体活动场所管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5、对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不检查、不监督,对下属违纪违规行为不教育,放任自流。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和规定等; 2、对分管条线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加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工作实效; 4、完善健全相关制度规定,防范廉政风险;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 7 | 办事处副主任 (分管民政) | 1、分管民政工作,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有关社区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搞好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2、完成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 1、受人情因素干扰,未按原则办事,收受他人财物; 2、未按规定和职权决定或审批相关重大事项; 3、在帮困救助、劳动就业、残疾保障等相关费用支出方面把关不严; 4、在居委会工作场所装修、设备配置等基政建设项目方面的廉政风险; 5、对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不检查、不监督,对下属违纪违规行为不教育,放任自流。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和规定等; 2、对分管条线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加强工作责任心,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廉政风险; 4、加强廉政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加强自律,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 8 | 办事处副主任 (分管市政) | 1、分管城市管理,协理区职能部门相关职能工作,包括、监察、市容、环卫、绿化市政、交通、环保、食药监、水务、人防等工作; 2、分管城市建设,协调区规土局、房管局等工作。 | 1、在工程建设、市政管理工作中,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 2、对分管条线的财政预算和支出的安排把关不严; 3、对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不检查、不监督,对下属违纪违规行为不教育,放任自流。 4、对零星工程把关不严,操作不规范; 5、对七所八所指导监督不严、感情用事。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和规定等; 2、对分管条线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加强工作责任心,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廉政风险; 4、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强自律,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 人武部 | 1、分管人武部工作; 2、分管妇联、团工委工作。 | 1、在履行新兵征集工作职责中,受人情因素干扰,将明显不符合新兵征集条件的适龄青年确定为预征对象; 2、接受预征对象的宴请或馈赠,确定预征对象时违规放宽相关要求; 3、在新兵征集中,对政审、体验双合格兵员的“好中选优”,标准不尽客观; 4、对分管条线的财政预算和支出的安排把关不严; 5、对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不检查、不监督,对下属违纪违规行为不教育,放任自流。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党风廉政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议事规则等法规和规定; 2、对分管条线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加强兵役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好中选优,严把新兵质量关; 4、加强廉政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加强自律,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
| 9 | 副调研员 (分管市场、 国有资产) | 分管市场、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 1、在工作过程中,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 2、对分管部门的工作监管不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和规定等; 2、对分管条线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加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4、加强廉政学习,加强自律,筑牢思想防线;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 10 | 党工委委员 组织科科长 | 1、负责干部的任用、选拔、培训、考察、奖励、晋升工作; 2、负责人事调配、职工录用、社工招聘等工作; 3、负责基层党建工作; 4、负责落实机构、人员的定编、定岗、定员工作。 | 1、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在干部任用、考核、评先和其他重大决策等方面,未坚持原则、违反组织人事纪律; 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按康健街道科级领导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操作; 3、在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未坚持原则,违规招录人员。 4、办公及各类活动组织中的采购、结算环节,经费使用把关不严,产生不廉洁行为。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定规定》、《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2、严格执行《康健社区(街道)党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街道财务管理制度》和《街道财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3、加强廉政学习,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4、严格按照康健街道科级领导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操作;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