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发货和装卸环节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从近几年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看,发货和装卸环节的违规操作和安全管理不严导致或诱发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巨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提出以下要求: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存在发货和装卸环节的都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发货和装卸环节建立健全查验、核准、登记等五项制度:
(一)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发货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六项资质和要求:
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6、剧毒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单位在开具提货单前还要查验门出具其他凭证。具备:(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2)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二)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三)装载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四)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载完毕后,发货单位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
(五)登记制度。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详见附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
二、加强装卸现场管理。各有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需的装卸设施和设备,强化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强化现场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确保装卸现场安全。
(二)储存设备、电气设施和采用的装卸料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水、防静电、防重压、防摔拖等方面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三)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主要品种的特性、危害防治、处置措施、当地报警电话等。无法在场区内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应请示当地,由门会同安监部门监督在场区外划定空车专用停车区域。
(四)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针对发货和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将其纳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施救能力。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发货和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自觉贯彻执行;熟悉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四、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各危化品从业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查找发货和装卸环节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抓紧整改。要严格按照附表的要求建立台帐,认真填写,以备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化品从业单位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管,实行分级管理。、省驻青和市属企业由市安监局负责,其他从业单位由所在区、市安监局负责。各区、市安监局负责。各区、市安监局对这项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到每个从业单位。要加强对危化品从业单位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重点监控企业和液氯、液氨及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实施停业整顿或予以关闭。
附件: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 运 输 单 位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 | 购 货 单 位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剧毒购买凭证或准购证编号 | ||||||||||
| 经营许可证编号 | ||||||||||||||
| 车 辆 资 质 情 况 | 主车牌号 | 道路运输 证编号 | 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编号 | 液化气体罐车 使用证编号 | ||||||||||
| 挂车牌号 | ||||||||||||||
| 车辆及罐体是否与行驶证 照片一致 | 是□ 否□ | 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吨) | 最大充装量(m3;常压或承压) | 压力容器(罐体) 检测有效期 | ||||||||||
| 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资质情况 | 驾驶员姓名 | 驾驶证编号 | 身份证 编号 | |||||||||||
| 道路运输驾驶员 从业资格证编号 | ||||||||||||||
| 押运员姓名 | 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操作证编号 | 身份证 编号 | ||||||||||||
| 车辆安全配置情况 | 三角顶灯 | 有□ 无□ | 矩形标牌 | 有□ 无□ | 导静电带 | 有□无□ | 毒爆腐标志 | 有□无□ | *安全阀 | 有□无□ | ||||
| *压力表 | 有□ 无□ | *液位计 | 有□ 无□ | *防波板 | 有□无□ | *速断阀 | 有□无□ | 应急 器材 | 有□无□ | |||||
| 装车 情况 | 装 运 产 品 | 装 车 数 量(吨) | 系固情况 | 钢瓶瓶帽、防震圈是否齐全 | ||||||||||
说明:表中带*号标志的为承压罐车必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