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5月28日(代章)
按姓氏笔画排列:
| 符 号 | ||||
| 候选人 | ||||
| 符 号 | ||||
另选人 |
1、应选委员3人;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划“×”。
3、另选他人时,请在空格内填写被选人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空格内划“○”。
4、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余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5、选票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选票
2013年5月28日(代章)
按姓氏笔画排列:
| 符 号 | ||||
| 候选人 | ||||
| 符 号 | ||||
另选人 |
1、应选委员3人;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划“×”。
3、另选他人时,请在空格内填写被选人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空格内划“○”。
4、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余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5、选票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