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文学的形象系统
1、文学形象是指文学文本中所呈现出的、具体的、感性的、具有一定的艺术概括性的、体现着作家的审美理想和艺术趣味的、能唤起读者的美感的人生图画。
2、审美理想是指在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氛围中所形成的关于美的观念尺度和范型模式。
3、审美是指具有一定审美能力的主体,在特定的心境和时空中,在有历史文化渗透的条件下,对于客体的美的观照、感悟和判断。
4、文学典型是指在叙事类文学文本的话语系统中所呈现出的富有特征性和具有一定的艺术魅力和历史意蕴的性格,又称典型性格或典型人物。
5、典型环境是指能充分体现现实关系真实风貌的人物生活的环境。
6、文学意境是指在抒情类文学文本中由创作主体的主观情意同客观的物境相互交融而形成的一个富有张力的艺术空间。
7、第一、在生命的基础上,共性与个性的统一;第二、在整体性的基础上,丰富性与特征性的统一;第三、在审美性的基础上,独创性与深刻性的统一;
8、首先,典型环境和典型人物二者相互依存。一方面,没有典型环境,典型人物就不能形成;另一方面,典型环境也以典型人物的存在而存在。其次,典型环境与典型人物是互动的关系。一方面,典型环境是形成典型人物性格的基础;另一方面,典型人物对典型环境又具有一定的反作用。
9、首先是物境,即主、客交融,偏重于客,以物为主,以景寓情,景显意微。既王国维所言之“无我之境”。其次是情境,即主、客交融,偏重于主,以我为主,以情观物,意显景微。既王国维所言之“有我之境”。再次是中和之境,即主、客交融,情景合一,物我一体,既不偏于客,也不偏于主。既王国维所言之“意与境浑”。
10、第一、情景交融,虚实相生,象外有象,景外有景;第二、形神兼备,离形得神,言有尽而意无穷;第三、真实、自然、独创。
第八章:文学的社会功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