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 本 资 料 | ||||
岗位名称 | 业务副院长 | |||
所属部门 | 医院领导 | |||
岗位编号 | X-YLD-03 | |||
二. 工 作 内 容 | ||||
1. 工 作 概 述 | ||||
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院长管理全院的医疗、医技、护理、科研教学等业务工作,保证医疗护理工作正常而有序地开展。 | ||||
2. 工 作 职 责 | ||||
1.督促检查各临床医技科室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等情况,主持召开全院医疗护理工作会议,定期分析医疗指标完成情况及医护质量管理情况,采取措施,纠正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3.制定临床医疗护理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临床科研、教学及下级医院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4.组织检查门诊、急诊、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和卫生宣教工作。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患者就诊情况、征求患者意见,督促医护人员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6.主持指挥全院性的会诊、大型抢救、学术交流、新技术项目开展推广等医疗护理技术活动,并做出科学决策。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管理工作。 7.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患者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医疗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 8.审查全院性医疗设备、器械、药品申报计划和使用,用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临时性医疗护理工作。 9.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 | ||||
3. 工 作 关 系 | ||||
岗位工作关系 | 内部关系 | 监督管理 | 各业务科室及全体医技人员 | |
请示上报 | 院长 | |||
外部关系 | 卫生局、兄弟医院及相关的职能科室 | |||
三. 任 职 资 格 | ||||
1. 基 本 要 求 | ||||
性别年龄要求 | 性别:不限 年龄: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 | |||
教育要求 | 学历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医学及相关专业,执业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 |||
从业资格要求 | 具备三年以上医院中层管理经验 | |||
2. 应 知 法 规 |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财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凡属于国家有关卫生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及医院制定的本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等。 |
3. 基 本 素 质 要 求 | ||||
1.具有丰富的医学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指挥能力。 2.熟悉医疗工作的基本规律,有指挥应变突发事件的能力。 | ||||
四. 工 作 权 限 | ||||
1.对医疗业务系统员丁的管理权。 2.对医疗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任用的提名权和建议权。 3.对所属下级的监督、检查与考核权。 4.对所属下级工作争议的调解与裁决权。 5.所属下级工作差错的责令整改权。 6.对院长工作和行政部门工作的建议权。 | ||||
五. 协 调 关 系 | ||||
1. 医院内部职工和医院各部门、科室间关系的协调。 2.医院对外关系(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兄弟医院以及新闻单位等) 的协调。 3.发生投诉或纠纷时各类人员的协调 | ||||
六. 绩效考核要点 | ||||
1.上级各项指令的贯彻执行能力,工作规划能力,工作综合协调能力,监督检查督 办能力。 2.全院各临床科室与员工满意度评价。 3.会议研究制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的督办情况。 4.重大活动的组织指挥能力和预期效果。 5.医院总体的工作效率,紧急事项处理能力与预期结果。 6.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