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在实处。
(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组 长: 陈鸿真
副组长: 彭峻峰、林焕城
成员: 庄科雄、柯青、陈曦、马泽舜、余秋霞、吴登帆、 陈文辉、曾春雨、黎文萍、陈武、马广辉、蔡君林、吕风莲、袁德青
(三)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1.根据情况,参照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订我院抗菌药处方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分级管理实施情况(检查项目参见附表),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调整。
2.规范抗菌药物采购行为,对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每一剂型只能选定1~2家生产企业的药品。
3.每年至少2次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发现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理用药调查,对医师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并对医院调整采购和使用抗菌药物提出建议。
4. 督促临床医师按病情需要及早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以根据病原菌药敏结果合理用药。
5.组织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每年至少2次,并有培训记录备查。
6.组织对临床科室和医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检查和考评。
7. 规范抗菌药物应用会诊制度,会诊咨询要有会诊单和记录。
8. 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临床科室通报监测结果以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