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保证集团公司快速发展,满足公司资质增项、生产经营和个人发展的需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相关技术职称的考评及职业资格考试取证,实现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及项目部。
3职称与职业资格定义
3.1职称是指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是人事部门授予的一种技术称号,是专业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了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例如: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律师等。
3.2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职业技能资格、职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
⑴从业资格是规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从业资格可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考证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
⑵职业技能资格是通过技能测试合格后颁发的,等同于上岗证,一般是测试动手能力。职业技能资格考证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
⑶职业技术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技术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⑷执业资格是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开业或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3.3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连,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例如:营销师、物流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药剂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4考试与培训
员工参加的考试和培训必须与本单位工作性质和自身的工作岗位相符合且经过公司确认。
5奖励对象
5.1工程、技术、管理、营销人员参加全国职称考评或职业资格考试,按照国家规定通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取得证书的;
5.2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或岗位需要,新参加全国各类专业资格培训及考试并取得证书的。
6奖励措施
6.1费用报销
(1)因单位资质审查必备条件要求,参加各类职称资格考试合格者,准予报销通过考试的报名费和教材及配套的辅导资料费,没通过考试的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需将合格证书原件提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核实并统一管理,其规定费用的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签字确认后实报实销;
(2)因单位资质审查必备条件要求,注册类证书需参加年检者,报销相关的培训费及差旅费,其规定费用的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签字确认后实报实销;
(3)员工自己报名参加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各类职称资格考试的,不报销费用。员工将合格证书原件提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核实并统一管理,可享受职称或资格补助。
6.2职称或资格补助
具有技术类职称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承认的职业资格,且职称或资格专业与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对口的人员,可申请职称或资格补助。同时具有多个职称或资格证书的,不得重复享受补助,补助标准就高不就低。具体补助标准为:
6.2.1职称序列标准:
(1)工程师序列
职称等级 | 补助标准(元/月) |
助理级 | 200 |
中级 | 500 |
高级 | 1000 |
职称等级 | 补助标准(元/月) |
助理级 | 200 |
中级 | 400 |
高级 | 800 |
(1)职业技术资格
职业技术等级 | 补助标准(元/月) |
助理级 | 200 |
中级 | 400 |
高级 | 800 |
执业资格等级 | 补助标准(元/月) |
注册律师 | 800 |
注册税务师 | 800 |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 800 |
二级/一级注册建造师 | 800/2000 |
注册造价师 | 1000 |
注册会计师 | 1000 |
7.1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尽力支持(例如:周六、周日不安排加班等)员工参加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统考,对与单位资质审查必备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性统考,要尽量调整工作,为参考人员临考前复习创造条件;
7.2凡涉及与单位资质审查相关的及单位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合理安排时间,以保证临考前五个工作日认真复习、准备,考试时间作因公处理。
8奖励申请流程:
8.1本人填写《职称或职业资格奖励申报表》(见附件),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8.2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
8.3集团行政人事部有关证件原件并留存原件,登记并审定奖励金额;
8.4报总经理审批;
9证书注册管理:
9.1注册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9.2员工注册后不得将注册证书外借、注册第三方个人或公司;
9.3员工注册后,注册期内,注册证书由公司统一管理;
9.4注册协议违约处理办法按注册协议约定。
10有关规定
10.1所获证书专业须与本人从事的工作相关,不相关的不享受奖励;
10.2员工自获得相关证书之日起,与公司签订个人资质注册协议,按相关职业资格奖励金额奖励。员工注册期结束,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终止相关奖励;
10.3获中级职称、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的员工,合同期限在原期限基础上延续1年;获高级职称、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的员工,合同期限在原期限基础上延续2年,否则所得奖金及报销费用全额退回;
10.4凡弄虚作假办理的证书,一经查实除退回奖金及报销的费用外,还将给予2000元的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行政人事部。
附件:
职称或职业资格奖励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1寸) | ||||
民 族 | 学 历 | 籍 贯 | |||||
英语水平 | 工作岗位与职务 | ||||||
职称/职业 资格等级 | 证书编号 | ||||||
申报补贴(元) | |||||||
单位 鉴定意见 | 意见: 单位签字: 日期: | ||||||
集团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鉴定意见 | 意见: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理签字: 日期: | ||||||
集团 分管副总意见 | 意见: 分管副总签字: 日期: | ||||||
集团执行 总裁意见 | 意见: 执行总裁签字: 日期: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