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1 挖土方
1. 挖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换算见表1-1
土方体积换算表
表1-1
|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 1.00 | 0.77 | 0.67 | 0.83 |
| 1.30 | 1.00 | 0.87 | 1.08 |
| 1.50 | 1.15 | 1.00 | 1.25 |
| 1.20 | 0.92 | 0.80 | 1.00 |
2. 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3. 挖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方的划分:
(1) 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3倍以上为沟槽。
(2)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坑底面积在150㎡以内为基坑。
(3) 厚度在30㎝以内就地挖、填土为平整场地。平整场地适用于桥涵、给水、排水构筑物(泵站、池类)等需要由施工单位完成平整场地,一般道路和排水管道工程不得计算平整场地费用。
(4) 超过上述范围的土方按挖一般土方计算。
4. 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方量2.5%计算。
5.挖土方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表1-2~1-4计算:
放坡系数
表1-2
|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深度(m) | 机械开挖 | 人工开挖 | |
| 沟槽、坑底作业 | 沟槽、坑边作业 | |||
| 一、二类土 | 1.20 | 1:0.33 | 1:0.75 | 1:0.50 |
| 三类土 | 1.50 | 1:0.25 | 1:0.67 | 1:0.33 |
| 四类土 | 2.00 | 1:0.10 | 1:0.33 | 1:0.25 |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计算
表1-3 单位:㎝
| 管道结构宽(㎝) | 混凝土管道基础≦90° | 混凝土管道基础>90° | 金属管道 | 塑料管 |
| 30以内 | 30 | 30 | 20 | 20 |
| 50以内 | 40 | 40 | 30 | 30 |
| 100以内 | 50 | 50 | 40 | 40 |
| 150以内 | 60 | 60 | 60 | 50 |
| 300以内 | 80 | 80 | 80 | 60 |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1-4
|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
| 砖基础 | 20 |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 |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 |
| 混凝土基础支摸板 | 30 |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80 |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
6.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7. 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D.1.2 挖石方
1. 石方工程的沟槽、基坑、一般石方的划分同土方工程。
2. 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200㎜;特坚石:150㎜。超挖部分岩石并入挖方量之内计算。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1.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 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造物所占的体积。
3. 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以立方米计算。
4. 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1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如表1-5所示):
坡度系数
表1-5
| 项目 | 推土机、铲运机 | 人力及人力车 | |||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
| 系数 | 1.75 | 2 | 2.25 | 2.50 | 5 |
5. 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垂直运输与水平运输的运距一并计算运距工程量。
6. 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7. 自卸汽车运土石方定额均未含洒水车,施工中使用洒水车的,每1000 m3土方增加洒水车(罐容量4000L)0.6台班,水12 m3。
D.1.4 支挡土板
支撑工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一般说明
一般说明
1. 本章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回填土、运输、支挡板等内容,共4节332个子目。
2. 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定额其他章节。
D.1.1 挖土方
1. 土方分类,详见表1-6"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 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 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4. 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5.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1.17。
6. 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7. 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系数2.50,机械乘系数1.50。
8. 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按挖土方相应定额子目的机械乘以系数1.15。
9. 挖掘机挖淤泥分两种情况考虑:
(1) 淤泥开挖后不需立即清运的,执行相应挖掘机挖三类土(不装车)定额子目,但要扣除履带式推土机台班用量,同时挖掘机台班量乘以系数1.30。
(2) 淤泥开挖后必须采用机械立即清运的,执行挖掘机挖三类土(装车)及机械运土方相应定额子目,并乘以系数1.30。
10. 本章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11. 机械挖土方按实际完成工程工程量计算,机械挖不到的地方,需人工挖边坡、整平、挖除的土方套相应人工挖土方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5。
D.1.2 挖石方
1. 岩石分类,详见1-6"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 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线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如需回收利用,应另行计算回收价值。
D.1.3 填方及土石运输
1. 填土碾压填料是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 填土碾压每层填土(压实)厚度;1t振动压路机不大15㎝,其它振动压路机不大30㎝。
3. 沟槽回填碾压区分槽底宽度套用相应定额。
4. 本定额不包括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发生时按当地规定处理。
D.1.4 支挡土板
1. 支挡土板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2. 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3. 除槽钢挡土板外,本章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1.2系数。
4. 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它材料乘以系数2.0。
5. 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6. 钢桩挡土板中槽钢桩按设计以吨为单位按第九章的打发工具桩相应定额执行。
7. 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2005土建
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见表A.1.10)对照后确定;
1.2 地下水位标高及降(排)水方法;
1.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始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1.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1.5 其它有关资料。
2 一般规则
2.1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需折算时,可按表A.1.5所列系数换算。
土 方 体 积 折 算表 表A.1.5
|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 1.00 1.30 1.50 1.20 | 0.77 1.00 1.15 0.92 | 0.67 0.87 1.00 0.80 | 0.83 1.08 1.25 1.00 |
3 土方工程
3.1 平整场地
3.1.1 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厚度在±300m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挖 、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另行计算,套相应挖土方子目。
3.1.2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按竖向布置进行大型挖土或回填土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3.2 挖沟槽、基坑、土方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0m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3.3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
3.4 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可按表A.1.6放坡系数。
放 坡 系 数 表 表A.1.6
| 土壤类别 | 深度超过(m)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 在坑内作业 | 在坑上作业 | |||
| 一、二类土 三 类 土 四 类 土 | 1.20 1.50 2.00 | 1:0.50 1:0.33 1:0.25 | 1:0.33 1:0.25 1:0.10 | 1:0.75 1:0.67 1:0.33 |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5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实际施工不留工作面者,不得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A.1.7规定计算。
基 础 施 工 所 需 工 作 面 宽 度 计 算 表 表A.1.7
|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200 150 300 300 800(防水层面) |
3.7 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A.1.8规定宽度计算。
管 道 地 沟 沟 底宽 度 计 算 表 (单位:m) 表A.1.8
| 管 径 (mm) | 铸铁管、钢管、 石棉水泥管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管 | 陶土管 |
|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 0.60 0.70 0.80 1.00 1.30 1.60 1.80 2.00 2.20 | 0.80 0.90 1.00 1.30 1.50 1.80 2.00 2.30 2.60 | 0.70 0.80 0.90 1.10 1.40 |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3.8 基础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应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其土方如需外运时,按相应定额规定计算。
4 石方工程
4.1 石方工程的沟槽、基坑与平基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4.2 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4.2.1 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4.2.2 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5 土方回填工程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据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5.1 场地回填土,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
5.2 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垫层+基础+管沟外形体积)。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A.1.9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 米 管 道 扣 除 土 方 体 积 表 (单位:m3) 表A.1.9
| 管道名称 | 管 道 直 径 (mm) | |||||
| 501~600 | 601~800 | 801~1000 | 1001~1200 | 1201~1400 | 1401~1600 | |
| 钢 管 铸铁管 混凝土管 | 0.21 0.24 0.33 | 0.44 0.49 0.60 | 0.71 0.77 0.92 | 1.15 | 1.35 | 1.55 |
5.4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5.5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6 土石方运输工程
6.1 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不同的运输方法和距离分别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实际运输疏松的土石方时,应按本章计算规则中"一般规则"的规定换算成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6.2 采用机械挖土时,不应计算垂直运输工程量。
6.3 土(石)方运距
6.3.1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6.3.2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6.3.3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7 其他
7.1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7.2 桩头钢筋截断按钢筋根数计算。
7.3 凿桩头按设计图示尺寸或施工规范规定应凿除的部分,以立方米计算。
7.4 凿除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需凿除的实体体积计算,按凿截灌注桩定额乘以系数0.8。
7.5 机械切割预制管桩,按桩头个数计算。
7.6 基础钎插按钎插孔数计算。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表A.1.10
| 定额 分类 | 普氏 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m3) | 极限压碎强度 (kg/m) | 用轻钻机钻进1m耗时(min) | 开挖方法及工具 | 紧固系数 (f) |
| 一、二类土壤 | Ⅰ | 砂 砂壤土 腐质土 泥炭 | 1500 1600 1200 600 | 用尖锹开挖 | 0.5~0.6 | ||
| Ⅱ |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质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质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质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沙壤土 |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 用锹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 0.6~0.8 | |||
| 三类土壤 | Ⅲ |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冻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质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 用尖锹开同时用镐开挖 (30% | 0.8~1.0 | ||
| 四类土壤 | Ⅳ |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重粘土 含有卵石、碎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內)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碛沾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內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 用尖锹开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 (30% | 1.0~1.5 | ||
| 松 石 | Ⅴ |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碛石 矽藻岩石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石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 小于200 | 小于3.5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来开挖 | 1.5~2.0 |
| 次 坚 石 | Ⅵ |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 1100 1200 2700 2300 | 200~400 | 3.5 |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 2~4 |
| Ⅶ |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 2200 2000 2800 2500 | 400~600 | 6.0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4~6 | |
| Ⅷ |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片岩 硬石膏 |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 600~800 | 8.5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6~8 |
续表
| 定额 分类 | 普氏 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 (kg/m3) | 极限压碎强度 (kg/m) | 用轻钻机钻进1m耗时 (min) | 开挖方法及工具 | 紧固系数 (f) |
| 普坚石 | Ⅸ |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渣质胶结的砾石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 800~1000 | 11.5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8~10 |
| Ⅹ | 白云岩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岩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 1000~1200 | 15.0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10~12 | |
| 特坚石 | Ⅺ |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 1200~1400 | 18.5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12~14 |
| Ⅻ |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 1400~1600 | 22.0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14~16 | |
| ⅩⅢ |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玢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 1600~1800 | 27.5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16~18 | |
| ⅩⅣ |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 1800~2000 | 32.5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18~20 | |
| ⅩⅤ |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角页岩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英岩 | 3100 2900 2800 | 2000~2500 | 46.0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20~25 | |
| ⅩⅥ |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 3300 3000 | 大于2500 | 大于60 | 用爆破方法开挖 | 大于25 |
说明
1 土方工程
1.1 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A.1.10)。
1.2 人工挖土方定额除挖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按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进行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1.3 本分册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亦应另行计算。
1.4 人工挖土方深度以1.5m为准,如超过1.5m者,需用人工将土运至地面时,应按表A.1.1增加工日(不扣除1.5m以内的深度和工程量)。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单位:100m3) 表A.1.1
| 深2m以内 | 深4m以内 | 深6m以内 | 深8m以内 | 深10m以内 |
| 5.27 | 15.57 | 23.34 | 32.01 | 40.82 |
1.5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
1.6 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人工挖桩间土方(包括土方、沟槽、基坑)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机械挖桩间土方按相应子目的机械乘以系数1.1,计算工程量时,应扣除单根横截面面积0.5m2以上的桩或未回填桩孔所占的体积。
1.7 机械施工土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时,定额乘以系数1.1。
1.8 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挖不到的地方,需用人工修边坡、整平、挖除的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A.1.2规定确定机械和人
系 数 表 表A.1.2
| 地下室 | 基槽(坑) | 地面以上土方 | 其他 | |
| 机械挖土方 | 0.96 | 0.90 | 1.00 | 0.94 |
| 人工挖土方 | 0.04 | 0.10 | 0.00 | 0.06 |
1.9 机械挖土方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1.10 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1.11 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执行挖掘机挖土方相应子目,挖掘机台班量乘以系数1.05。
1.12 挖掘机挖淤泥按相应挖土方定额子目,扣除履带式推土机台班用量,挖掘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3。
1.13 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 定额中的机械台班量乘以表A.1.3中系数。
系 数 表 表A.1.3
| 项 目 | 一、二类土壤 | 四类土壤 | 项 目 | 一、二类土壤 | 四类土壤 |
| 推土机推土方 | 0.84 | 1.18 |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 | 0.86 | 1.09 |
| 拖式铲运机铲运土 | 0.84 | 1.26 | 挖掘机挖土方 | 0.84 | 1.14 |
2.1 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A.1.10)。
2.2 摊座是指爆破后的平面,用人工凿岩方式进行修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成平整的表面。设计图纸有此要求的,才可计算人工摊座或者人工修整石方边坡。
2.3 石方爆破定额(除控制爆破外)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爆破的,其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2.4 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 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 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2.5 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3 土方回填工程
3.1 填土碾压填料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3.2 填土碾压每层填土(松散)厚度:羊角碾和内燃压路机不大于300mm ;振动压路机不大于500mm 。
4 土(石)方运输工程
4.1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 , 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如果坡度大于5% 时,应按表A.1.4系数增加运距。
系 数 表 表A.1.4
| 坡度 %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 系数 | 0.75 | 1.0 | 1.25 | 1.5 |
4.2 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 ,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
4.3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 ;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4.4 推土机、铲运机 ,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4.5 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6 淤泥开挖后必须采用机械立即清运的,按机械运土方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3。
5 其他工程
5.1 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