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导手册(征求意见稿)
(一)风险点查找范围
1.装置、设备、场所类
(1)产生、供给能量的(如:发动机、变压器、储油罐)
(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如:高空作业平台、吊装作业、高边坡施工、桥涵及隧道维修施工)
(3)一旦失控可能产生能量积蓄或突然释放的(如:桥梁塌跨、道路上的超限车量和危化品运输车辆)
(4)储存危险物质的(如:油品、煤气罐)
2、能量载体类
带电体、放射源(如:绿通检测设备)、行驶中的车辆、作业过程中的清障救援设备
3、危险物质类
各种有毒、有害、腐蚀性、刺激性、可燃烧爆炸的物质(如:柴油、煤气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4、危险作业活动类
高处、吊装、应急救援、临时用电、特种设备、涉路施工、涉路维修作业等。
二、营运道路安全风险点清单(样式)
| 序号 | 上报单元 | 填报日期 | 风险点描述 | 风险点所在位置 | 风险点 所在单元 | 风险等级 | 管控措施 | ||||||||||
| 类别 | 分类 名称 | 具体 名称 | 风险 特征 产生 条件 | 可能导致 的后果 | 市 | 县/区 | 主管(监管)单位、社区 | 单位 名称 | 详细 地址 | 坐标 (经纬度)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交通运输 | 场所 | ||||||||||||||||
1.【序号】请按照“一点一号”(即1个风险点1个序号)方式,顺序填写。
2.【上报单位】请填写各营运单位名称。
3.【填报日期】请填写递交属地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的日期。
4.【类别】请填写“交通运输”,如属地有关部门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分类名称】请在本手册“风险点查找范围中”选择。如属地有关部门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体名称】请填写具体风险点、危险源名称,请注意名称的唯一性。
7.【市】请填写地级市的名称,如“合肥市”、“芜湖市”,请勿填写“合肥”、“芜湖”不带市的名称和“凤台县”等县级市的名称。
8.【县/区】请填写县、县级市、区的名称,如“肥西县”、“明光市”、“包河区”, 请勿填写“肥西”、“明光”、“包河”不带县、市、区的名称。
9.【主管(监管)单位、街道】请填写主管(监管)单位的名称,如属地或集团公司。
10.【单位名称】:请填写风险点、危险源的主体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名称或法定名称。
11.【详细地址】请填写详细的地址,如“××市××区(县)××镇(乡)××村”或“××高速(上/下行线)K×××+×××”。
12.【坐标】请填写风险源危险点中心的经纬度。
13.【负责人】:各营运单位主要负责人。
14.【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15.【风险等级】:对照风险等级确定。
16.【管控措施】:一般填写以下内容:①主体责任单位管控措施。②主管部门管控措施。③应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