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高新人事协[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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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协会推荐“2007年度苏州高新区人事工作
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鼓励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支持协会发展,进一步扩大协会在区内及区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努力打造协会品牌,经苏州高新区人事局研究决定,将开展苏州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推荐“2007年度苏州高新区人事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苏州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会员单位及从事人事工作的个人。拟在会员单位内推荐先进单位20家,先进个人20名。
二、推荐名额:
各会员单位作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各1名,其中推荐先进个人必须以单位名义进行推荐。
三、推荐标准:
(一)推荐苏州高新区人事工作先进单位标准:
在高新区合法运作3年以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和的人才,积极参与区域发展,重视人才开发,具有先进的人才开发理念,为各类人才的引进、培育、发展和成长提供支持,人事管理团队工作效能高,单位人员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在人才开发方面成绩突出。
(二)推荐苏州高新区人事工作先进个人标准:
在高新区从事人才岗位工作3年以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贯彻国家人事人才在本单位的执行,有很高的职业素养,在本单位或本系统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单位人才开发战略实施起到决定性作用,在人才开发领域成绩显著,在同行中有知名度、美誉度。
(三)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与评选:
1、评选期内发生过严重违法事件,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2、出现重大劳资纠纷未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影响的;
3、出现与先进称号不相符事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成立推荐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区人事局副、人力资源中心主任任亮
副组长:区人事经理协会会长司马诚
成员: 区人事经理协会顾问沈鹰
区人事经理协会副会长钟小萍
区人事经理协会常务理事杨宁惠、顾备华、施英杰、周海波、欧阳彩华、张叶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协会管理办公室。
五、推荐程序及评选办法:
1、推荐阶段(2007年9月30日前)采取各会员单位自荐与兄弟会员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自下而上、纵向和横向推荐相结合等方式评选,推荐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得票情况,提交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评选阶段(2007年9月30日-10月10日)评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根据评选标准,对各推荐材料进行评议及无记名投票,最终以得票多少划定20家先进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入围协会推荐“2007年度苏州高新区人事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3、公示阶段(10月10日-10月13日)对候选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在报刊及高新区网、高新区人力资源网、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网实行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4、宣布推荐名单(10月13日)由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局、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和区人事经理协会举办的“2007苏州高新区人才高峰论坛”中予以揭晓。
5、协会推荐“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将作为候选名单进入“苏州高新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杰出人才”的评选活动。
六、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 洋 E-mail:**************
电话:68411048 传真:68054172
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推荐表
苏州高新区人事经理协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先进 推荐 通知
抄报: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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