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生产物料的质量控制内容、方式方法及检验标准、允收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塑胶原材料的来料检验
3相关文件:
国标文件:GB/2028.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4 定义:
4.1 致命缺陷:(Critical)危及人生安全或易招致不安全因素的项目以及导致其基本功能质量失效的项目。严重缺陷:(Major)不符合特性要求,且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功能的项目。次要缺陷:(Minor)单位产品的一般性质量特征不符合规定或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项目。
5 规范:
5.1 检验项目与检验标准
5.1.1 IQC按照下表内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记录于«进货检验报告»中。
5.1.2 抽样标准:
轻缺陷:当轻缺陷有不符合项时,但无重缺陷数,判为合格。
重缺陷:一批次中,抽检只要有一项不合格时,该抽样为不合格;同批次出现2个
抽样不合格时,则该批检验部合格。
|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查内容及质量要求 | 检查时机 | 检验方法及工具 | 允收准则 | 检验 | ||||||||
| Cri | Maj | Min | ||||||||||||
| 1 | 外观 | 色泽 | 对比首批来料留样颜色,不可有明显色差 | 领用前 | 目视 | 无色差 | √ | |||||||
| 杂点 | 将抽取的原料放在干净白纸上检查,原料中应无黑点和杂质 | 领用前 | 目视 | 无杂点 | √ | |||||||||
| 2 | 特性 | 1.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特性表确认是否满足客户要求 | 入库前 | 目视 | 经生产能满足试样的特性要求 | √ | ||||||||
| 2.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害物质分析数据报告是否符合客户要求 | 入库前 | √ | ||||||||||||
| 3.必要时可做燃烧试验:用镊子夹持胶粒在火焰中燃烧,观察火焰的颜色和燃烧时挥发出的气味 | 领用前 | √ | ||||||||||||
| 制品的强韧性、光泽度、透明度、颜色 | 量产前 | 目视、弯曲冲击试验 | √ | |||||||||||
| 3 | 包装 | 1.包装不可有潮湿、破裂现象、封口应严密 2.牌号和批号应清晰 | 入库前 | 目视 | 正确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