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资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名义股东(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
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万元股权,占该全部注册资本的 %,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在 公司股权的名义持股人。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收益、投资等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4、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代持股权
1、代持股权:甲方拥有 公司 万元股权,出资比例占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 %,该股权全部委托乙方代持,并作为名义股东。
2、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有权将“代持股权”转让至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代持股权”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
4、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6、乙方保证在以股东身份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取得甲方认可。
7、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其股东权益,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所代持股权不属于其个人财产权利,不得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遗产进行分割、继承等。
第三条 股权收益权利
1、乙方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含利润分红),由实际受益人甲方所有。
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 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 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如汇入乙方账户或由乙方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三日内转入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第四条 投资风险承担
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风险。
第五条 其他股东权利
1、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2、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股东有权获知的以及与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通报。
第六条 费用及税费承担
1、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 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
2、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乙方处理股权代持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 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股权进行转让、提供担保等处分行为,除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外,还应支付甲方 万元的违约金。
2、乙方侵占甲方股权收益的,除承担返还收益及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乙方作为名义股东,未经甲方同意行使股东权,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4、乙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通知义务、受托义务、协助义务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甲乙双方应对与本协议有关事项及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责任,否则应支付甲方 万元的违约金。
6、甲方拟将乙方代持股权转让至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不予配合,致使甲方无法恢复股东身份或另行委托第三人代持的,除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支付甲方 万元的违约金。
7、因代持甲方股权导致乙方需要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其他经济责任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