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规范咨询公司项目预、结算编审管理工作;在以往预、结算要求的基础上,对目前各咨询公司提交预、结算报告书的质量、速度及配合我合约部成本控制、预测及后评估的新要求;现对今后一段时间的预、结算工作及一些新要求,统一作出明确。为使我部咨询公司预、结算编审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程序化;也使各造价咨询合作单位能更好地理解、执行我部预结算的管理意途及要求。本细则是建立、健全合约部造价管理工作制度;目的是提高项目预、结算编制及审计质量,提高公司预、结算效率与水平,降低工程成本风险,提高项目开发事前控制的主动性及项目后评估工程的系统性,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第一条预、 结算编审工作内容
1.预、结算编审工作内容:工程预、结算编审、统计报表编制及经济分析、成果的总结、成本控制的建设性提议。
2.
第二条 结算编审工作程序与要求
3.结算编审须遵循的原则
4.
2.1有效凭据原则
结算编审依据为盖有红章的有效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控制价格及一些甲、乙双方签认明确费用的函件、经甲方审批确认相关文件及联系单的以上资料复印件且经甲方认可。
2.2诚信廉洁原则
工程结算编审工作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害我司利益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3准确高效原则
工程结算编审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定额子目套取具有很高的准确度,同时也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有问及时回复并解决。
2.4可复审性原则
工程结算编审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初审结果要有清晰、准确的工程量、价格统计表和汇总表。量价计算过程、审计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审性。
2.5合理有效原则
工程结算编审工作中应充分理解合同,灵活运用本地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办法、市场竞争、我司相关函件等因素,处理好工程结算编审公正、公平、客观的关系,追求工程结算造价合理有效。
2.6服从性原则
工程结算编审工作中,服从合约部的管理,服从性管理纳入考核办法中,作为工作配合度、工作态度及工作责任的体现。
5.预算、结算编审工作时效
6.
3.1结算编审初稿及预算提交时效
3.1.1送审金额200万以下(不含200万),自接收审核任务书后7个日历天内出具审计初稿。
3.1.2送审金额200~500万(不含500万),自接收审核务书后15个日历天出具审计初稿。
3.1.3送审金额500~2000万(不含2000万) ,自接到审计任务书后25个日历天出具初稿。
3.1.4送审金额2000~5000万(不含5000万),自接收审计任务书后40 个日历天内出具初稿。
3.1.5送审金额5000~10000万(不含10000万),自接收审计任务书后45个日内历天出具初稿。
3.1.6送审金额10000万以上者,自接收审计任务书后55个日历天内出具初稿。
以上工作时效要求,如由非造价咨询公司原因造成的时间拖延,造价咨询公司应提供充分的依据;合约部将酌情与以顺延。上述工作内容纳入考核管理。
3.2结算编审核对时效
根据合约部出具的初稿审核意见,造价咨询公司调整结算编审初稿后并与承包商核对结算时效要求如下:
3.2.1送审金额200万以下(不含200万),自接收初稿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出具核对稿及核对意见。
3.2.2送审金额200~500万(不含500万),自接收初稿意见后10个日历天出具核对稿及核对意见 。
3.2.3送审金额500~2000万 (不含2000万),自接到初稿意见后20个日历天出具核对稿及核对意见。
3.2.4送审金额2000~5000万(不含5000万),自接收初稿意见后30个日历天内出具核对稿及核对意见。
3.2.5送审金额5000~10000万(不含10000万),自接收初稿意见后40个日内历天出具核对稿及核对意见。
3.2.6送审金额10000万以上者,自接收审计任务书后50个日历天内出具核对稿及核对意见。
以上调整的结算报造电子版发给合约部后,开始“结算核对后”的抽审工作。
第三条 结算编审核对成果的复审
承包商与造价咨询公司核对结算后,由造价咨询公司整理核对后结算编审成果提交给合约部,合约部根据提交核对后的结算编审成果分两部份进行复审。
7.无争议部份结算编审报告复审内容
8.
4.1结算材料、设备单价复审。
4.2定额子目套取复审。
4.3工程量的复审。
4.4依据合同,对结算定额配套的费率定额与相应规定进行计算复审。
4.5各单位工程汇总造价及总价复审。
9.有争议部份结算编审报告复审原则
10.
5.1对争议部份由造价咨询公司列出。
5.2造价咨询公司对争议部份提出专业方面审计意见提交给合约部。
5.3由合约部召集承包商、造价咨询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开结算审计洽商会议,协调争议部份的结算问题。
5.4 合约部召集承包商、造价咨询公司、相关负责人员举行的结算审计洽商会议,会议成果由造价咨询公司按附表4格式整理打印,并三方签章确认后进入结算报告书。
第四条 结算编审成果标准
11.结算编审初稿提交要求
12.
6.1初审报告的内容:
6.1.1封面
6.1.2目录表
6.1.3编制说明
6.1.4各单位工程汇总表
6.1.5预算书、签证、材差平均明细表
6.1.6合同书(原件复印)、甲定价材(原件复件)且纸质版报告整理成册
6.1.7电子版报告内容:工程量算量模型(土建、安装均为广联达,安装若有需提供),套价文件电子版(土建、安装均为共友)、电子版竣工图纸,信息价算术平均值电子稿。具体详见附表一
6.1.8安装提供计算底稿(电子稿、纸质均可以) ,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均应输入套价软件。
13.结算编审定稿要求
14.
7.1定审报告的内容:
7.1.1封面
7.1.2目录表
7.1.3编制说明
7.1.4结算审定表
7.1.5各单位工程汇总表
7.1.6预算书、签证、材差平均明细表
7.1.7合同书(原件复印加盖承包商公章)、甲定价材(原件复件)且纸质版报告整理成册(热胶装)
7.1.8安装计算底稿
7.1.9定审报告在初审报告修改后的基础上,每张纸质版增加页码
7.1.10经济指标表,具体详见附表二
第五条 造价咨询公司考核管理
15.造价咨询公司结算编审考核的内容
16.
8.1在与造价咨询公司合同期内,将对造价咨询公司的审计成果及配合情况进行量化指标考核。
8.2对于咨询公司的评分按100分制,当连续两次结算审计成果低于85分者,合约部将对其进行洽谈;洽谈后仍出现结算审计成果低于85分的评定,合约部结算小组将此情况汇报给上级领导实行优胜劣汰。
8.3对于在历次评审得分中高于90分者,合约部将在以后的结算审计任务中优先考虑。
8.4本考核管理与咨询费用支付相关联, 低于80分的项目结算审计成果,处罚本造价咨询公司,并从本项目结算审计费中按50%计取处罚金额,低于75分,不支付本项目结算审计费用,并列为黑名单。
8.5造价咨询公司,在接到合约部审计任务书后,三天之内提供本项目结算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合约部根据造价咨询公司配备人员进行业务量的调整,以上人员及联系电话的证明需加盖造价咨询公司公章。
17.造价咨询公司结算编审考核办法及措施
18.
考核内容、考核项目、考核权重、考核分值,详细考核指标见后附表三
附表:一
目 录 表
0 结算审核报告……………………………… 0页
1 结算审定表………………………………… 1页
2 编制说明…………………………………… 2页
3 各单位工程汇总表………………………… 3页
4 预算书……………………………………… 4~12页
4.1 ****楼土建………………………………… 4~5页
4.2 ****楼安装………………………………… 6~7页
4.3 ****楼土建………………………………… 8~9页
4.4 ****楼安装………………………………… 10~12页
5 签证………………………………………… 12~18页
5.1 土建签证…………………………………… 12~15页
5.1.1 01#签证……………………………………… 12~13页
5.1.2 02#签证……………………………………… 14~15页
5.2 安装签证…………………………………… 16~19页
5.2.1 01#签证……………………………………… 16~17页
5.2.2 02#签证……………………………………… 18~19页
6 材差平均明细表……………………………… 20~26页
7 合同书………………………………………… 27~30页
8 甲定价材表…………………………………… 31~35页
| 附表三 造价咨询公司项目结算编审评分表 | |||||||
| 项目名称 |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项目 | 考核权重 | 考核分值 | 实际权重 | 实际得分 | 考评量化指标 |
| 1 | 审计成果时效性考评 | 结算初稿 | 1.2 | 12 | 0.52 | 6.24 | 1. 每延迟1天以上不满3天,扣权重的10%,满3天不满7天者扣20%,7天以上扣权重的50% 2. 结算材料、设备单价,每错一个子目,扣权重1%,重复错并进行累加。 3. 定额子目正确套取,每套取1000条子目,错套3个,扣权重1%。 4. 设备、材料规格型号未输入,每100条子目,有3条未输入且包括正确性,扣权重1%。 5. 依据合同,对结算定额配套的费率定额与相应规定进行计算,每错一次或一处扣权重3%。 |
| 2 | 核对稿 | 1.4 | 14 | 1.02 | 14.28 | 1. 每延迟1天以上不满3天,扣权重的10%,满3天不满7天者扣20%,7天以上扣权重的50% 2. 结算材料、设备单价,每错一个子目,扣权重1%,重复错并进行累加。 3. 定额子目正确套取,每套取1000条子目,错套3个,扣权重1%。 4. 设备、材料规格型号未输入,每100条子目,有3条未输入且包括正确性,扣权重1%。 5. 工程量计算,每发现一处不正确扣权重1%。 6. 依据合同,对结算定额配套的费率定额与相应规定进行计算,每错一次或一处扣权重5%。 | |
| 3 | 定审稿 | 0.9 | 9 | 0.83 | 7.47 | 1. 每延迟1天以上不满3天,扣权重的10%,满3天不满7天者扣20%,7天以上扣权重的50% 2. 预算与目录表不符者,每少(多)一项者扣权重2%,以此类推。 3. 结算材料、设备单价,每错一个子目,扣权重1%,重复错并进行累加。 4. 定额子目正确套取,每套取1000条子目,错套3个,扣权重1%。 5. 设备、材料规格型号未输入,每100条子目,有3条未输入且包括正确性,扣权重1%。 6. 工程量计算,每发现一处扣权重1%。 7. 依据合同,对结算定额配套的费率定额与相应规定进行计算,每错一次或一处扣权重3%。 | |
| 4 | 审计报告成果完整性考评 | 封面 | 0.2 | 2 | 0.00 | 1. 不整洁美观,有错别字,扣权重20%。 2. 项目名称打印错误,扣权重50%。 | |
| 5 | 目录表 | 0.2 | 2 | 0.00 | 1. 不按标准编制,扣权重10% 2. 每缺一项,扣权重15%。 | ||
| 6 | 编制说明 | 0.3 | 3 | -0.02 | -0.06 | 1. 不完整,描述不清楚,扣权重5% 2. 内容有描述金额错误,扣权重50% 3. 内容描述关键词句误,扣权重5% 4. 内容描述前后矛盾,扣权重10% | |
| 7 | 结算审定表 | 0.3 | 3 | 0.00 | 1.数据不正确,扣权重100% | ||
| 8 | 汇总表 | 0.3 | 3 | 0.00 | 1.数据是否正确 | ||
| 9 | 结算书 | 2 | 20 | 0.00 | 1. 结算书与目录表不符者,每少(多)一项者扣权重2%,以此类推。 2. 结算材料、设备单价,每错一个子目,扣权重1%,重复错并进行累加。 3. 定额子目正确套取,每套取1000条子目,错套3个,扣权重1%。 4. 设备、材料规格型号未输入,每100条子目,有3条未输入且包括正确性,扣权重1%。 5. 工程量计算,每发现一处扣权重1%。 6. 依据合同,对结算定额配套的费率定额与相应规定进行计算,每错一次扣权重3% | ||
| 10 | 签证 | 0.3 | 3 | 0.00 | 1. 签证与目录表不符,每少(多)一项者扣0.5%,以此类推。 2. 签证金额书写错误,每错一份签证,扣权重10%。 3. 签证依据,不充分,给予签证一份扣10%。 4. 签证金额,统计错误,扣权重30%。 | ||
| 11 | 材差平均明细表 | 0.2 | 2 | 0.00 | 1.如预算书中已调价材料未体现,每种扣比重1%,扣完为止。 | ||
| 12 | 合同书 | 0.2 | 2 | 0.00 | 1.没有合同复印件且未盖施工单公章,扣权重100%/。 | ||
| 13 | 甲定价材 | 0.3 | 3 | 0.00 | 1.甲定价材完整性,如有一项未完整扣2%,扣完为止。 | ||
| 14 | 电子光盘 | 0.1 | 1 | 0.00 | 1.电子光盘中所要求的内容与纸质报告一样,每缺一项者,扣权重的10% | ||
| 15 | 管理考评 | 服从甲方的管理 | 0.5 | 5 | 0.00 | 1. 甲方审核的意见,未执行一条,扣权重30%。 2. 甲方通知的开会迟到一次,扣权重15%。 3. 丢失甲方移交的资料一次,扣权重30%。 4. 甲方巡视双方核对结算有弄虚作假一次,扣权得50%。 | |
| 15 | 技术经济指标考评 | 各项经济指标 | 1 | 10 | 0.00 | 1. 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每次扣权重20%。 2. 指标与格式不完整每错一处,扣权重1%。 | |
| 16 | 整体装订考评 | 是否汇总成册,编码 | 0.1 | 1 | 0.00 | 1.不整体装订成册及热胶装订,扣权重20%。 2.每页须印有页码,每缺一处未印,扣权重2%。 | |
| 17 | 奖励考评 | 建设性意见 | 0.5 | 5 | 0.00 | 1.对结算过程中,提出解决定额争议专业性问题建议,奖权重25%。 2.对结算有争议部份审计,提出决策性建设意见,奖权重30%。 | |
| 合计: | 10 | 100 | 27.93 | ||||
| 考核人: | |||||||
| 日期: | |||||||
| 注解: 1. 本评分表,按项目制考评。 2. 每项实际权重=每项考核权重-每项考核权重×∑所扣权重之和。 3. 每项实际分值=每项实际权重×每项考核分值。 4. 实际权重合计=∑每项实际权重。 5. 实际分值合计=∑每项实际分值。 6. 奖励考核,只加不扣,未提建设性意见,此项不得分。 7. 除另有说明,若出现负值,均进入权重、分值累加计算。 8. 以上所计算得出的数据均按四舍伍入保留两位小数。 9. 本考评表,解释权归合约部。 | |||||||
| 结 算 洽 商 记 录 | |||||
| 结洽编号:工程-***-*** | |||||
| 洽商时间 | |||||
| 洽商地点 | |||||
| 洽商参与人员 | 施工单位 | ||||
| 咨询单位 | |||||
| 合约部 | |||||
| 洽商项目 | ****工程结算 | ||||
| 洽商内容:关于****工程结算争议问题确定 | |||||
| 确定事项: | |||||
| 签 字 确 认 栏 | ||||||
| 施工单位(签章) | 咨询造价单位(签章) | 合约部(签章) | ||||
| 负责人: | 负责人: | 负责人: | ||||
| 注:本洽谈记录工程结算报告书组成的一部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