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义及范围 文档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3 19:25:13
文档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义及范围 文档

社会工作人才的定义及分布领域1、社会工作的定义社会工作是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它与人们把本职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和非专业性助人活动称为的社会工作,有本质不同。2、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有两方面:从社会使命看,强调“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为己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专业使命看,强调“助人自助”,所谓“助人”是在个人、家
推荐度:
导读社会工作人才的定义及分布领域1、社会工作的定义社会工作是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它与人们把本职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和非专业性助人活动称为的社会工作,有本质不同。2、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有两方面:从社会使命看,强调“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为己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专业使命看,强调“助人自助”,所谓“助人”是在个人、家
社会工作人才的定义及分布领域

1、社会工作的定义

   社会工作是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它与人们把本职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和非专业性助人活动称为的社会工作,有本质不同。

2、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

   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有两方面:从社会使命看,强调“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为己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专业使命看,强调“助人自助”,所谓“助人”是在个人、家庭、群体、社区出现困难时,社会工作者向其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援,所谓“自助”是通过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来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潜能,推动困难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和自强”。

3、社会工作人才的定义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充分发挥其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的专业人员。

4、社会工作人才的分布领域

 一、社会服务领域 

(一)社会福利 

1、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 

(1)老年人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2)残疾人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3)儿童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4)精神病人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5)聋儿康复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6)康复中心(康复医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7)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福利类民间组织 

(1)社会福利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福利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社会福利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二)社会救助

1、社会救助类事业单位 

(1)农村敬老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2)救助管理站的部分工作人员; 

(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救助类民间组织 

(1)社会救助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救助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社会救助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三)收养服务 

1、收养服务类事业单位 

(1)收养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2、收养服务类民间组织 

(1)收养服务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收养服务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收养服务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四)社区建设

1、社区事业单位 

(1)社区服务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城乡居民自治组织 

(1)城市居委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2)农村村委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社区民间组织 

(1)社区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区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社区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五)优抚安置 

1、优抚安置类事业单位 

(1)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2)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3)复退军人精神病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4)光荣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5)军休所的部分工作人员; 

2、优抚安置类民间组织 

(1)优抚安置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优抚安置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优抚安置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六)慈善事业 

1、慈善类事业单位 

(1)社会捐赠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慈善类民间组织 

(1)慈善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慈善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慈善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七)减灾救灾 

1、减灾救灾类事业单位 

(1)减灾备灾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减灾救灾类民间组织 

(1)减灾救灾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减灾救灾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减灾救灾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八)家庭生活服务(婚姻登记、婚介服务、家庭教育、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1、家庭生活服务类事业单位 

(1)婚姻登记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2、家庭生活服务类民间组织 

(1)家庭生活服务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家庭生活服务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家庭生活服务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九)殡葬服务 

1、殡葬服务类事业单位 

(1)殡葬服务类事业单位的部分工作人员; 

2、殡葬服务类民间组织 

(1)殡葬服务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殡葬服务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殡葬服务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十)教育辅导 

1、教育类事业单位 

(1)各类学校的学生辅导员、就业服务指导教师和心理咨询教师; 

(2)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的部分工作人员; 

(3)工读学校的部分工作人员; 

2、教育类民间组织 

(1)教育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教育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民办学校的部分工作人员; 

(十一)司法矫正 

1、司法矫正类行政单位 

(1)看守所的部分工作人员; 

(2)少管所的部分工作人员; 

(3)戒毒所的部分工作人员; 

(4)监狱的部分工作人员; 

(5)所的部分工作人员; 

(6)街道司法所、派出所负责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的部分工作人员; 

(7)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负责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的部分工作人员;

2、司法矫正类民间组织 

(1)司法矫正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司法矫正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司法矫正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十二)就业服务 

1、就业服务类事业单位 

(1)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的部分工作人员; 

(2)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部分工作人员; 

(3)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部分工作人员; 

2、就业服务类民间组织 

(1)就业服务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就业服务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就业服务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十三)医疗卫生 

1、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 

(1)医院从事医政工作的部分工作人员; 

(2)精神病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医疗卫生类民间组织 

(1)医疗卫生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医疗卫生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医疗卫生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十四)计划生育 

1、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 

(1)计划生育指导站的部分工作人员;

2、计划生育类民间组织 

(1)计划生育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计划生育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计划生育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十五)职工权益维护

1、企业 

(1)企业负责职工权益维护的部分工作人员; 

2、职工权益维护类民间组织 

(1)职工权益维护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职工权益维护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职工权益维护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十六)青少年事务

1、青少年事务类事业单位 

(1)青少年宫的部分工作人员; 

(2)儿童活动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3)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青少年事务类民间组织 

(1)青少年事务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青少年事务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青少年事务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十七)妇女权益代表与维护 

1、妇女权益代表与维护类民间组织 

(1)妇女权益代表与维护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妇女权益代表与维护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妇女权益代表与维护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十八)其它 

    1、宋庆龄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2、中国红十字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红十字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文档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义及范围 文档

社会工作人才的定义及分布领域1、社会工作的定义社会工作是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它与人们把本职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和非专业性助人活动称为的社会工作,有本质不同。2、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有两方面:从社会使命看,强调“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为己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专业使命看,强调“助人自助”,所谓“助人”是在个人、家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