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
项目 | 考 核 标 准 | 扣 分 标 准 | |
一、 组织 领导 工作 12分 | 1、制定推进依法行政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和要求明确。3分 | 没有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扣3分;未及时报法制办备案的扣1分。 | |
2、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三落实”。1分 | 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 | ||
3、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1分 | 领导机构不健全的扣1分。 | ||
4、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有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没有条件的要明确一个科室兼管法制工作,加挂法制科牌子。2分 | 法制机构不健全的扣1分;分管领导不明确的扣1分。 | ||
5、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2分 | 没有依法行政年终总结的扣2分;未按时上报的扣 1分。 | ||
6、按时完成有关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信息等材料。3分 | 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1分。 | ||
二、 依法 决策 工作 6分 | 1、建立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2分 | 未建立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的扣1分;未建立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的扣1分。 | |
2、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制度(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1分 | 未建立决策公开制度的扣1分。 | ||
3、建立和落实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2分 | 未建立跟踪评估制度的扣1分;未能定期跟踪反馈和调整的扣1分。 | ||
4、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1分 | 未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扣1分。 | ||
三、 制度 建设 工作 6分 | 1、严格按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文件合法有效。3分 | 制发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法定程序扣1分;文件与法律抵触扣2分。 | |
2、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布制度。1分 | 未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度扣1分。 | ||
3、健全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备案清理制度。1分 | 未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备案清理制度,未按要求及时做好备案清理工作扣1分。 | ||
4、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制度。1分 | 未实施效果评估制度的扣1分。 | ||
四、 行政 执法 工作 40分 | (一) 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4分 | 1、行政执法依据明确、公开。2分 | 行政执法依据不明确的扣1分;未建立数据库的扣 1分,未公布的扣0.5分。 |
2、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确定其执法责任。4分 | 未分解职权明确职责的扣4分;执法职权不明确的扣1分;承担责任不明确的扣1分。 | ||
3、建立各种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执法人员的各种管理制度。4分 | 未建立各种行政执法程序的扣2分;执法人员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扣2分。 | ||
4、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2分 | 未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扣2分。 | ||
5、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2分 | 未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或未切实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扣2分。 | ||
(二) 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18分 | 1、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分 | 执法主体不合法扣2分;执法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出现一次扣1分。 | |
2、健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案卷规范。10分 | 行政处罚程序不健全的扣2分;案卷评查成绩每出现一卷不合格扣5分;总成绩不及格,没有案卷且未说明理由的取消评优资格。 | ||
3、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罚缴分离制度。3分 | 未及时进行重大案件备案的每件扣1分;未按时上报处罚报表扣1分;未落实罚缴分离制度的扣1分。 | ||
4、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年行政执法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执法过错。3分 | 每出现一次举报投诉且事实清楚的扣1分;出现一次执法过错扣2分;发生重大执法错案取消评优资格。 |
(三) 贯彻行政许可法 8分 | 1、清理和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确保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充分。2分 | 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时未及时上报区法制办的扣 2分。 | |
2、健全并落实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检查等相关配套制度。2分 | 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 | ||
3、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4分 | 行政许可程序不健全的扣2分;每出现一次行政许可败诉案件扣2分。 | ||
五、 全程 代办工作 5分 | 全程办事代理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规章制度健全、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热情、监督到位。 5分 | 领导机构、监督机构不健全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调整事项及内容扣1分;受理事项流程、条件等未在明显位置公开扣1分;办理程序不规范、档案材料不齐全扣1分;出现一次群众投诉且事实清楚扣1分;亮一次红灯扣1分。 | |
六、 行政 复议 应诉 工作 8分 | 1、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复议工作,依法办理复议案件。2分 | 复议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不能依法办理复议案件,复议案卷不规范的扣1分。 | |
2、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履行行政判决。2分 | 每出现一次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扣2分。 | ||
3、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办理复议案件,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分 | 每出现一次行政复议败诉案件扣2分。 | ||
4、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2分 | 未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扣2分。 | ||
七、 政务 公开 工作 10分 | 1、组织机构健全,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1分 | 组织机构不健全扣1分;未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扣1分。 | |
2、完善政务公开内容。2分 | 每未公开一项重大内容扣1分;未在政务公开目录分类公开扣1分。 | ||
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2分 | 未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的扣1分;未按提出、审核、公开的程序公开的扣1分。 | ||
4、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内容及时更新。3分 | 公开栏、办事手册(触摸屏)不规范扣1分;没有网络公开形式扣1分;职能、许可、服务、决策、法规文件、工作动态每缺少一项扣1分;更新不及时扣 1分。 | ||
5、建立并落实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制度。2分 | 未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分;未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的扣1分。 | ||
八、 执法 队伍 建设 工作 8分 | 1、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1分 | 未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没有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的扣1分。 | |
2、建立健全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制度。2分 | 依法行政培训和宣传制度不健全扣1分;未制定宣传培训计划的扣1分。 | ||
3、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2分 | 学习和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1分。 | ||
4、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分 | 没有法制宣传记录的扣2分。 | ||
5、根据单位实际做好依法行政的调研工作;按要求订购法制书籍。1分 | 未做好调研工作扣0.5分;未按要求订购法制书籍扣0.5分。 | ||
九、 监督 考核 工作 5分 | 1、健全执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1分 | 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扣1分。 | |
2、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执法过错和错案。1分 | 未能正确及时处理执法过错和错案的扣1分;未及时向法制办报告扣1分。 | ||
3、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2分 | 未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没有按时进行考核的扣 2分。 | ||
4、积极配合上级机关进行依法行政检查和考核。1分 | 未及时上报相关情况的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