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为了规范风电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的保证风电场安全稳定的运行。
2、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变电站标准化管理细则》
2.3《风电场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3、内容与要求
3.1 重点防火部位划分:
一重点防火部位及其责任归属表
| 地点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 所用电室 | |||
| 蓄电池室 | |||
| 油品库 | |||
| 10KV配电室 | |||
| 架构区 | |||
| 主控室及继保室 |
3.2重点防火区日常管理要求
3.2.1每月安全生产检查时,重点防火区各负责人必须按要求检查自己责任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情况,如发现消防器材不合格,限期10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器材的整改,一定要保证消防设施到位,完备可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2.2重点防火区域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私接电线等活动,每一个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司的规定。
3.2.3重点防火部位新增设备时相关责任人要熟悉新设备性能,检查现有消防器材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如不满足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3.2.4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识。
3.2.5每年5月定期试验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实验有相关制度或规程吗)
3.3重点防火区动火操作
3.3.1在重点防火区域内进行动火操作时,需要填动火票并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操作。
3.3.2动火操作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相关重点防火区责任人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3.4紧急情况
3.4.1发生火灾时,首先报告给生产部负责人,并立即启动防火应急预案,如可控,将按照应急预案规定人员及工具进行灭火;如现场火势不可控,一方面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另一方面由生产部负责人统一调动现场人员进行一定范围内的灭火抢救工作。
3.4.2如果发生电气性火灾,必须立即断开相关电气回路。
3.4.3如果发生非电气性火灾,当火灾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威胁到重点防火区内的电气设备时,必须立即断开相关电气回路。
4、检查与评价
4.1风电场生产部应每月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
4.2在每月的公司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的情况和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列入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5、附则
5.1 本制度风电场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一:
重点防火区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表二:
动火工作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