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4月1日执行)
To: 全体员工
为简化现有工资结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确保我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人才优势,自2006年4月1日起,将工资结构进行了调整,从高级到初级依次分为1-13个岗位级别,具体如下:
职 级
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 岗位技能的要求, 工作的技术含量与复杂程度, 岗位对管理技能的要求将公司的岗位从高到低分为1-13级.
1)1级: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2级: 部门、专家工程师II
3)3级:课长、专家工程师I
4)4级:主任、高级工程师、资深专员
5)5级-6级:专员、工程师I-II、技师班长、高级技师、文员II
6)7-8级: 文员I、技师I-II、司机高级、厨师高级、警卫班长
7)9级:助理、高级技术工人、操作员班长、警卫、司机初级、厨师初级
8)10-13级:操作工、检查员、统计员、技术工人、清扫、厨工
工资结构
操作人员:
原 结 构: 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技能补贴+福利补贴+伙食补贴+全勤奖
现 结 构: 将原结构中各项目合并不再单列,统一命名为“岗位工资”,并增加“转正工资”及“工龄工
资”,统一命名为“标准工资”。
标准工资=岗位工资 + 转正工资 + 工龄工资
每年度调整一次,由部门领导根据工序复杂程度及员工技能并结合公司预算进行相应调整。
操作工实习期三个月,实习期评价合格后,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同时增加10元的转正工资。
入社一年以上的员工,从第二年起享有10元工龄工资,每多为公司服务一年增加10元,最多不超过30元(即三年以上均为30元)。
其他员工:
原 结 构: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技能补贴+职务津贴+福利补贴+学历津贴+外语津贴+交通补贴+全勤奖+
调整额
现 结 构:将原结构中各项目合并不再单列,统一命名为“标准工资”。学历与外语仅作为工资评定的参考条件,不再作为单独的工资项目存在。交通补贴从标准工资中单列出来,作为一项补贴加项。
标准工资 = 岗位工资 + 浮动工资
占标准工资的20%,是每月工资变动的部分,由部门每月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定。个人金额范围为标准工资的0-30%。部门总金额不得超过部门1-9级人员标准工资总额的20%。
标准工资为固定项目,仅在新员工入社工资评定、三个月过适用期工资评定、提升时工资评定、年度工资评定时, 由部门与人事按照公司对员工的标准工资进行评定。
占标准工资的80%,是每月工资中固定不变的部分。
1. 新入社员工在入社次月参加部门的浮动工资评定。
2. 为确保员工的收入合理,在本次工资评定中,以浮动工资基数的1.21倍(2005年的平均业绩参数)并入标准工资评定金额的一部分由部门进行重新评定。
3. 新入社员工的工资评定,原则上按照部门签署的Manpower Request及面试记录中招聘岗位的职级定位,再由人事根据录用人员的工龄及教育背景与部门确定出最终金额。因此部门必须在Manpower Request及面试记录中明确招聘岗位的职级。
4. 过适用期工资评定,由部门根据员工在既定岗位中的实际技能与表现进行评定,但变动幅度需控制在-10%-10%之间,而且不应超过各职级相应的薪酬范围。
其他工资项目:
翻班补贴:合并翻班补贴,目前岗位级别在6-9级的人员(除办公室人员及原只上常白班人员)在本次部门工资评定的基础上,另外按50元人民币标准加到标准工资中,今后的工资计算中不再进行翻班补贴的计算。
交通补贴: 岗位级别在1-9级的员工具有乘坐班车资格,对于不乘坐班车人员按每月50元标准支付交通补贴,但仅作为一项福利,不列入标准工资的一项。
1) 人事计算交通补贴以总务部门每月提供的班车乘坐情况明细为基础。
2) 员工本人务必在第一时间到总务对本人乘坐班车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对于未到总务登记的人员,视为乘坐班车。
3) 变动均以每月15日为分界,15日之前(含15日)登记的当月1日起开始计算,15日之后登记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
4) 因本次变更,乘坐班车人员范围扩大,请所有具备资格的人员在5月30日前到总务重新登记班车乘坐情况。
5) 从5月份开始将按总务重新登记的信息为准支付交通补贴。
6) 4月份按总务现行的班车统计结果支付交通补贴。
早餐补贴:1-9级,上两班的人员享有早餐补贴(3元/早班、3元/夜班)
加班费: 资格:4-13级人员享有加班费
计算:1)加班费按小时计算
2)平日、休日、节日加班按劳动法规定倍数进行计算
3)加班费计算基数为:标准工资/21天/8小时
深夜勤务补贴、迟到早退扣除、欠勤扣除、旷工扣除的计算基数为:标准工资/21天/8小时
福利
新的福利按以下执行:
社会保险:
1) 资格: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2) 扣缴比例:根据当地社保中心执行
3) 开始投保与停保:因为受当地社保交费时间,
新入社员工在手续齐备,并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前提下,15日(包括15日)以前入社的,在次月开始扣缴社会保险;15日以后入社的,在第三个月开始扣缴社会保险。
员工离职时,离职日在15日(包括15日)之前的,在次月开始停保,离职日在15日之后的,从第三月开始停保。
4)由于2006年度1月份保险基数调整,保险个人缴费补差金额会在2006年4月份工资项目“其他-”中扣除。
住房公积金:
1.资格: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岗位级别在1-9级的员工。
2.扣缴比例:新入社员工标准工资的18%,其他员工上年度平均工工资的18%。具体比例按照当地的即时规定。
3.开户与封存:
1) 新入社员工在手续齐备,并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前提下,15日(包括15日)以前入社的,在当月开户;15日以后入社的,在次月开户。
2) 员工离职时,离职日在15日(包括15日)之前的,在当月封存,离职日在15日之后的,在次月封存。
4.原不具备缴纳公积金资格,现已具备资格的人员自5月份开始缴纳公积金。
医疗补助:
1. 资格: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2)岗位级别在2-9级的员工
3)工作满一年
2. 计算基数: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
有薪休假:
1. 资格: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2)岗位级别在1-9级
3)工作满一年
2. 根据员工入社工作年限每年有薪休假天数为1-15天
3. 休假:有薪休假以天为单位进行请休,当年未休完的天数以现金的形式,按当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正常出勤的日工资标准,随工资发放。
4. 离职人员有薪休假的处理:对于离职员工,在其离职当月人事根据其当年已经工作的时间统计其当年度应该享有的有薪休假。如果员工已经申请休息的有薪休假超过其应该享有的有薪休假,则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其超休的部分或由员工返回公司现金。如果员工还有尚未休息的有薪休假,则折合成现金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 原来具备,但变更后不再具备有薪休假资格的人员,本年度可继续使用今年的有薪休假,从2007年开始不再享有有薪休假。
全年皆勤奖:
1.资格:全体员工
2.要求:员工在一个年度内(日历年度)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包括所有带薪休假),每个工作日都正常出勤给予全年皆勤奖。
3.奖励方式:全年皆勤奖奖以礼品的形式发放。
4.全年皆勤奖仅对即时在职的人员有效。
随后人事会根据最新对《员工手册》进行更新。
如有疑问请致电人事部:
1)关于工资、福利待遇请咨询郭琨(分机:3207)、张杰(分机:3205)、韩邦艳(分机:3200)
2)关于具体工资计算、考勤计算、保险公积金缴纳请咨询江莉(分机:3210)、张雪玲(分机:3206)
人事部
200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