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方案第1篇
为深化实行《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实施看法》和《关于印发全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促进临床用药合理规范,有效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完善药品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服务实力,持续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临床运用管理,确保基本药物、协助用药、抗菌药物、特别管理药品等临床运用更加科学、规范、合理。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考核范围。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运用药物的医疗机构均应当接受考核。
(二)考核内容。合理用药考核的重点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药物临床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落实状况;
2、药物临床运用管理组织建立及工作开展状况;
3、药学部门和药师队伍建设状况及工作开展状况;
4、品和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兴奋剂药品等特别管理药品的运用及管理状况;
5、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和重点监控药物的运用及管理状况;
6、公立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运用状况;
7、公立医疗机构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选购 中选品种配备运用状况;
8、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配备运用状况。
三、组织实施
(一)考核责任。市卫健局制订合理用药考核标准,组织或者托付第三方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局医政医管科负责市直医院、民营厂企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考核工作,局基层卫生科负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考核工作。
(二)考核周期。3年为1个周期。
(三)考核方式。考核实行医疗机构自查自评和市卫健局收集数据信息结合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医疗机构根据考核内容和指标对本机构合理用药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结果分别报送局医政医管科和基层卫生科。市卫健局依据医疗机构报送的自查自评状况,通过信息化平台在线采集医疗机构考核指标关键数据,组织或托付第三方进行核查分析。
(四)考核覆盖率。到2021年,市直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厂企医院考核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考核全覆盖;到2022年,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考核覆盖率达到30%;到2023年,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考核覆盖率达到50%以上并逐年提高。
(五)结果评判。市卫健局依据医疗机构自查自评和数据信息考核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合理用药管理存在重大平安隐患,或者由于用药错误导致药品不良事务的,其考核结果应当为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合理用药考核工作重要性的相识。合理用药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平安的必定要求,也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医疗机构必需高度重视合理用药考核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客观、科学、公允、公正的原则,建立合理用药考核机制,并实行有效措施确保考核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考核工作信息化支持。医疗机构要加大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投入力度,通过现代信息手段推动考核工作。可在已有信息平台基础上进行完善,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关键考核指标数据互联互通。通过互联网+考核形式采集考核数据完成数据信息考核,减轻医疗机构负担,提高考核效率和水平,保证考核客观性。
(三)加强合理用药考核结果运用。将合理用药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绩效考核、领导班子薪酬和任免以及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等挂钩,充分运用合理用药考核结果。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连续不合格的予以暂停执业并对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对考核突出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予以表扬和激励。
在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医疗机构考核结果在行业内部公开,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应当依据考核中发觉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实行有效措施,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方案第2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提高医疗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就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对合理用药考核工作重要性的相识
合理用药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平安的必定要求,也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需高度重视合理用药考核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客观、科学、公允、公正的原则,建立合理用药考核机制,并实行有效措施确保考核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合理用药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考核范围。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运用药物的医疗机构均应当接受考核。
(二)考核内容。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辖区内医疗机构实际,明确合理用药考核的详细内容,并设立相应考核指标。合理用药考核的重点内容应当至少包括:1.品和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兴奋剂药品等特别管理药品的运用和管理状况;2.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的运用和管理状况;3.公立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运用状况;4.公立医疗机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选购 中选品种配备运用状况;5.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配备运用状况。
三、做好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考核责任。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合理用药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或者托付第三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考核。
(二)考核周期。纳入考核的二级以上医院(包括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下同)的考核周期为3年;纳入考核的其他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的考核周期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
(三)考核方式。考核实行医疗机构自查自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数据信息考核的方式进行。医疗机构根据考核内容和指标对本机构合理用药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结果报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报送的自查自评状况,通过信息化平台在线采集医疗机构考核指标关键数据,组织或托付第三方进行核查分析。
(四)考核结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自查自评和数据信息考核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合理用药管理存在重大平安隐患,或者由于用药错误导致药品不良事务的,其考核结果应当为不合格。
(五)信息化支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大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通过现代信息手段推动考核工作。可在已有信息平台基础上进行完善,逐步实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托付的第三方与医疗机构关键考核指标数据互联互通。通过互联网+考核形式采集考核数据完成数据信息考核,减轻医疗机构负担,提高考核效率和水平,保证考核客观性。
(六)提升考核覆盖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合理用药考核管理规划,逐步提高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覆盖率。到2021年,基层医疗卫朝气构、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考核覆盖率分别达到10%、30%和100%;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和二级医疗机构考核覆盖率分别达到20%和50%;到2023年,实现二级医疗机构考核全覆盖,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考核覆盖率达到50%以上并逐年提高。
四、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医疗机构考核结果在行业内部公开。医疗机构应当依据考核中发觉的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合理用药考核结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并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连续不合格的,予以暂停执业,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对表现突出的医疗机构和人员予以表扬和激励。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方案第3篇
临床用药不合理的表现
临床上,不合理用药特别普遍,不但危害患者平安,而且加重群众负担,影响临床疗效。有人将临床不合理用药的状况概括为九种:
(一)用药不对症。辨析病证不准,用药指征不明,选用药物不当;或者开错、配错、发错、服错药物。
(二)用药不足。剂量偏低,达不到有效治疗剂量;疗程太短,不足以彻底治愈疾病。
(三)超量用药。主要为四种状况:剂量过大;疗程过长;轻症用重药;无病用药,长期运用以保健为目的的药品以及不必要的预防用药。
(四)合并用药。也称联合用药,同时或相继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治疗一种或多种同时存在的疾病,包括:无必要地合并运用多种药物;不适当地联合用药,导致不良的药物相互作用。
(五)重复用药。包括同种药重复和同类药重复。同种药重复:如5-单异山梨酷(欣康)片+异山梨酷(消伤心)片,欣康片即长效消伤心片,实为加大药物剂量,易引起药物中毒。同类药品重复:犹如属内酞胺类的青霉素与头孢拉定联合应用,由于两者同属细菌的繁殖期杀菌剂同时应用的话,青霉素注射液与把繁殖期的细菌杀灭,细菌已处于静止状态,再用头孢拉定胶囊既得不到治疗效果,增加了毒性,又造成了药品的奢侈。
(六)高起点用药。对轻型患者或初治患者干脆运用其次线药物,甚至价格昂贵新研上市的第三线药物,以运用协助性药物和高档药品为主要表现。
(七)违反用药禁忌。有悖于明令规定的配伍禁忌、妊娠禁忌、服药时的饮食禁忌及证候禁忌。
(八)运用毒副作用过大的药物。无必要地承受较大的治疗风险,简单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或药源性疾病。
(九)用药方案不合理。未在适当的时间、间隔,经适当的途径给药或药物运用方法不当。有人并不明白饭前、饭后和空腹服药的含义。空腹,是指8个小时以上没有进食的状态,其次天早饭前就属于空腹;饭前,是指进食前10-30分钟;饭后,是指进食后15-30分钟。
合理用药考核的缘起
正是基于此,国家对合理用药始终很重视。
2021年11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看法(国卫医发〔2021〕45号),看法指出,药学服务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平安的重要环节。
2021年6月4日,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8号),通知提出要探讨制定15个文件,其中就包括制定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方法并明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如今3个月过去了,我们还没有望见这个管理方法,不知道今日这个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是否就等同于那个管理方法。但令人不解的考核周期确定为3年。
什么是考核周期?
为了搞清晰什么是考核周期以防误读,笔者特地百度一下。根据百度的说法,考核周期也可以叫做考核期限,是指多长时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一般,考核周期过短,会增加管理成本;考核周期过长,又会降低绩效考核的精确性,不利于绩效的改进,从而影响绩效管理的效果。
因此,考核就应当确定出恰当的绩效考核周期。通常,考核周期有月考、季考、半年考、年考。
《通知》确定合理用药考核重点
《通知》指出,合理用药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平安的必定要求。实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其目的是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
《通知》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运用药物的医疗机构均应当接受考核,考核内容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医疗机构实际,予以明确并设立相应考核指标。《通知》同时指出,合理用药考核的重点内容应当至少包括:1.品和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兴奋剂药品等特别管理药品的运用和管理状况;2.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的运用和管理状况;3.公立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运用状况;4.公立医疗机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选购 中选品种配备运用状况;5.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配备运用状况。
从这五点看,并不能完全算作是临床意义上的合理用药,因为这些要求并不是临床角度试点不合理用药范畴。第一点对于毒麻精放等特别药品和其次点抗肿瘤药物的运用,事实上并不是不合理运用的重灾区;第三、四、五点和其次点中重点监控药物的运用重点是落实问题,也不能算作不合理用药重灾区,独有其次点抗菌药物的运用应当是不合理用药的重点。
3年考核周期
《通知》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合理用药考核的责任主体,既要负责制订合理用药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要组织或者托付第三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考核。
明确考核周期为3年。纳入考核的二级以上医院(包括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考核周期为3年;纳入考核的其他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的考核周期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合理用药管理存在重大平安隐患,或者由于用药错误导致药品不良事务的,其考核结果应当为不合格。
《通知》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合理用药考核管理规划,逐步提高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覆盖率。到2021年,基层医疗卫朝气构、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考核覆盖率分别达到10%、30%和100%;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和二级医疗机构考核覆盖率分别达到20%和50%;到2023年,实现二级医疗机构考核全覆盖,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考核覆盖率达到50%以上并逐年提高。
最纠结是问题是以3年为考核周期是不是有点儿长,对于医疗机构存在的不合理用药问题很难做到刚好发觉刚好反馈刚好改进,而且这种事后评价的考核模式原来就有很大缺点,如今还要等3年,对于医疗机构又能不能真正起到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平安,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的目的?我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