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榆林市祥和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城固县二八公路改建工程中片石墙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片石墙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内容
1、工程地点:二八路工程A标段沿线
2、工作内容:
A、片石墙基坑土方清除(挖机开挖后基础剩余土),片石墙包括上挡墙和下挡墙。
B、片石墙人工支砌,包括面石打凿、支砌、勾缝、压顶、做沉降缝、泄水孔等工作。
3、上述工程内容包干单价: 元/m3,按乙方完成工作量据实计算。
4、其它新增项目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 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该严格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不按规范施工出现返工、浪费砂石材料及安全质量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结束甲方按乙方现场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项,剩余款项待本项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三月内一次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片石墙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包括水泥、砂、石,砂浆在拌合站搅拌好以后由乙方自行运送至施工现场。
2、甲方负责片石墙施工的所有技术指导工作,包括测量放线,高程控制,砂浆配比控制等。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听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否则,所造成的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必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所施工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导致的返工、停工所造成的材料及其他损失均全部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期内,甲方有权利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并经甲方多次提出后仍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退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休息时间所发生的人员、车辆安全事故及打架斗殴、酗酒、偷盗、抢劫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必需约束管理好自已内部人员,严禁与当地村民发生磨擦,如发生打架斗殴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9、乙方必需做好自身内部的防火、防盗、防洪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负责人不得离开工地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方式包括:指令更换负责人、结束合同等。
五、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共识的,可按相关程序向国家相关机构、部门提出仲裁。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项支付完毕之时自动解除。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