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绿色学校奖励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师生创建绿色学校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和谐的教育环境,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创建绿色学校奖励制的如下:
1、对在创建绿色学校做出贡献的教师,作为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2、学期末被评为环境教育的优秀教师,和学校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奖励待遇。
3、在各级各类刊物发表的环境教育著作和有关部门评比的优秀论文,按照学校奖励条例给与奖励。
4、学生被评为各级各类环保标兵,与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同等奖励待遇。
5、在各级各类环境教育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学生,除奖励以外,还作为评定各级各类优秀学生的重要条件之一。
6、环境教育优秀的班级,作为评定各级各类优秀班级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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