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制度
一、测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管理与教学行为,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增强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奖勤罚懒的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测评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
三、测评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参与性、民主性,体现学生、家长意志。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测评中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将做师德不合格处理。
3.坚持连续性原则,每次的测评结果将纳入当学期、当年度的所有考评之中。
四、测评时间:
每学期期中(春季学期4月中旬,秋季学期10月中旬)一次,期末(春季学期6月底,秋季学期12月底)一次,每学年2次。
五、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测评方法:
1.学年测评满分为100分,每学期各占50℅,采用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相结合的综合评价。
2.学校评价:(权重为50℅,其中教师互评占20℅,学校行政占30℅),学期末学校测评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教师进行测评,学期末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教师间互评。
3.学生评价:(权重为20℅),每学期分班进行一次,各班级学生全员参与,由学校政教处牵头组织学生进行测评。
4.家长评价:(权重为20℅),每学期利用家长会时间由学校测评小组组织家长进行测评。
5.社会评价:(权重为10℅),每学期由学校测评小组,通过走访街道、社区,对教师满意度进行调查,主要了解社会对不满意教师的具体表现并意见搜集,同时进行相应扣分,无意见视为满分。
七、测评等级:
优秀(90分—100分) 合格(70分—90分) 不合格(69分及以下)
八、测评结果应用:
满意度测评分直接应用于教师的岗位设置聘用、晋职晋级、评优选模、绩效考核、干部的选拔等方面。
XX学校
2019年3月12日
附表1:
学校行政评价表
教师姓名 | 德(30分) | 能(20分) | 勤(20分) | 绩(30分) | 综合得分 |
教师互评表
教师姓名 | 德(30分) | 能(20分) | 勤(20分) | 绩(30分) | 综合得分 |
学生评价表
教师姓名 | 责任心 (20分) | 上课、批改作业(30分) | 尊重学生 (20分) | 教育教学能力(20分) | 工作实绩(10分) | 综合 得分 |
家长评价表
教师姓名 | 责任心 (20分) | 家访情况(30分) | 教育能力(20分) | 社会形象(30分) | 综合得分 |
社会评价表
教师姓名 | 主要不满意的事项或表现 | 觉得应扣分 | 最后得分 |
教师综合测评得分统计表
教师姓名 | 行政评价 | 权重0.3 | 得分 | 教师互评 | 权重0.2 | 得分 | 学生评价 | 权重0.2 | 得分 | 家长评价 | 权重0.2 | 得分 | 社会评价 | 权重0.1 | 得分 | 综合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