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3年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规划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的要求和江西高等职业院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现状分析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江西的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得到长足的发展。截止2009年8月底,全省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学校共有78所,其中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45所,在校高职学生已超过40万人,占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60%。10年来,全省高职院校累计培养了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近60万,为江西乃至周边省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江西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发展很不平衡,其主要表现是:
1、办学历史长短不一。江西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最早的是1999年,最晚的是2008年,相差近10年。成立较早的院校对高职教育的办学规律和特点有了较深刻的理解,而有些成立较晚的院校则认识模糊,甚至片面;成立较早的院校管理制度已趋完备,管理比较规范,成立较晚的院校有的还是沿用旧的规章运行。
2、办学水平参差不齐。45所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中,有的已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毕业生供不应求;有的社会影响小,招生困难,新生报到率低,毕业生就业率低。
3、办学目标高低不等。大部分高职院校已经站在培养人才的高度,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质量意识,认真进行内涵建设,严把质量关,而少数学校则还在盲目铺摊子,做规模,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4、办学特色张显不均。大多数学校正在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结合的高职办学要求,在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工学交替的育人模式,教学做于一体的教学模式上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努力实现开放办学,开始显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但至今仍有不少学校对高职教育的办学规律和办学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不顾社会需求和自身的办学基础条件,专业设置雷同化,教学内容学术化,教学方法书本化,学校既无特色,学生也缺乏特长。
针对上述问题,省教育厅曾以多种形式要求各高职院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的全部工作,认真转变办学理念和思路,切实把学校发展模式由外延式转到内涵发展的轨道上来,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实现全省高职院校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省教育厅通过对高职院校的首轮评估,努力促使学校加深对高职办学规律的认识,促进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当充分肯定,首轮评估对于促进学校办学观念的转变、办学思想的厘清、办学条件的改善、办学行为的规范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老方案指标体系的局限及专家评估思想的局限,首轮评估对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关注不够。因此,对高职院校的引导就缺乏前瞻性、全面性。
去年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新的现代教育理念和视野,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一系列文件的精神,在评估的指导思想、评估目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评估办法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与探索。通过新方案的实施,将会对全省高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着更加全面而久远的推动作用。
二、制定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新方案,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对于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方案》的实施要求被评学校具备如下基本条件:(1)必须有1届以上毕业生;(2)办学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3)学校有一年以上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完整信息数据。
制订本规划的目的就在于便于各高职院校根据全省评估工作规划的要求和安排,认真规划学校的迎评工作,加强学校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达到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抓紧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为《新方案》实施作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制订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评估规划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教高(2006)16号文和教高(2008)5号文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20字方针,以江西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状况为基础,统筹安排,先行试点,分批推进,确保《新方案》健康、有序地实施。
四、工作目标
1、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依据《新方案》对全省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普遍进行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通过评估,促进学校办学观念的转变,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到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使全省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3、在指导各校建设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基础上,不仅使之成为学校的管理平台,还要积极创造条件构建区域网,使之成为监控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状态和各校相互借鉴、共享提供服务的平台。
五、评估进度及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被评学校 |
2008年8月前 | ⑴转发教育部(教高[2008]5号)文件 ⑵培训“数据采集平台”人员 ⑶制订《评估工作规划》 ⑷制订新方案实施细则 ⑸制订新方案实施专家组工作细则 | |
2008年9月— 2008年12月 | ⑴指导各校建设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⑵选定试点学校 ⑶组织专家培训(小范围) | |
2009年 | ⑴新方案试点 ⑵总结试点工作 ⑶较大规模的专家培训 | 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2010年 | 正式评估启动 |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
2011年 |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九江职业大学 | |
2012年 | 江西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职业学院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 |
2013年上半年 |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 |
2013年下半年 |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江西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赣西科技职业学院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江西鹰潭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枫林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管理职业学院 |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是学校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和学校日常管理的工作平台,同时也是新方案顺利实施的基础,应当认真把这个平台建设好。省教育厅将负责对相关人员培训,各校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要求,认真填写各项数据,确保所填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并于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同时,要把各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平台的有关信息为加强质量监控和改进学校管理工作服务。
七、保障措施
1、充分发挥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实施《新方案》的指导;
2、主动接受教育部评估中心专家的指导;
3、做好评估专家的培训工作,特别要做好行业和一线教师专家的遴选和培训工作;
4、制订《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自评和迎评工作要点》,指导学校做好迎评促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