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1 门站和储配站设施与操作检查表
评价
单元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评分标准 | 分 值 |
4.2.1周边环境 | 1.场站所处的位置应符合规划要求 | 查阅当地最新规划文件 | 不符合不得分 | 1 |
2.周边防火间距道路条件应能满足运输、消防、救护、疏散等要求 | 现场检查 | 大型消防车辆无法到达不得分;道路狭窄或路面质量较差但大型消防车辆勉强可以通过扣1分。 | 2 | |
3.站内燃气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1)储气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8 | |
(2)露天或室内天然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甲类厂房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4 | |
(3)储配站高压储气罐的集中放散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4 | |
4.周边应有良好的消防和医疗救护条件 | 实地测量或 图上测量 | 10 km路程内无消防队扣0.5分;10 km路程内无医院扣0.5分 | 1 | |
5.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或 查阅环境检测 报告 | 超标不得分 | 1 | |
4.2.2 总平面布置 | 1.储配站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 | 现场检查 | 无明显分区不得分 | 1 |
2.周边应设有非燃烧实体围墙,围墙应完整、无破损 | 现场检查 | 无围墙不得分;围墙破损扣0.5分 | 1 | |
3.站内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1)储气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8 | |
(2)站内露天工艺装置区距明火散发为花地点不应小于20m,距办公、生活建筑不应小于18m,距围墙不应小于10 m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4 | |
(3)储配站高压储气罐的集中放散装置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4 | |
(4)储配站数个固定容积储气罐的总容积大于2000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与组和罐与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 4 | |
4.2.3 道路交通 | 1.储配站生产区宜设有2个对外出入口,并宜位于场站的不同方位,以方便消防救援和应急疏散 | 现场检查 | 只有一个出入口的不得分;有两个出入口但位于同一侧不利于消防救援和应急疏散的扣1分 | 2 |
2.储配站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 m,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无阻碍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 现场检查 | 储配站未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不得分;消防车道宽度不足扣2分;消防车道或回车场上有障碍物扣2分 | 4 | |
3.应制定严格的车辆管理制度,无关车辆应禁止进入场站生产区,如确需进入,必须佩戴阻火器。 | 现场检查并 查阅车辆管理 制度文件 | 无车辆管理制度不得分;生产区内发现无关车辆且未装阻火器不得分;门卫未配备阻火器但生产区无无关车辆扣0.5分 | 1 | |
4.2.4 燃气质量 | 1.应当建立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天然气的气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第一类或第二类气质指标;人工煤气的气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T 13612的相关要求 | 查阅气质检测制度和气质检测报告 | 无气质检测制度的不得分;不能提供气质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不合格不得分 | 2 |
2.当燃气无臭味或臭味不足时,门站或储配站内应设有加臭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1)加臭剂质量合格 | 查阅质量合 格证明文件 | 不能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得分 | 1 | |
(2)加臭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的相关要求,实际加注量与气体流量相匹配,并定期检测 | 查阅加臭量 检查记录并在 靠近用户端的 管网取样抽测 | 现场抽测不合格不得分;无加臭量检查记录扣2分 | 4 | |
(3)加臭装置运行稳定可靠 | 现场检查并 查阅运行记录 | 运行不稳定不得分 | 1 | |
(4)无加臭剂泄漏现象 | 现场检查 | 存在泄漏现象不得分 | 2 | |
(5)存放加臭剂的场所应确保阴凉通风,远离明火和热源,远离人员密集的办公场所 | 现场检查 | 加臭剂露天存放,放置在人员密集的办公或生活用房,放置在靠近厨房、变配电间、发电机间均不得分 | 2 | |
4.2.5 储气设施 | 1.储气罐罐体应完好无损,无变形裂缝现象,无严重锈蚀现象,无漏气现象 | 现场检查 | 有漏气现象不得分;严重锈蚀扣6分;锈蚀较重扣4分;轻微锈蚀扣2分 | 8 |
2.储气罐基础应牢固,每年因检测储气罐基础沉降情况,沉降值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有异常沉降或由于沉降造成管线受损的现象 | 现场检测并 查阅沉降监测 报告 | 未定期检测沉降不得分;有异常沉降但未进行处理不得分 | 1 | |
3.低压湿式储气柜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1)寒冷地区有保温措施,能有效防止水结冰 | 现场检查 | 有冰冻现象不得分;一处保温措施有缺陷扣0.5分 | 2 | |
(2)气柜导轮和导轨的运动应正常,导轮与轴瓦无明显磨损现象,导轮润滑油杯油位符合要求 | 现场检查 | 发现异常不得分 | 2 | |
(3)水槽壁板与环形基础连接处不应漏水 | 现场检查 | 有一处漏水现象扣0.5分 | 1 | |
(4)环形水封水位应正常; | 现场检查 | 水位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4 | |
(5)储气罐升降应平稳 | 现场检查 | 不平稳不得分 | 1 | |
4.低压稀油密封干式储气柜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1)活塞油槽油位和柜底油槽水位、油位应正常; | 现场检查 | 油位或水位每超出允许范围不得分 | 1 | |
(2)横向分割板和密封装置应正常 | 现场检查 | 循环油量超标不得分 | 1 | |
(3)储气罐安全水封的水位不应超出规定的限值 | 现场检查 | 安全水封水位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4 | |
(4)定期测量油位与活塞高度比和活塞水平倾斜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其数值应保持在允许范围内 | 查阅测量记录 | 一项参数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1 | |
(5)定期化验分析密封油粘度和闪点,并做好分析记录,其数值应保持在允许范围内 | 查阅测量记 录 | 超期未化验分析的或指标不符合要求仍未更换的,不得分 | 0.5 | |
(6)油泵入口过滤网应定期清洗,有清洗记录 | 查阅清洗记 录 | 超期未清洗的不得分 | 0.5 | |
(7)储气罐升降应平稳 | 现场检查 | 不平稳不得分 | 1 | |
(8)储气罐的附属升降机、电梯等特种设备应定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 查阅检测报告 | 一台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0.5分 | 1 | |
5.高压储气罐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1)应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 查阅检验报告 | 未检不得分 | 4 | |
(2)严格控制运行压力,严禁超压运行 | 现场检查 | 压力保护措施缺失一项扣2分 | 4 | |
(3)放散管管口高度距其25m内的建(构)筑物2m以上,且不得小于lOm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不得分 | 1 | |
4.2.7 安全阀与阀门 | 1.安全阀外观应良好无损,在检验有效期内,阀体上应悬挂校验铭牌,并注明下次校验时间,校验铅封应完好 | 现场检查 并查阅检测报 d二 | 一只安全阀未检测或铅封破损扣2分;一只安全阀严重锈蚀扣1分 | 4 |
2.安全阀与保护设备之间的阀门应全开 | 现场检查 | 有一处关闭不得分;有 一处未全开扣1分 | 2 | |
3.阀门外观无损坏和严重锈蚀现象 | 现场检查 | 有一处损坏或严重锈蚀扣0.5分 | 2 | |
4.不得有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 | 现场检查 | 有一处堆积物扣0.5分 | 1 | |
5.阀门应悬挂开关标志牌 | 现场检查 | 一只未挂标志牌挂扣 0.5分 | 1 | |
6.阀门不应有燃气泄漏现象 | 现场检查 | 存在泄漏现象不得分 | 4 | |
7.阀门应定期检查维护,启闭应灵活 | 现场检查 | 不能提供检查维护记录不得分;一只阀门存在启闭不灵活扣1分 | 2 | |
4.2.8 过滤器 | 1.过滤器外观无损坏和严重锈蚀现象 | 现场检查 | 有一处过滤器损坏或严 重锈蚀扣1分 | 2 |
2.应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及时排污和清洗 | 现场检查并 查阅维护记录 | 无过滤器维护记录或现场检查有一台过滤器失效扣1分 | 2 | |
3.过滤器排污和清洗废弃物妥善处理 | 现场检查并 查阅操作规程 | 无收集装置或无处理记录不得分 | 1 | |
4.2.9 工艺管道 | 1.管道外表虚完好无损,无腐蚀迹象,外表防腐涂层应完好,管道应有色标和流向标志 | 现场检查 | 一处严重锈蚀扣1分;管道无标志扣0.5分 | 2 |
2.管道和管道连接部位应密封完好,无燃气泄漏现象 | 现场检查 | 存在泄漏现象不得分 | 2 | |
3.进出站管线与站外设有阴极保护装置的埋地管道相连时,应设有绝缘装置,绝缘装置的绝缘电阻每年进行一次测试,绝缘电阻不得低于1MΩ | 查阅绝缘电 阻检测报告 | 无绝缘装置,超过1年未检测绝缘电阻或检测电阻值不合格均不得分 | 1 | |
4.2.10 仪表和自控系统 | 1.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压力表外观应完好 | 现场检查 | 一只表损坏扣0.5分 | 2 | |
(2)压力表应在检定周期内,检定标签应贴在表壳上,并注明下次检定时间,检定铅封应完好无损 | 现场检查并 查阅压力表检 定证书 | 一只表未检获铅封破损扣2分;一只表标签脱落或看不清口0.5分 | 4 | |
(3)压力表与被测量设备之间的阀门应全开 | 现场检查 | 一只阀门未全开扣0.5分 | 1 | |
2.站内爆炸危险厂房和装置区内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 现场检查并 检查维护记录 | 一处未安装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或未维护口1分 | 2 | |
3.现场计量测试仪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仪表的读书应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 | 现场检查并 查阅工艺操作 手册 | 缺少一处计量测试仪表或读数不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扣0.5分 | 2 | |
4.控制室二次检测仪表的显示和累加等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其数值应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 | 现场检查并 查阅工艺操作 手册 | 缺少一处检测仪表或读数不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扣0.5分 | 2 | |
5.报警联锁功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各种报警连锁系统应完好有效 | 现场检查 | 缺少一种报警连锁功能或报警连锁失灵扣1分 | 4 | |
6.运行管理应采用计算机集中控制系统 | 现场检查 | 未采用计算机集中控制系统的不得分 | 1 | |
4.2.11消防与安全设施 | 1.工艺装置区应通风良好 | 现场检查 |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 2 |
2.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的相关要求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 | 现场检查 | 一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扣0.5分 | 2 | |
3.消防供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1)应根据储罐容积和补水能力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核算消防用水量,当补水能力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时,储 配站内应设置适当容量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 现场检查并 核算 | 补水能力不足且未设置消防水池不得分;设有消防水池但储水量不足扣2分 | 4 | |
(2)消防水池水质应良好,无腐蚀性,无漂浮物和油污 | 现场检查 | 有油污不得分;有漂浮物扣0.5分 | 1 | |
(3)消防泵房内应清洁干净,无杂物和易燃物品堆放 | 现场检查 | 不清洁或有杂物堆放不得分 | 1 | |
(4)消防泵应运行良好,无异常震动和异响,无漏水现象 | 现场检查 | 一台消防泵存在故障扣0.5分 | 2 | |
(5)消防供水装置无遮蔽或阻塞现象,站内消防栓水阀应能正常开启,消防水管、水和扳手等器材应齐全完好,无挪用现象 | 现场检查 | 一台消火栓水阀不能正常开启扣1分;缺少或遗失一件消防供水器材扣0.5分 | 2 | |
4.工艺装置区、储气区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器不得埋压、圈占和挪用,灭火器应按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检查及验收规范》GB 50444的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按规定年限报废 | 现场检查, 查阅灭火器检 查和维修记录 | 一处灭火器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一处灭火器缺少检查、维修记录扣0.5分 | 4 | |
5.站内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力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 |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 4 | |
6.建(构)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相关要求,设置防雷装置,并采取防雷措施,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保障完好有效 | 现场检查并 查阅防雷装置 检测报告 | 未设置防雷装置不得分;防雷装置未检测不得分;一处防雷装置检测不符合要求扣2分 | 4 | |
7.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值班室应设有直通外线的应急救援电话,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 | 现场检查 | 缺少一样应急救援器材或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2 | |
4.2.12 公用辅助设施 | 1.供配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二级负荷”的要求 | 现场检查 | 达不到二级负荷不得分 | 4 |
2.变配电室的地坪宜比周围地坪相对提高,应能有效防止雨水的侵入。 | 现场检查 | 低于周围地坪或与周围地坪几乎平齐均不得分 | 1 | |
3.配电房应设有专人看管,若规模较小,无人值守时,应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措施;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电缆孔洞必须用绝缘油泥封闭,与室外相通的窗、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 | 现场检查 | 无关人员可自由出入不得分;有一处未封闭获有孔洞扣0.5分 | 1 | |
4.变配电室内应设有应急照明设备,且应完好有效 | 现场检查 | 无应急应急照明设备不得分;一盏应急照明灯不亮扣0.5分 | 1 | |
5.电缆沟上应盖有完好的盖板 | 现场检查 | 一处无盖板或盖板损坏扣0.5分 | 1 | |
6.当气温低于0℃时,设备排污管、冷却水管、室外供水管和消火栓等暴露在室外的供水管和排水管应有保温措施 | 现场检查 | 一处未保温扣0.5分 | 1 |
评价
单元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评分标准 | 分 值 |
4.3.1 周边环境 | 1.调压装置不应安装在易被碰撞或影响交通的位置 | 现场检查 | 一处安装不当扣1分 | 2 |
2.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0.75燃气的调压装置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下单独的箱体内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 4 | |
3.调压站建筑和调压装置与其他建(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测量 |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 8 | |
4.调压装置的安装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 | 一处高度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1 | |
5.地下调压箱不宜设置在城镇道路下 | 现场检查 | 一处处于道路下扣0.5分 | 1 | |
6.设有悬挂式调压箱墙体应为永久性实体墙,墙面上应无室内通风机的通风口,调压箱上方不应有窗和阳台 | 现场检查 | 一处安装位置不当扣1分 | 2 | |
7.设有调压装置的公共建筑顶层的房间应靠建筑外墙,贴邻或楼下应无人员密集房间 | 现场检查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1 | |
8.相邻调压装置外缘净距、调压装置与墙面之间净距和主要通道的宽度均应大于0.8m,通道上应无杂物堆积 | 现场检查 | 一处间距不足扣1分 | 2 | |
9.调压器的环境湿度应能保证调压器的活动部件正常工作 | 现场检查 | 调压器出现异常结冰或冰堵现象时不得分 | 1 | |
10.调压站或区域性调压柜(箱)周边应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碍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 现场检查 | 消防车无法进入或有障碍物的不得分 | 1 | |
4.3.2 设有调压 装置的建 筑 | 1.设有调压装置的专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物之间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非燃烧体实体墙 | 现场检查 | 与相邻建筑物之间有一 处门、窗、洞口扣0.5分 | 1 |
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现场检查 | 一处建筑达不到二级扣0.5分 | 1 | |
3.门、窗向外开启 | 现场检查 | 一处门、窗开启有误0.5 分 | 1 | |
4.平屋顶上设有调压装置的建筑应有通向屋顶的楼梯 | 现场检查 | 一处无楼梯扣0.5分 | 1 | |
5.设有调压装置的专用建筑室内地坪应为撞击时不会产生火化的材料 | 现场检查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1 | |
4.3.3 调压器 | 1.调压箱、调压柜、调压器的设置应稳固 | 现场检查 | 一处不稳固扣1分 | 2 |
2.调压器的外表应完好无损,无油污、无腐蚀锈迹等现象 | 现场检查 | 外表有一处损伤、油污、 锈蚀现象扣0.5分 | 2 | |
3.调压器应运行正常,无喘息、 压力跳动等现象,无燃气泄漏情况 | 现场检查 | 有燃气泄漏情况不得 分;调压器非正常情况一处扣2分 | 8 | |
4调压器的进口压力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 | 一台调压器进口压力超 压扣4分 | 8 | |
5.调压器的出口压力严禁超过 下游燃气设施的设计压力,并应具有防止燃气出口压力过高的安全保护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的起动压力应符合设定值,切断压力不得高于放散系统设定的压力值 | 现场检查 | 一处未设置扣4分;一 处起动压力不符合设定值 扣2分;一处切断压力高于放散压力扣2分 | 8 | |
6.调压器的进出口管径和阀门的 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1 | |
7.调压站或调压柜(箱)的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 | 超标不得分 | 1 | |
8.调压装置的放散管管口高度 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1)调压站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其屋檐l.Om以上 | 现场测量 | 不符合不得分 | 4 | |
(2)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 | 现场测量 | 不符合不得分 | 4 | |
(3)设置在建筑物墙上的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l.Om | 现场测量 | 不符合不得分 | 4 | |
4.3.4 安全阀与 阀门 | 1.高压和次高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必须设置阀门 | 现场检查 | 缺一个阀门不得分 | 4 |
2.中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口管道上,应设置阀门 | 现场检查 | 无阀门不得分 | 4 | |
4.3.8 消防与安 全设施 | 1.设有调压器的箱、柜或房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通风面积和换气次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28的相关要求,受限空间内应无燃气积聚 | 现场检查 | 一处燃气浓度超标扣2分;一处通风措施不符合要求扣1分 | 8 |
2.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的相关要求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 | 现场检查 | 一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扣0.5分 | 2 | |
3.调压装置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器不得埋压、圈占和挪用。灭火器应按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检查及验收规范》GB 50444的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按规定年限报废 | 现场检查,查阅灭火器检查和维修记录 | 一处灭火器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一处灭火器缺少检查、维修记录扣0.5 分 | 4 | |
4.设有调压装置的专用建筑室内电气、照明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1区设计规定 | 现场检查 |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 2 | |
5.设于空旷地带的调压站或采用高架遥测天线的应单独设置壁雷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 现场检查并查阅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 无避雷装置的不得分;防雷装置未监测不得 分;一处防雷检测不符合要求扣2分 | 4 | |
6.调压装置周边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围墙、护栏、护罩或车档,以防外界对调压装置的破坏 | 现场检查 | 一处未设置防护设施扣1分 | 4 | |
7.设有调压器的柜或房间应有爆炸泄压措施,泄压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测并计算 | 一处无泄压措施扣1分;一处泄压面积不足扣0.5分 | 2 | |
8.地下调压箱应有防腐保护措施,且应完好有效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箱体腐蚀迹象扣0.5分 | 1 | |
9.公共建筑顶层房间设有调压装置时,房间内应设有燃气浓度监测监控仪表及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应与通风设施和紧急切断阀连锁,并将信号引入该建筑物监控室 | 现场检查 | 一处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 | 2 | |
10.调压装置应设置放散管,放散管的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 | 一处未设放散管扣1分; 一处放散管高度不足扣0.5分 | 2 | |
1 1.地下式调压站应有防水措施,内部不应有水渍和积水现象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处积水扣1分;一处水渍扣0.5分 | 2 | |
12.当调压站内、外燃气管道为绝缘连接时,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 现场检查 | 一处未接地或接地电阻 不符合要求扣1分 | 2 | |
4.3.9 调压站的采暖 | 1.调压室内严禁用明火采暖 | 现场检查 | 现场有明火采暖设备不得分 | 2 |
2.调压器室的门、窗与锅炉室的门、窗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同一侧 | 现场检查 | 设置在同一侧不得分 | 1 | |
3.采暖锅炉烟囱排烟温度严禁大于300℃ | 现场测量 | 超过不得分 | 2 | |
4.烟囱出口与燃气安全放散管出口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m | 现场测量 | 距离不足不得分 | 2 | |
5.燃气采暖锅炉应有熄火保护装置或设专人值班管理 | 现场检查 | 无熄火保护装置不得分;有熄火保护但无专人值班扣1分 | 2 | |
6.电采暖设备的外壳温度不得大于115℃,电采暖设备与调压设备绝缘 | 现场检查 | 外壳温度超标扣1分;未绝缘扣1分 | 2 |
表F。1调度中心监控系统设施与操作检查表
评价
单元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评分标准 | 分值 |
9.2.1 服务器 | 1.服务器应有冗余配置,能实现冗余切换功能 | 现场检查 | 无冗余配置不得分;不能 实现冗余切换功能扣1分 | 2 |
2.CPU负载符合要求,在任意30min内小于40% | 现场检查 | 任意30min内有超过40% 现象不得分 | 2 | |
3.硬盘应采用RAID5阵列,可用空间大于40% | 现场检查 | 未采用RAID5阵列不得分;可用空间小于40%扣1分 | 2 | |
4.服务器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任意30min内占内存用小于60% | 现场检查 | 任意30min内有超过60% 现象不得分 | 2 | |
9.2.2 监控软件 功能 | 1.应有管网分布示意图和场站工艺流程图 | 现场检查 | 缺一样流程图或流程图 与实际不相符扣0.5分 | 2 |
2.应动态显示采集工艺参数和设备状态,软件中应以颜色或文字注释反映设备状态变化 | 现场检查 | 无数据采集功能不得分; 数据采集不全每发现一个扣0.5分;无设备动态显示或显示不正确扣0.5分 | 2 | |
3.应有事件记录功能和事件报警 功能,事件记录和事件报警必须可以检索或查询 | 现场检查 | 无事件记录功能或报警 功能不得分;事件记录或报 警不全每发现一个扣1分; 不具备查词和检索功能扣1分 | 2 | |
4.应有数据曲线功能,显示数据的实时和历史趋势图 | 现场检查 | 无实时趋势图扣1分;无 历史趋势图扣1分 | 2 | |
5.应有通信状态显示功能,用颜色或注释显示通信状态 | 现场检查 | 无通信状态显示功能不 得分;有状态显示功能但显 示状态不正确每发现一个扣0.5分 | 2 | |
6.应有远程控制操作控件,操作员可以通过控件远程控制场站上电动阀、紧急切断阀等设备或远程设定报警参数、控制参数等 | 现场检查 | 不能实现远程控制功能和远程参数设定功能不得分;有远程控制功能和远程参数设定功能但偶尔有命令 发不出情况扣1分;频繁出 现命名发不出情况扣2分 | 4 | |
7.操作键应接触良好,屏幕显示清晰,亮度适中,系统状态指示灯指示正常,状态画面显示系统运行正常 | 现场检查 | 一项不正常扣1分 | 2 | |
9.2.3 系统运行 指标 | 1.服务器不能发生双机同时宕机 | 现场检查 | 服务器发生双机同时宕机超过5min不得分;不超过 5min扣2分 | 4 |
2.监控软件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不应有掉零、突变和中断等现象,打印机打字应清楚、字符完整 | 现场检查 | 每发现一处不正常现象扣0.5分 | 2 | |
3.监控软件系统85%的画面调阅响应时间应小于3s | 现场检查 | 任一个画面响应时间超标扣0.5分 | 1 | |
4.SCADA数据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1)采用光纤通信,中心发出控制指令到现场设备动作时间<8s;现场采集数据和设备状态至画面显示时间为Ss-8s | 现场检查 | 任一项响应时间超标扣0.5分 | 2 | |
(2)采用无线通信,中心发出控制指令到现场设备动作时间<通信时间间隔+8s;现场采集数据和设备状态至画面显示时间为通信时间间隔+5 s--8s | 任一项响应时间超标扣 0.5分 | 2 | ||
9.2.4 系统运行 环境 | 1.SCADA系统必须配置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UPS),UPS在满负荷时应留有40%的容量,市电中断后能维持系统正常运行不小于4h | 现场检查 | 未配置在线式UPS不得分;配置非在线式UPS扣2分;UPS负荷大于60%时扣2分;UPS电源供电时间小于4h扣2分 | 4 |
2.机房接地电阻皮小于1Q,并应定期检测 | 查阅机房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 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未定期检查扣2分 | 4 | |
3.计算机房地面及设备应有稳定可靠的导静电措施 | 现场检查 | 一处不符合扣1分 | 2 | |
4.计算机房应安装空凋系统,保证温度、湿度和清洁度符合设备运行的要求 | 现场检查 | 无空凋系统系统不得分; 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 | 2 | |
5.计算机房内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 | 噪声超标不得分 | 1 | |
9.2.5 网络防护 | 1.局域网应安装网络版防病毒软件,并每周至少升级一次 | 现场检查 | 未安装防病毒软件不得分;未按时升级扣1分 | 2 |
2.网路局域网和公网接口处应安装硬件防火墙。 | 现场检查 | 未安装不得分 | 2 | |
9.2.6 运行维护管理 | 1.调度中心应制定健全、可靠的规章制度 | 查阅规章制度 | 无管理制度不得分;缺少 一种规章制度扣1分 | 2 |
2.任一台操作员工作站上都能正 确显示并有事件记录,对应紧急切断阀动作或泄漏报警等严重故障有抢修记录 | 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记录 | 有频繁误报警或报警漏报现象不得分;存在个别误 报或漏报现象扣2分;有严 重事故报警记录,但没有抢 修记录扣2分 | 4 | |
3.应定期对系统及设备进行巡检,发现现场仪表与远传仪表的显示值、同管段上下游仪表的显示值以及远传仪表和控制中心的显示值不一致时,应及时处理 | 现场检查,查 阅相关记录 | 显示值不一致不得分;无 巡检记录不得分;巡检记录 不全扣1分 | 2 | |
4.有完善的设备硬件维护记录和软件维护记录 | 查阅维护记录 | 没有设备维护记录不得分;维护记录不全扣1分 | 2 |
表G。1 管道燃气用户管理检查表
评价
单元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0.2.1 室内燃气 管道 | 1.管道外表应完好无损,无腐蚀现象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2.管道的焊接、法兰、卡套、丝扣等连接部位应密封完好,无燃气泄漏现象,无异常气体释放声响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8 | 8 | |
3.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1)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有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牢靠固定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2)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3)软管与移动式的工业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30 m,接口不应超过2个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4.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电梯井等地方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8 | 8 | |
(2)非金属软管不得穿墙、顶棚、地面、窗和门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3)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4)燃气管道宜明设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 户数×2 | 2 | |
(5)当管道暗设时,不得有接头,覆盖层应设有活门以便于检查修复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6)燃气管道及附件不应被擅自 改动,现状应与竣工资料一致 | 现场检查,并查阅竣工资料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 户数×4 | 4 | |
5.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 道之间的净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6.管道穿过建筑墙壁和楼板时,必须设有钢质套管,套管内管道不得有接头,套管与承重墙、地板或楼板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7.管道不得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不得用于承重、作为支撑以及悬挂重物等其他用途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8.管道、计量器具和用气设备的运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压运行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10.2.2 管道附件 | 1.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1)软管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应设有阀门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 | 1 | |
(2)室内燃气管道调压器前、燃气表前、燃气用具前和放散管起点应设有阀门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3)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的用气房间,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燃气用量大、人员密集、流动人口多的商业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有燃气管道的管道层以及用气量较大的工业用户引入管应设有自动紧急自动切断阀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4)室内燃气管道阀门应采用球 阀,不应使用旋塞阀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5)阀门应无损坏和燃气泄漏现象,阀门的启闭应灵活,无关闭不严现象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2.管道座固定牢靠,沿墙、柱、楼板和加热设备构件上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管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 | 现场检查 | 管道摇晃可认为不符合要求,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3.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炉房、 大中型用气设备及地下室内燃气管道上应设有放散管,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或平屋顶)1 m以上或设置在地面上安全处,并应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10.2.3 用气环境 | 1.用气现场应干燥整洁,无水、汽、油烟及其他腐蚀性物质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2.用气现场温度不应高于60℃ | 现场测量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 户数 | 1 | |
3.用气现场通风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1)封闭式建筑内用气现场应通风良好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2)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应有机械排风设施,机械排风设施应工作良好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10.2.4 计量仪表 | 1.计量仪表严禁安装在卧室、卫生间、更衣室内;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管道井内;有可能滞留泄漏燃气的隐蔽场所;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地方;有变、配电等电器设备的地方;有明显振动影响的地方;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及安全疏散楼梯间内;经常潮湿的地方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2.计量仪表应外观良好,无锈蚀和损坏,无私拆或移位现象,无损伤现象,无漏气现象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10.2.5 用气设备 | 1.用气设备型式和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1)用气设备的生产厂家应为具有资质的企业,用气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和使用说明书 | 现场检查并查阅用气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 | 1 | |
(2)使用的燃气具应与燃气种类相匹配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3)用气设备应在规定的年限内使用,不得超期服役 | 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教 | 1 | |
(4)室内安装的燃气热水器和壁挂炉必须使用强排式,严禁使用直排式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2.用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 列要求: | - | - | - | |
(1)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2)除密闭式热水器外,其他类型燃气热水器不得安装在浴室内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3)燃气灶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不得小于20cm,当达不到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4)商业用户中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宜设置在的专用房间内;设置在其他建筑物内时,燃气锅炉房宣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5)商业用户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机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的房间内及主要疏散口的两旁;不应与锅炉和燃气直燃机无关的甲、乙类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危险建筑贴邻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6)燃气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 0.75的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机,不得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3.用气设备应具有自动熄火保护功能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4.用气设备的工作状态应良好,安全保护设施应完好有效,无火焰跳动或不稳定情形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5.大型商业和工业用气设备应设有观察孔或火焰监测装置,并宜设有自动点火装置,装置应运行良好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6.大型商业和工业用气设备的烟道和封闭式炉膛,均应设置泄爆装置,泄爆装置的泄压口应设在安全处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10.2.6 安全设施 | 1.燃气和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1)封闭式用气设备和有燃气管道经过的室内宜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工作正常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x4 | 4 | |
(2)大型商业和工业用气场所内的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与通排风设备联锁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3)地下和半地下的商业和工业用气场所内应设有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工作正常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2.商业和工业用气场所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系统应完好有效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3.商业和工业用气场所应设有防雷和防静电措施,防雷和防静电接地电阻应定期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 查阅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4.用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排烟设施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5.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或在上述位置设置用气设施时,室内电气设施应采用防爆型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6.用气设备附近的支撑物应采用不然烧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7.用气量较大的商业和工业用气设备应具有超压报警和安全放散装置,安全阀应定期校验,保证完好有效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10.2.7 维修管理 | 1.维修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1)燃气企业应制定燃气设施的维修制度,并切实落实 | 查阅维修制度 | 未制定不得分 | 4 | |
(2)大型商业、工业用户应制定燃气设施的维修制度,并切实落实 | 现场检查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2 | 2 | |
2.燃气设施故障报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1)燃气企业应制定职责范围内燃气设施故障报修程序 |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 | 未制定不得分 | 4 | |
(2)燃气企业对外公布报修电话,保证电话的畅通,报修通话和处理结果应有记录 | 现场检查 | 未设报修电话不得分;非24小时值班扣4分;电话接通不及时扣4分;无电话报修记录扣4分 | 8 | |
3.燃气企业应保留用户室内燃气设施的维修记录 | 查阅维修记录 | 无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善扣1分 | 2 | |
4.应对定期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后方可持证上岗 | 现场检查并查阅培训和考核记录 | 一人次不符合扣1分 | 4 | |
5.应为维修人员配各适用的维修工具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不得分 | 1 | |
6.配件供应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
(1)应选择有资格的配件供货商 | 查阅相关资格文件 | 不符合不得分 | 1 | |
(2)维修所使用的配件应符合国 家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 查阅相关资格文件,现场检查 | 不符合不得分 | 1 | |
10.2.8 安全宣传 | 1.应制定安全宣传制度或宣传计划,并切实落实 | 查阅制度文件 | 不符合不得分 | 2 |
2.宣传的形式应能满足覆盖所有用户 | 查阅相关资格文件 | 不符合不得分 | 2 | |
3.宣传的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的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 | 缺一项内容扣1分 | 2 | |
10.2.9 入户安全检查 | 1.应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应全面 | 查阅检查制度文件 | 不符合不得分 | 1 |
2.入户检查的频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的相关要求 | 查阅检查记录台帐及档案 | 不符合不得分 | 4 | |
3.对用户设施的入户检查应有记录,记录保存周期应能满足日常查阅的需要。入户检查的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的相关要求 | 查阅检查记录台帐及档案 | 得分=合格户数/检查总户数×4 | 4 | |
4.应对定期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后方可持证上岗 | 现场检查并查阅培训和考核记录 | 一人次不符合扣0.5分 | 2 | |
5.应配备适用的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 现场检查 | 一台设备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1 | |
6.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用户,燃气企业应留存告知文本附件 | 查阅隐患告知文件 | 一户不符合扣0.5分 | 2 | |
7.应建立用户隐患监控的档案,定期对尚未排除的隐患进行跟踪复查,积极督促用户整改 | 查阅用户隐患监控档案 | 未建立用户隐患监控档案不得分;发现一起隐患超过3个月未跟踪复查扣1分 | 8 |
表H安全管理检查表
评价单元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1.2.1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与人员 | 1.应设有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及安全例会 记录 | 无组织机构文件 或主要负责人未参与不得分 | 4 |
2.应设有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 | 无组织机构文件不得分 | 4 | |
3.应建立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 | 查阅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和安 全生产责任制及 现场询问 | 基层部门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 得分 | 1 | |
4.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查阅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 未配备或无任命文件不得分 | 4 | |
11.2.2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 1.应建立从上到下所有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 查阅安全生产 责任制文件 | 缺少一项扣1分, | 4 |
2.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查阅安全管理制度 | 缺少一项扣1分, | 4 | |
3.应与各部门或相关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查阅安全生产 责任书并考核落 实情况 | 从评价之日起向前一年内,有一项安 全职责未落实的扣1 分 | 4 | |
4.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查阅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考核 落实情况 | 未考核不得分 | 4 | |
11.2.3 安全操作 规程 | 1.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 | 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 少一个岗位扣1分 | 2 |
2.应制定完善的生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 少一项作业扣1分 | 2 | |
3.从业人员应熟悉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能严格、熟练地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无违章作业现象,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检查安全操作规程考核落实情况并现场检查询问 | 无考核记录不得分; 考核不全扣2分;现 场询问一人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扣1分 | 4 | |
11.2.4 安全教育 培训 |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 查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 员的安全管理资 格证书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扣2分 | 4 |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 查阅特种业 人员操作证 | 发现一人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的扣1分 | 4 | |
3.新员工(包括临时用工)在上岗前应进行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查阅三级安全 教育培训记录 | 发现一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扣1分 | 4 | |
4.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 | 查阅安全教育 培训记录 | 发现一人未再教育扣完1分 | 2 | |
5.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可每4年复审一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 |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记录 | 发现一人未经复审上岗作业的扣1分 | 2 | |
11.2.5 安全生产投入 | 1.安全生产费用应按一定比例足额提取,其使用范围应符合相关要求 |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 安全生产费用不足不得分 | 8 |
2.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银行账户 | 未单独设立账户的不得分 | 1 | |
3.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 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不得分;监管存在漏洞时根据实际情况给分 | 2 | |
11.2.6 工伤保险 | 1.应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 查阅企业花名册和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 少一人扣1分 | 2 |
2.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不得漏缴或不缴 | 查阅工伤保险缴费清单并根据 工资与缴费率测 算 | 缴费金额不足不得分 | 2 | |
3.成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高速运输、野外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 查阅意外伤害 保险证明 | 未办理不得分 | 1 | |
安全检查 | 1.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
(1)建立并实施交安全检查工作 | 查阅交记录 | 交记录中无安全检查记录不得分 | 1 | |
(2)建立并实施班组安全员日常检 查工作 | 查阅班组工作 日志 | 班组工作日志中无安全检查记录不得分 | 1 | |
(3)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人员日常 检查工作 | 查阅从评价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 全管理人员检查 记录 |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缺少1日扣0.5分 | 1 | |
(4)建立并实施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工作 | 查阅从评价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 全检查记录 |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缺少一个季节或缺少一个节假日扣0.5分 | 1 | |
(5)建立并实施通气前、检修后、危险作业前等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 查阅从评价之 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 1 | |
(6)建立并实施丰要负责人综合性 安全检查工作 | 查阅从评价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 1 | |
(7)建立并实施工会和职工代表不 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 查阅从评价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 全检查记录 |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 1 | |
2.安全检查的内容心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并应对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 | 查阅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表 或检查提纲 | 缺一项内容扣1 分 | 4 | |
11.2.8 隐患整改 | 1.对各项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达到预期效果 | 查阅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 改联络单和复查意见书 | 一个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扣2分; 一个一般事故隐患未整改的扣1分, | |
2.成建立事故隐患整改监督和奖励机制,将事故隐患的整改纳入工作考核的范畴中,对无正当原因未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的部门和个人心给予相应的处罚 | 查阅相关制度 和奖惩记录 |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发现一次末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而 无处罚的扣1分 | 2 | |
3.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书面资料 | 查阅从评价之日起前1年内的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统计表 | 未统计或未报送的不得分;一年内漏 报一次扣0.5分 | 1 | |
11.2.9 劳动保护 | 1.应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的 宣传教育 | 查阅安全教育 培训记录 |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护教育与培训的不得分 | 1 |
2.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 查阅劳动防护 用品发放标准 | 未制定书面标准不得分;缺少一项必 备物品时扣1分 | 2 | |
3.选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心为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心选购具有安全标志证书及安全标志标识的产品,严禁采购无证或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清单及供货企业资质,并 结合现场检查库 存劳动防护用品 | 未保留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证 明文件不得分;发现 一例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扣1分 | 2 | |
4.应按时、足额向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保存至少3年 | 对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查阅从评价之日前1 年起劳动防护用 品发放记录 | 发现一例不按时或未足量发放的扣1 分;只有1年完整发 放记录的扣1分;只 有2年完整发放记录的扣0.5分 | 2 | |
5.应制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心能正确执行 | 查阅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并现场检查 | 未制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不得分;发现一例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扣0.5分 | 1 | |
11.2.10 重大危险 源管理 | 1.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GB 18218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 | 现场检查并测算 | 未辨识不得分 | 1 |
2.重大危险源应当将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 查阅重大危险 源备案回执 | 未备案不得分 | 2 | |
3.重大危险源应有与安全相关的主要工作参数和主要危险区域视频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措施 | 检查控制机构 | 无参数监控和预警扣1.5分;无视频 监控和预警扣0.5分 | 2 | |
4.成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心急救援预案 | 查阅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 无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扣0.5分;无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扣0.5分 | 1 | |
5.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技术检测,每两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 查阅重大危险 源安全评估报告 | 根据重大危险源 评估报告的结论确定得分 | 2 | |
11.2 .11 事故应急 救预案援 | 1.应依据现行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的相关要求建立企业心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 |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编写的符合程度确 定得分 | 4 |
2.应明确成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部门及其相应职责;应明确应急救援人员并组成心急救援小组,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 查阅应急救援 预案和相关公司 行政文件 | 无公司行政文件不得分 | 1 | |
3.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威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 | 查阅评审纪要 或专家名单 | 无评审纪要或专家名单不得分 | 1 | |
4.心急救援预案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回执 | 未备案不得分 | 1 | |
5.成配备成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可用 | 现场检查 | 缺少一样必备设备扣0.25分,扣完为止 | 2 | |
6.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心急救援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根据心急响应的级别,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总结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 查阅记录 | 未进行演练或演 练无记录不得分;一 人次未进行培训扣1 分;一人次未进行考 核扣1分 | 4 | |
11.2.12 事故管理 | 1.应建立完善的事故管理制度 | 查阅管理制度 | 无事故管理制度 不得分;事故管理制 度部全面扣1分 | 2 |
2.建立健全事故台帐 | 查阅事故台帐 | 无台帐不得分;台 帐不健全扣2分 | ||
3.应定期对事故情况统计分析 | 查阅事故统计分析资料 | 自评价日前一年内无统计分析资料不 得分 | 2 | |
11.2.13 设备管理 | 1.应有完善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切实落实,有完整记录 | 查阅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记录 | 无制度不得分;一 项记录不完整扣1分 | 2 |
2.每台设备应具有完善的安全技术 档案 | 查阅安全技术档案 | 一台设备档案不完整扣0.5分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