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说 明
1 现浇构件模板分三种材料配制:钢模板、胶合板模板、木模板。其中钢模板配钢支撑或木支撑,木模板配木支撑,胶合板模板配钢支撑或木支撑。
2 现浇构筑物模板,除另有规定外,按现浇构件模板规定计算。
3 预制混凝土模板,区分不同构件按组合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编制,定额中已综合考虑需配制的砖地模,砖胎模、长线台混凝土地模。
4 应根据模板种类套用子目,实际使用支撑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如实际使用模板与定额不同时,按相近材质套用;如定额只有一种模板的子目,均套用该子目执行,不得换算。
5 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模板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胶合板模板包括装箱。
6 现浇构件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至板底)3.6m编制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按超高子目(不足1m按比例)计算。
7 如设计要求清水混凝土施工,相应模板子目的工日数增加5%,胶合板用量增加10%。
8 转换层楼板模板子目,定额仅考虑本层支撑,顶撑应根据实际支撑层数套相应子目进行计算。
9 基础模板用砖胎模时,可按砖基础计算,不再计算相应面积的模板费用,砖胎模需要抹灰时,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B.2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10 混凝土小型构件,系指单个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本定额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11 外形体积在2m3以内的池槽为小型池槽。
12 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13 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子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14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5 现浇挑檐天沟、悬挑板、水平遮阳板等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16 混凝土斜板,当坡度在坡度在11o19/至26o34/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当坡度在26o34/至45o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当坡度在45o以上时,按墙子目计算。
17 本说明对混凝土结构构件划分没有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本定额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规定执行。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应区分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 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外杯口大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
1.2 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1.3 桩承台按式桩承台编制,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定额执行。
1.4 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地下室顶板有关规定计算。
1.5 柱模板:
1.5.1 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1.5.2 计算柱模板时,不扣除梁与柱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1.5.3 构造柱按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
1.6 梁模板:
1.6.1 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1.6.2 计算梁模板时,不扣除梁与梁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1.7 墙、板模板:
1.7.1 墙高应自墙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1.7.2 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模板也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上应扣除,洞侧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计算。
1.7.3 计算墙模板时,不扣除梁与墙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1.7.4 计算板模板时,不扣除柱、墙所占的面积。
1.7.5 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1.7.6 现浇悬挑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1.7.8 薄壳板由平层和拱层两部分组成,按平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
1.7.9 板式转换层楼板模板按楼板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侧面面积不增加,不扣除柱、墙接触面所占面积;楼层顶撑按转换层楼板模板乘以实际支撑层数计算。
1.8 屋顶水池,分别按柱、梁、墙、板项目计算。
1.9 楼梯包括休息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1.10 混凝土压顶、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1.11 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1.12 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13 现浇混凝土散水按散水坡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现浇混凝土明沟按延长米计算。
1.14 小立柱、装饰线条及二次浇灌模板套用小型构件定额子目,按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5 梁、墙、板后浇带模板工程量按后浇部分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 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2.1 构筑物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本计算规则第 1条和第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2.2 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子目。
2.3 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筒、水塔塔身、贮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4 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3 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3.1 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2 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3 预制混凝土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为便于施工企业快速报价,附录中列出了现浇构件模板接触面积参考表,供使用单位参考。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面积或使用现浇构件模板接触面积参考表折算模板面积,两种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相互不得混用。使用现浇构件模板接触面积参考表者,竣工结算时模板面积不得调整。
附录:现浇构件模板接触面积参考表
构 件 名 称 | 每10m3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 | ||
混凝土基础垫层 | 13.80 | ||
带型基础 | 无筋混凝土 | 36.66 | |
带型基础(有梁式) | 21.97 | ||
带型基础(板式) | 5.94 | ||
基础 | 21.07 | ||
杯型基础 | 18.36 | ||
高杯基础 | 45.05 | ||
满堂基础 | 无梁式 | 4.60 | |
有梁式 | 12.95 | ||
桩承台 | 19.94 | ||
设备基础 | 5 内 | 32.09 | |
20 内 | 16.03 | ||
20 外 | 13.13 | ||
柱 | 矩形柱 | 105.26 | |
异形柱 | 93.20 | ||
圆形柱 | 78.37 | ||
构造柱 | 79.2 | ||
梁 | 基础梁 | 87.34 | |
单梁、连续梁、框架梁 | 96.06 | ||
异形梁 | 87.71 | ||
圈梁 | 65.79 | ||
过梁 | 96.81 | ||
弧形梁 | 87.34 | ||
拱形梁 | 76.22 | ||
墙 | 直形墙 | 74.40 | |
弧形墙 | 70.42 | ||
电梯坑、井壁 | 130.00 | ||
板 | 有梁板 | 69.01 | |
无梁板 | 48.54 | ||
平板 | 74.40 | ||
拱板 | 80.39 | ||
薄壳板 | 300 | ||
栏板 | 338.90 | ||
挑檐、天沟 | 140.31 | ||
悬挑板(10㎡) | 18.2 | ||
构 件 名 称 | 每10 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 | ||
楼梯 | 直形楼梯(10㎡) | 21.2 | |
其 它 | 压顶、扶手(10m) | 5 | |
门框 | 141.41 | ||
小型构件 | 304.88 | ||
小型池槽 | 300 | ||
台阶(10㎡) | 11.1 | ||
混凝土地沟、电缆沟 | 111.11 | ||
贮 水 油 池 | 池底 | 平底 | 2.02 |
坡底 | 9.30 | ||
池壁 | 矩形 | 100.50 | |
圆形 | 116.41 | ||
无梁池盖 | 32.49 | ||
肋形盖 | 11.10 | ||
无梁盖柱 | 87.87 | ||
沉淀池水槽 | 210.97 | ||
沉淀池壁基梁 | 42.99 | ||
贮 仓 | 圆形仓顶板 | 73.53 | |
圆形仓底板 | 25.91 | ||
圆形仓立壁 | 91.74 | ||
矩形仓立壁 | 97.18 | ||
水 塔 | 筒式塔身 | 159.74 | |
柱式塔身 | 115.34 | ||
水箱内壁 | 142.05 | ||
水箱外壁 | 119.76 | ||
塔顶 | 74.07 | ||
塔底 | 56.92 | ||
回廊及平台 | 92.59 |
(一)定额说明
1.应根据模板种类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实际使用支撑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如实际使用模板与定额不同时,按相近材质套用;如定额只有一种模板的子目,只能套用该子目执行,不得换算。
2.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模板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胶合板模板包括装箱。
3.现浇构件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至板底)3.6m编制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按超高子目(不足1m按比例)计算。其高度是指下层楼板的板面(或地面至上层楼板的板底(或梁底,即支模板底)之间的高度超过3.6米时,计算支撑超高的子目。因此就存在板、柱、墙有支撑超高子目,而梁不得计算超高。如层高4M,梁高0.7m,梁底高度的模板仅3.3m,因此不得计算支撑超高。
4.如设计要求清水混凝土施工,相应模板子目的工日数增加5%,胶合板用量增加10%。
5.转换层楼板模板子目,定额仅考虑本层支撑,顶撑应根据实际支撑层数套相应子目进行计算。该子目为新增内容,由于新工艺、新技术的需要,高层建筑上部与下部需要不同的结构功能,因此需一定的转换形式。本子目按板式转换层列项,转换层楼板按2m厚计算,板厚每增减10cm进行调整。由于发生了转换层,该层荷载很大单独由下层楼的梁、板、柱、墙等来承受不行,因此应把荷载受力传到基础和地上,因此就必须增加楼层顶撑。
6.现浇挑檐天沟、悬挑板、水平遮阳板等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7.混凝土斜板,当坡度在11°19′至26°34′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当坡度在26°34′至45°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当坡度在45°以上时,按墙子目计算。
8.本说明对混凝土结构构件划分没有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本分册A.4混凝土与模板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规定执行。如小型构件、小型池槽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