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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3 23:06:57
文档

关于2010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潍坊市人事局文件潍坊市卫生局潍人字[2009]248号关于2010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卫生局,市直及、省驻潍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2010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114号)和国家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专业设置(一)考试时间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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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潍坊市人事局文件潍坊市卫生局潍人字[2009]248号关于2010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卫生局,市直及、省驻潍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2010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114号)和国家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专业设置(一)考试时间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

潍坊市人事局文件
潍坊市卫生局
潍人字[2009]248号

关于2010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卫生局,市直及、省驻潍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2010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114号)和国家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专业设置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码分别为016、100)共65个专业的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1个专业科目仍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其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是: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22、23、29、30日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是: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22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3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二)专业设置

    自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码116)。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三)成绩管理

    2010年度护理学(士,码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请各县市区做好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除护理学(士,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成绩仍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2009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2010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09年、2010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和《山东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鲁发〔2003〕3号)有关规定和精神,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

    3、获得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颁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四)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码为027至091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六)按照《关于做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澳门、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可自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其中,报考码为001、002、004到116的考生请登录“山东人事”入口,报考初级(士)码003“护理学”的考生请登录“山东卫生”入口。

所有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经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于2010年1月5日至1月12日集中到指定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市直单位(包括市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及上属驻城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科组织报名,汇总后到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确认、缴费手续。县市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办理确认、缴费手续。(各报名点安排表见附件5)

 各报名点请注意提醒考生正确填报码。考生在报名时,由于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确认和审核时应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确认完毕后,不得再更改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

    考试报名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规定,初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五、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下载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携带全部材料到市直或县市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各报名点务必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考生全部材料及费用上缴市考试中心,以确保卫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人事、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对提供假学历、明、假材料进行报名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要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将确认地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要求等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附件: 

附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3: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4: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附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安排表

                                     潍坊市人事局

潍坊市卫生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 业 名 称
001药学
002中药学
003护理学
004口腔医学技术
005放射医学技术
006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07病理学技术
008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09营养
010理化检验技术
011微生物检验技术
012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 业 名 称
013药学
014中药学
015护理学
016中医护理学
017口腔医学技术
018放射医学技术
019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20病理学技术
021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22营养
023理化检验技术
024微生物检验技术
025病案信息技术
026输血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 业 名 称
027全科医学
028全科医学(中医类)
029内科学
030心血管内科学
031呼吸内科学
032消化内科学
033肾内科学
034神经内科学
035内分泌学
036血液病学
037结核病学
038传染病学
039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040职业病学
041中医内科学
042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043普通外科学
044骨外科学
045胸心外科学
046神经外科学
047泌尿外科学
048小儿外科学
049烧伤外科学
050整形外科学
051中医外科学
052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053中医肛肠科学
054中医骨伤学
055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056妇产科学
057中医妇科学
058儿科学
059中医儿科学
060眼科学
061中医眼科学
062耳鼻咽喉科学
063中医耳鼻喉科学
0皮肤与性病学
065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066精神病学
067肿瘤内科学
068肿瘤外科学
069肿瘤放射治疗学
070放射医学
071核医学
072超声波医学
073麻醉学
074康复医学
075推拿(按摩)学
076中医针灸学
077病理学
078临床医学检验学
079口腔医学
080口腔内科学
081口腔颌面外科学
082口腔修复学
083口腔正畸学
084疼痛学
085重症医学
086计划生育
087疾病控制
088公共卫生
0职业卫生
090妇幼保健
091健康教育
092药学
093中药学
094护理学
095内科护理
096外科护理
097妇产科护理
098儿科护理
099社区护理
100中医护理
101口腔医学技术
102放射医学技术
103核医学技术
104超声波医学技术
105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病理学技术
107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营养
109理化检验技术
110微生物检验技术
111消毒技术
112心理治疗
113心电学技术
114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115病案信息技术
116输血技术
附件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三)临床医学专业(码027-091)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中级(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药学、技术专业士级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3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不得参加考试人员(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件3:

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

(考生照片)

民族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证件编号
健康状况国籍

报名情况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报考科目基础知识
报考级别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专业专业知识
现有技术资格现有技术资格取得年限专业实践能力
教育情况最高学历毕业年月毕业专业
毕业学校学校代码
学    位学    制
专业学习经历

习经历

工作情况工作单位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工作年限联系电话
以 下 为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部 分
档案号是否正确报考专业是否正确上年度考试通过科目
所在考区码是否正确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
所在考点报考级别是否正确专业知识[ ]专业实践能力[ ]
现 场 审 核 人 员 签 名
审查意见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①上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码为027至086、002、014、016、093、100的各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采用机考的方式进行。

④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 作 内 容工 作 时 间
网上报名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月10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2010年1月5日—2010年1月12日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2010年2月6日—3月10日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2010年4月28日—5月30日

考试实施2010年5月22、23、29、30日

各市上报数据修正信息2010年6月15日前

网上成绩发布考后两个月内
附件5: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安排表

报名点代码报名点名称联系电话
01潍城区人事局、卫生局8188539
02奎文区人事局、卫生局8212193
03寒亭区人事局、卫生局7279028
04坊子区人事局、卫生局7623978
05昌邑市人事局、卫生局7210871
06高密市人事局、卫生局2322745
07诸城市人事局、卫生局6112706
08安丘市人事局、卫生局4396143
09昌乐县人事局、卫生局6278603
10临朐县人事局、卫生局3186995
11青州市人事局、卫生局38758
12寿光市人事局、卫生局5110555
13市直、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82212
14海化开发区人事局、卫生局5330626
15高新开发区人事局、卫生局8786675
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市人才代理中心、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统一选择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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