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指导方针,为进一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 “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一项、专项奖三项,综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
第三条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建和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三个环节。“过程创建”环节活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实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环节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扬子杯”评审工作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工作。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和协调管理工作。由评审领导小组组建“扬子杯”优质工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评审活动。
第五条 “扬子杯”创建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省市行业协会组成。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和市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检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省行业协会组成“创建抽查组”,负责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的质量抽查。
第六条 “扬子杯”评选委员会,由省行业(专业)协会牵头组建,主要成员由市行业(专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复查评选工作。
第七条 “扬子杯”审定委员会,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市行业(专业)协会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优质工程的综合审定工作。
第 “扬子杯”专家库成员包括行业内资深的专家学者,成员的评定每年经行业协会、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发文确定。
第三章 评审范围
第九条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范围。
(一)“扬子杯”优质工程奖:
1、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14层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砖混结构除外);
2、住宅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砖混结构除外);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单跨24米以上的单体工程,或造价为8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4、市政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上或总长10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断面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隧道工程;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泵站工程;5万吨/日以上自来水工程;3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工程;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 工程;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
5、园林和环境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6、交通工程:单项的高速公路;单孔跨径100米以上或多孔跨径总长500米以上的桥梁;单孔跨径40米至100米之间或多孔跨径总长100米至500米之间,但有技术创新的桥梁;五级以上且连续里程10公里以上的航道、船闸;
7、水利工程:单项建筑物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且单项的水利建设工程;
8、电力工程:火电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上的送变电工程;装机容量6千千瓦以上的太阳能发电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生物质发电工程、风力发电工程、热电联产工程、余热综合利用发电工程等;
9、通讯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单项的通讯工程;
10、其它工程:造价8000万元以上的;
11、个别规模较小,但建筑风格独特、影响力大或者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的工程,经省级批准后也可申报。
(二)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
1、制作、安装总量在2000吨以上的单项钢结构工程;
2、建筑平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空间钢结构单位工程;建筑平面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上,且跨度在24米以上的门式钢架单位工程;
3、单跨跨度不小于45米网架工程;网壳单跨跨度不小于65米的空间结构工程。
(三)江苏省优质装饰装修工程奖:
1、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
2、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
程;
3、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的整体装饰、修复工程;
4、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四)、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
1、造价3000万元以上,且具有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等工业安装工程;
2、公共建筑工程中安装工程量800万元以上的安装工程。
第十条 “扬子杯”工程评审条件:
1、符合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已竣工验收备案,且经过一年使用检验;
3、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4、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5、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含过程影像资料)完整;
6、工程实物质量符合“扬子杯”评选标准。其中,建筑工程符合《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GJ32/TJ04-2004),主体结构列入优质主体结构名录;
7、建筑工程被评为省辖市级优质工程,或专业工程经主管审核推荐;
8、申报“扬子杯”的工程不得存在以下问题或缺陷:
(1)工程建设行为不规范,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有不良行为纪录的;
(2)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被当地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设备财产损失的;
(4)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过一年的使用检验,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隐患的;
(5)按住宅小区申报的工程,公共配套设施未建成,且入住率低于30%的;
(6)发生过工程质量投诉,经核实确实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扬子杯”评审流程:
1、工程申报。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或参建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组织申报;通过开工条件检查和公示确认的申报工程将入围优质工程申报名录(简称“入围名录”或“入围”);
2、过程创建。入围名录的工程获许开展过程创建活动;创建委员会组织开展过程节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3、工程评选。入围工程竣工,经验收符合评选条件的,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复查工作;
4、综合审定。审定委员会根据评选推荐审定报告,并开展技术论证,形成技术审核意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创建、评选、技术审核、日常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形成评审初步报告;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优质工程评审会,听取工程创建、评选、技术鉴定、评审汇总等情况的汇报,形成评审意见,并最终确定优质工程名单,并公示、公布。
第十二条 “扬子杯”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20天内登录“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2、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申报20天内,组织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和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组成质量检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相关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工程按申报表盖章确认并记录工程开工条件分值,并与检查后10日内将《申报表》和《工程开工条件检查表》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工程申报条件进行抽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进行公示确认;
4、申报企业在取得工程申报公示确认后,制作“扬子杯”优质工程创建牌,并悬挂于在工程建设施工地点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扬子杯”申报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工程建设各方质量主体单位均可自主申报,各参建单位须申报同一工程的可以自行组织、联合申报。
第十四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报:
1、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查证属实的;
3、发生严重不良影响事件,受到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被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处罚的;
5、申报内容弄虚作假的。
第十五条 申报单位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请表》;
2、 “扬子杯”优质工程创建方案;
3、参建单位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复印件;
4、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证明文件复印件;
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申报单位负责人任职文件或委托书、执业资格文件复印件;
7、其它需要提供的文件。
第十六条 工程过程创建设置以下检查评分点:
1、建筑工程:开工、主体完成60%、主体结构完成、工程竣工;
2、钢结构工程:开工、涂装前、工程竣工;
3、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幕墙吊顶封板前、工程竣工;
4、安装工程:开工、安装工程隐蔽前、工程竣工;
5、其它建设工程:开工、工作量完成60%、工程竣工。
第十七条 工程施工至检查评分点,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管理系统”申请过程检查,创建委员会组织现场检查评分和抽查评分。节点检查实行记分制,每次检查总分100分,其中质量行为25分、质量资料30分、实体质量45分。每次检查分值高于85分的工程可以进入下一创建活动的阶段。每次分值低于85分的工程中止终止创建活动。
第十 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参与优质工程评选活动。评选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听取工程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3、查阅工程有关的档案资料。
第十九条 “扬子杯”工程评审实行综合考评制度。综合考评总分100分,其中,开工检查15分、过程创建35分、复查评选50分。综合考评得分超过90分的工程可以进入优质工程审定程序。
第六章 奖励
第二十条 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扬子杯”优质工程表彰活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通报表彰优质工程和优质工程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召开颁奖大会。大会上,向获得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单位授予“扬子杯”奖杯、奖牌和获奖证书,向优质工程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授予奖牌和获奖证书。
第二十一条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获奖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参加工程招标投标时给予奖励。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企业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章 纪律
第二十二条 “扬子杯”评审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申报、推荐、复查、评选和审定等各个环节有关责任人应对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三条 “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评审工作人员如有违纪收受礼品、礼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报国家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工程在获奖后,被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鉴定确实的,将取消该工程的获奖称号。
第二十六条 对获得“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等)的评选。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一: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附件二: 过程创建节点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检查表
附件一:
地区: 序号: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
申报表
申报奖项类别 □综合奖 □专项奖
申报工程名称(全称)
申报单位类别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申报单位名称(全称)
开工日期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
申报单位联系电话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申报单位承诺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郑重承诺: 本企业在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创建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所填报的《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以及过程创建和评选资料的全部数据和内容都是真实的,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们深知提供虚假资料和作出的虚假声明都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此次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人及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建设单位 | ||||||||||
建设规模 |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本工程承担任务 |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总承包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建筑面积 | 主要结构形式 | |||||||||
总投资(万元) | 申报工程造价(万元) | |||||||||
拟申报奖项类别 | □优质工程奖 □优质安装工程奖 □优质装饰工程奖 □优质钢结构工程奖 | |||||||||
开工日期 | ||||||||||
承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直接发包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
施工许可 | 施工许可证发放机关 | |||||||||
施工许可证证号 | ||||||||||
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 | ||||||||||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开工检查 | 开工条件检查日期 | 开工条件分值 | |||||||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创建检查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过程创建 | “扬子杯”优质工程创建牌编号 | ||||||||
检查评分点 | 检查日期 | 检查分值 | |||||||
创建委员会意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复查评选 | 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关于工程质量和工程使用的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或省有关部门审查和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复查评选日期 | 复查评选分值 | ||||||||
评选委员会意见: (行业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 |||||||||
综合审定 | 综合考评分值 | ||||||||
审定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审领导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及数量 | 评定阶段 | 参照标准备注 | |||||||||||||||
60%主体、涂装前 | 主体竣工 | ||||||||||||||||||||
1 | 现场标识 | 钢材、水泥、砖(砌块)砂石等 | 各种原材料进场应分类堆放整齐,并将进场时间、数量 、材料品种、规格、型号、验收人员、验收结论等进行标识。未设标识牌或标识低于85%为不合格,完全符合为合格。 | 检查方法:检查标识牌和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 | √ | ||||||||||||||||
砌块、砼检验批 | 砌体、砼等实体工程应按检验批进行验收,并在明显部位将施工人员及日期、验收人员、时间、结论等进行标识。未及时标识或标识低于85%为不合格,完全符合为合格。 | 检查方法:检查标识和检验批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各抽查不少于两个检验批。 | √ | √ | |||||||||||||||||
标高、轴线 | 建筑物出±后,所有外墙大角处均应用红油漆将标高、轴线清晰标出,每层应及时弹出50线或1m线。未标识或标识低于85%为不合格,完全符合为合格。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所有外墙大角和任抽两个楼层。 | √ | √ | |||||||||||||||||
2 | 钢筋工程 | ★梁、柱节点柱子箍筋间距 | 允许正偏差15mm,极限偏差不超过25mm。超过允许偏差每个节点不多于两个间距。 | 检查方法: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检查数量:不少于3个节点。 | √ | GB50204-2002 5.5.2条 | |||||||||||||||
★钢筋位移 | 柱子、剪力墙等竖向构件的主钢筋出截面方向位移不大于10mm,超过允许偏差每检查处柱子不超过2根,剪力墙不超过4根。极限位移不大于保护层厚度。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抽查作业面两个开间的竖向构件或不少于4个构件。 | √ | ||||||||||||||||||
钢筋保护层垫块 | 钢筋保护层应采用专用垫块,并应有合格证。梁柱侧向垫块间距不大于1m,且短边每排不少于2块;楼面钢筋直径小于等于10mm时,垫块间距不大于500mm,大于10mm时,不大于700mm。垫块间距允许正偏差不大于50mm,超过允许偏差每检查处板、墙不得超过6个点,梁、柱不超过3个点;极限正偏差不大于100mm。合格点低于85%和存在极限偏差为不合格。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两自然间或两开间的柱、梁、板。 | √ | ||||||||||||||||||
钢筋材料抽检 | 基础、主体主要配筋原材、焊接或连接件各抽查一种规格,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检查方法:抽样复检 | √ | √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及数量 | 评定阶段 | 参照标准备注 | |||||||||||||||
60%主体、涂装前 | 主体竣工 | ||||||||||||||||||||
3 | 模板工程 | 板材厚度 | 木胶合板不小于16mm,竹胶合板不小于12mm,负偏差不超过2mm。该项无基本合格。 |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随机抽查三块 | √ | ||||||||||||||||
模板支撑系统 | 模板支撑系统应采用钢管和型钢,钢管壁厚不小于3mm。中间立杆间距不应大于800mm,允许正偏差不得超过100mm。存在两处超过允许偏差值为不合格。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不少于6根立杆间距 | √ | ||||||||||||||||||
高低差定型 模板 | 现浇楼面高低差变化处应采用方钢制作成工具式定型模板或在门洞处埋设L30×3角钢,保证高低差处边角整齐。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不少于3处 | √ | ||||||||||||||||||
模板保养与 验收 | 每批模板拆除后应全数清理,保养并整修,经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再次使用。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保养与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检查两层:其中作业面一层 | √ | ||||||||||||||||||
4 | 混凝土 工 程 | 蜂窝、麻面、夹渣、疏松、孔洞 |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无夹渣、疏松和蜂窝、孔洞。 非受力部位不得有孔洞,每处蜂窝、麻面不得超过200cm2,累计不超过400cm2;夹渣深度不超过30mm,长度不超过50mm,且不得超过3处。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多层建筑抽查不少于一层,高层建筑不少于两层,每层检查两个自然间或两个轴线开间。 注:过程检查不少于一个楼层 | √ | √ | GB50204-2002 8.1.1和条 | ||||||||||||||
★裂缝、露筋 | 纵向受力钢筋无露筋,箍筋或分布筋每处露筋长度不得超过100mm,累计不超过300mm。不得有影响结构性能及使用功能的裂缝。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每检查层不超过2个构件。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多层建筑抽查不少于一层,高层建筑不少于两层,每层检查两个自然间或两个轴线开间。 注:过程检查不少于一个楼层。 | √ | √ | GB50204-2002 8.1.1和条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及数量 | 评定阶段 | 参照标准备注 | |||||||||||||||
60%主体、涂装前 | 主体竣工 | ||||||||||||||||||||
4 | 混凝土 工 程 | 混凝土观感质量 | 混凝土结构表面色泽均匀,棱角清晰顺直,表面平整;现浇混凝土梁板底面不得有明显污物、黄斑;浇注面不得有明显的脚印和坑洼;竖向构件周边的楼面已抹压成半光面。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多层建筑抽查不少于一层,高层建筑不少于两层,每层检查两个自然间或两个轴线开间。 | √ | √ | |||||||||||||||
砼基础、主体强度抽检 | 基础、主体砼每三层各抽三个构件回弹检测,达到设计要求。 | 检查方法:抽样复检 | √ | √ |
5 | 砌体工程 | 砌体外观质量 | 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墙面整洁,无断砖,马牙槎方正,上下顺直。 二次构件和窗台梁(板)截面高度(除墙厚外的尺寸)负偏差不大于5mm,且超过允许偏差每检查处不超过一个点;极限负偏差不大于10mm。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抽查数量:任意抽查两层,每层检查两个自然间或两个轴线开间,且不少于6个构件,每个构件检查3个点。 | √ | √ | GB50203-2002第5.3.2条 | ||||||||||||
★窗台梁(板)的设置 | 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通长现浇钢筋砼窗台梁(h≥120mm),其他层设窗台板(h≥60mm)。窗洞处应浇成内高外低的大斜坡,其高差不得小于60mm。未按规定设置为不合格。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抽查数量:任意抽查两层,每层检查两个自然间或两个轴线开间。 | √ | √ | DGJ32/J16-2005第6.1.1条 | ||||||||||||||
★轻质砌体二次构件 | 轻质砌体墙长大于5m时,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中部增设高度为120mm的腰梁,无约束砌体端部应增设构造柱。预留门窗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加强框。未按规定设置为不合格。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抽查数量:任意抽查两层,每层检查两个自然间或两个轴线开间。 | √ | √ | DGJ32/J16-2005第6.1.1条 | ||||||||||||||
砌墙砖抽检 | 基础、主体各抽一组砌墙砖检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检查方法:抽样复检 | √ | √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及数量 | 评定阶段 | 参照标准备注 | |||||||||||||
60%主体、涂装前 | 主体竣工 | ||||||||||||||||||
6 | 钢结构 工 程 | 钢材切口质量 | 钢材切割面(含氧气切割)或剪切面应无裂缝、夹渣和分层等缺陷,无装饰封盖时,应倒边倒角,表面光滑平整。禁止电气焊扩孔、吹孔。存在电气焊扩孔、吹孔和切割缺陷以及10%以上的构件无装饰封盖而未倒边倒角的判为不合格,小于10%判为基本合格。 | 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抽查数量:不少于6个构件。 | √ | √ | GB50221-95 第5.2.2.2条 | ||||||||||||
焊缝外观质量 |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气泡、夹渣、咬边、未焊满等缺陷。一、二级焊缝存在质量缺陷以及其它焊缝10%及以上存在质量缺陷判为不合格,小于10%判为基本合格。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抽查数量:不少于3个构件, 6条焊缝。 | √ | √ | GB50221-95 第3.2.1.5条 | ||||||||||||||
★支座安装 | 支座轴线允许偏差2mm,且不多于2处;极差不大于3mm。双螺帽加点焊固定牢固。支座钢板与预埋钢板直接接触时,应无缝隙或填塞楔铁满焊;灌浆支座灌浆及时、饱满、密实,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抽查数量:不少于6个节点。 | √ | √ | |||||||||||||||
涂装层观感质量 | 涂刷应均匀,色泽一致,无皱皮、流坠和气泡,附着良好,分色线清晰、整齐。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抽查数量:不少于6个构件。 | √ | GB50221-95 第9.2.3.1条 | |||||||||||||||
7 | 其他 | 电线盒埋设 |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墙、柱)中埋设电盒时,应采用?6钢筋焊接成与线盒尺寸相匹配的“井”字型固定架固定。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抽查数量:抽查电盒的固定 不少于3只。 |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及数量 | 评定阶段 | 参照标准备注 | |
60%主体、涂装前 | 主体竣工 | ||||||
7 | 其他 | 砌体上布管线 | 砌体上布管应采用机械开凿或预埋,严禁在承重墙上开水平槽。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抽查数量:任抽两个楼层 每层两个自然间。 | √ | ||
给水管道敷设 | 给水管道宜明管敷设,严禁 在现浇板上留槽,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及结构性墙体时应设套管。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抽查数量:任抽两个楼层,每层两个自然间。 | √ |
2、扬子杯检查应在施工和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项无基本合格。
江苏省“扬子杯”过程创建检查表(表一)
(开工阶段)
申报工程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 | |||||
工程地点 | 结构类型/层次 | ||||||
拟开竣工日期 | 桩基计划完工日期 | ||||||
总承包企业全称 | 基础计划完工日期 | ||||||
项 目 经 理 | 联系电话 | 主体计划完工日 期 | |||||
质量监督注册号 | 联系人电话手机 | ||||||
主要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及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项目经理及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项目经理及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监理单位 | 总监及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设计单位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勘察单位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 |||||
结论: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创建委员会: 年 月 日 |
(主体完成60%、涂装前阶段)
申报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结构层次:
序号 | 资 料 名 称 | 份数 | 审 查 意 见 | 备 注 | |
1 | 钢筋原材、焊接、连接件复试报告 | ||||
现场抽样检测 | |||||
2 | 水泥进场复试报告 | ||||
现场抽样检测 | |||||
3 | 砂石进场复试报告 | ||||
4 | 预拌混凝土的控制资料 | ||||
5 | 砖(砌块)的进场复试报告 | ||||
现场抽样检测 | |||||
6 | 混凝土强度(混凝土试块留置及试压) | ||||
7 | 砂浆强度(砂浆试块留置及试压) | ||||
8 | 焊缝质量检测报告 | ||||
9 | 高强螺栓检测报告 | ||||
现场抽样检测 | |||||
10 | 钢结构安装的标高、轴线、垂直度及挠度检测报告 | ||||
11 | 实体检测 | 桩身质量 | |||
混凝土强度 | |||||
砂浆强度 | |||||
焊缝质量 | |||||
钢结构安装的标高、轴线、垂直度及挠度 |
12 | 沉降观测报告 | ||||
13 | 监理平行检验资料 | ||||
14 | 其他 | ||||
评审专家: 年 月 日 |
2 符合以下情况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沉降观测精度等级应达到Ⅱ级水准及以上。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2)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等。
江苏省“扬子杯”过程创建实体检查表(表三)
(主体完成60%、涂装前阶段)
申报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结构层次: 形象进度:
抽查项目 | 抽 查 内 容 | 应得分 | 检 查 情 况 | 判 定 | 实得分 | ||||
部位 | 检查数量 | 存在问题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现场标识 | 原材料标识 | 2 | |||||||
砌体、砼检验批标识 | 2 | ||||||||
标高轴线标识 | 2 | ||||||||
钢筋工程 | ★梁柱节点箍筋 | ||||||||
保护层垫块 | 3 | ||||||||
★竖向钢筋位移 | |||||||||
模板工程 | 板材厚度 | 2 | |||||||
模板支撑系统 | 3 | ||||||||
高低差处定型模板 | 2 | ||||||||
模板保养与验收 | 2 | ||||||||
混凝土 工 程 | 蜂窝(麻面)、夹渣、孔洞 | 4 | |||||||
★裂缝、露筋 | |||||||||
砼观感质量 | 5 | ||||||||
砌体工程 | 砌体观感质量 | 5 | |||||||
★窗台梁(板)设置 | |||||||||
★填充墙二次构件 | |||||||||
钢结构 工 程 | 钢材切口质量 | 4 | |||||||
焊缝外观质量 | 6 | ||||||||
★支座安装质量 |
其 他 | 电线盒埋设 | 1 | |||||||
砌体上布置管线 | 1 | ||||||||
给水管道敷设 | 2 | ||||||||
结论意见 | 应得 分,实得 分 | ||||||||
□ 同意评为扬子杯工程 □不同意评为扬子杯工程 □ 推荐为扬子杯工程 | |||||||||
评审专家: 年 月 日 |
2、合格的为该项满分,不合格为零分,基本合格为该项分值的50%。“★”项全部合格占35%,其它检查项占65%。
3、过程检查出现“★”项不合格或抽查得分低于85分的工程,将终止扬子杯评审。
4、中间过程抽查必须检查现场标识和钢筋、模板工程,其他已具备检查的项目也应检查。
江苏省“扬子杯”过程创建实体检查表(表四)
(主体结构完成阶段)
申报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结构层次: 形象进度:
抽查项目 | 抽 查 内 容 | 应得分 | 检 查 情 况 | 判 定 | 实得分 | ||||
部位 | 检查数量 | 存在问题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现场标识 | 原材料标识 | 2 | |||||||
砌体、砼检验批标识 | 2 | ||||||||
标高轴线标识 | 2 | ||||||||
钢筋工程 | ★梁柱节点箍筋 | ||||||||
保护层垫块 | 3 | ||||||||
★竖向钢筋位移 | |||||||||
模板工程 | 板材厚度 | 2 | |||||||
模板支撑系统 | 3 | ||||||||
高低差处定型模板 | 2 | ||||||||
模板保养与验收 | 2 | ||||||||
混凝土 工 程 | 蜂窝(麻面)、夹渣、孔洞 | 4 | |||||||
★裂缝、露筋 | |||||||||
砼观感质量 | 5 | ||||||||
砌体工程 | 砌体观感质量 | 5 | |||||||
★窗台梁(板)设置 | |||||||||
★填充墙二次构件 | |||||||||
其 他 | 电线盒埋设 | 1 | |||||||
砌体上布置管线 | 1 | ||||||||
给水管道敷设 | 2 |
结构抽检 | 轴线位置 | 符合要求 | |||||||
层高 | 符合要求 | ||||||||
构件尺寸 | 符合要求 | ||||||||
平整度、垂直度 | 符合要求 | ||||||||
混凝土碳化深度 | 平均≤2.5mm,最大<4mm | ||||||||
得分情况 | 应得 分,实得 分。 | ||||||||
评审专家: 年 月 日 |
2、合格的为该项满分,不合格为零分,基本合格为该项分值的50%。“★”项全部合格占35%,其它检查项占65%。
3、过程检查出现“★”项不合格或抽查得分低于85分的工程,将终止扬子杯评审。
4、中间过程抽查必须检查现场标识和钢筋、模板工程,其他已具备检查的项目也应检查。
江苏省“扬子杯”过程创建检查用表(表五)
(工程竣工阶段)
工程名称 | 结构层次 | 建筑面积 | |||||||
建设单位 | 开工日期 | 评审日期 |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
设计单位 | 省辖市级优质工程 | 是□ 否□ | |||||||
项目 | 评 审 内 容 | 评 审 意 见 | 备 注 | ||||||
1 | 现场影像资料 | 符合要求 □ | 不符合要求 □ | ||||||
2 | 原材料、现场实体质量资料 | 符合要求 □ | 不符合要求 □ | ||||||
3 | 现场抽检结果 | 符合要求 □ | 不符合要求 □ | ||||||
4 | 地基基础及主体验收合格 | 符合要求 □ | 不符合要求 □ | ||||||
5 |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 有□ 无□ | |||||||
创建委员会推荐意见 | 同意推荐复查评选 □ 不同意推荐复查评选 □ 创建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
2 地基基础及主体验收合格是指基础主体验收已在质监部门监督下验收合格,责任各方已形成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的验收记录,质量监督部门已出具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记录。
3 混凝土平均碳化深度不得大于2.5mm,最大碳化深度不得超过4mm。
4 “ □ ”内必须填写“√”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