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1混凝土承重结构和砌体承重结构以锚固型结构胶粘剂种植带肋钢筋(包括拉结筋)和全螺纹螺杆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章规定。
1.2植筋工程应对下列项目按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
1植筋钻孔的位置、孔径、深度和垂直度;
2植筋用钢筋或螺杆的除锈处理效果;
3植筋钻孔的清孔质量;
4植筋孔壁完整性和干燥度;
5注胶操作及注胶量。
2施工质量检验
2.1在对需要进行植筋工程的原结构、构件完成清理和修整后应检验基材表面的清洁度和完整性。基材表面不应有油污、缺陷和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2植筋用钢筋在植入前应复查有无未打磨干净的新旧锈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3植筋位置和偏差应满足设计要求。若植筋孔位受原钢筋干扰发生移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经由设计单位认可的变更设计通知书,并检验移位是否符合变更设计通知书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钢尺测量,并检查施工记录。
2.4植筋孔洞的钻孔和清孔完成后,应检查钻孔的清洁度,孔壁应无油污,无残留的粉尘和碎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触摸孔壁。
2.5植筋前,应检查其孔壁的干燥程度,含水率不得超过设计规定或所采用的植筋胶产品规定的最高含水率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混凝土用含水率测定仪检测;砌体用烘干法检测。
2.6植筋孔壁应完整,不得有裂缝和其他局部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在有照明条件下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2.7植筋钻孔孔径的偏差应符合表2.7-1的规定。钻孔深度及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表2.7-2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植筋随机抽查5%,且不少于5根。
检验方法:量角规、靠尺、钢尺量测;重新钻孔时,尚应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表2.7-1植筋钻孔孔径允许偏差(mm)
钻孔直径(mm) | 孔径允许偏差(mm) | 钻孔直径(mm) | 孔径允许偏差(mm) |
<14 | 0~ | 22~32 | 0~ |
14~20 | 0~ | 34~40 | 0~ |
植筋部位 | 钻孔深度允许偏差 (mm) | 钻孔垂直度允许偏差 (mm/m) | 位置允许偏差 (mm) |
基础 | 0~+20 | 50 | 10 |
上部构件 | 0~+10 | 30 | 5 |
连接节点 | 0~+5 | 10 | 5 |
2.8植筋的胶粘剂固化时间达到7d的当日,应抽样进行现场锚固承载力检验。其检验方法及质量合格评定标准必须符合本标准附录J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附录J确定。
检验方法:监理人员应在场监督,并检查现场拉拔检验报告。
2.9对现场拉拔检验不合格的植筋工程,若现场考察认为与胶粘剂质量有关且业主单位要求追究责任时,应委托当地检测机构对胶粘剂安全性能进行系统的试验室检验与评定。其检验项目及安全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项目的试件数量应按常规检验加倍。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和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