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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指导书(7智能建筑安装分部)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3 23: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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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指导书(7智能建筑安装分部)

七智能建筑弱电安装分部工程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楼宇内弱电、自动化智能系统安装。1施工准备1.1严格执行智能建筑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检查和所在地区的安装工艺标准及各项规定,熟悉和审查图纸,会审图纸,核对土建与安装图纸之间的矛盾和错误,明确各专业间的配合关系。并提出相应的施工方案,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2弱电智能系统及有关设施是否合理,安装是否有难度。1.3弱电智能系统与土建、水暖、通风及强电线路相互干扰的部位。1.4弱电智能系统是否符合各专业规范、规定及施工规范的要求。1.5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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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七智能建筑弱电安装分部工程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楼宇内弱电、自动化智能系统安装。1施工准备1.1严格执行智能建筑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检查和所在地区的安装工艺标准及各项规定,熟悉和审查图纸,会审图纸,核对土建与安装图纸之间的矛盾和错误,明确各专业间的配合关系。并提出相应的施工方案,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2弱电智能系统及有关设施是否合理,安装是否有难度。1.3弱电智能系统与土建、水暖、通风及强电线路相互干扰的部位。1.4弱电智能系统是否符合各专业规范、规定及施工规范的要求。1.5弱电
七  智能建筑弱电安装分部工程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楼宇内弱电、自动化智能系统安装。

1 施工准备

1.1 严格执行智能建筑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检查和所在地区的安装工艺标准及各项规定,熟悉和审查图纸,会审图纸,核对土建与安装图纸之间的矛盾和错误,明确各专业间的配合关系。并提出相应的施工方案,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2 弱电智能系统及有关设施是否合理,安装是否有难度。

1.3 弱电智能系统与土建、水暖、通风及强电线路相互干扰的部位。

1.4 弱电智能系统是否符合各专业规范、规定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1.5 弱电智能系统设备各种接地及绝缘要求是否合格。

1.6 弱电智能系统各种电气线路保护装置是否齐全。

1.7 儿童活动场所及住宅(含学校)的弱电智能系统设备的选型。

2 技术准备

2.1 从事弱电智能系统管理安装施工的专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熟悉有关弱电智能系统的规范与标准。

2.2 管理人员应编制弱电智能系统安装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审批,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并向施工安装人员做“弱电系统安装技术交底”。

2.3 安装人员所用工具、测试仪表,仪器齐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 工艺程序

3.1 基础工程:应做好弱电系统预留孔洞和预埋管线,弱电系统接地引线孔,地坪中配管的过墙孔,电缆过墙。保护管和进线管的预埋工作,条件许可证应将接地工程施工完毕。有关材质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3.2 主体工程应随部位预埋各种墙、楼板、梁柱内管线敷设和盒箱位置留置与土建工程配合施工。

3.3 装修工程前弹出弱电系统各种箱体、线盒定位线,并穿好带线,同时解决遗留问题。

3.4 装修工程在各种管线畅通的前提下对弱电系统设备定位、安装、接线端连线,在装修工程基本结束时开始。

3.5 弱电系统工调试:(包括:电话通信、有线电视、火灾报警、楼宇对讲、综合布线等系统安装调试。)

弱电系统种类很多,性能指标和动能特点差异很大,一般先单体设备或部件调试而后局部或区域调试,最后整体系统调整。

3.6 弱电系统接地保护:

弱电系统的各种电信设备、电缆、屏蔽、金属管线等必须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许串联连接。

3.7 竣工验收

弱电系统安装工程验收

a)隐蔽工程验收

b)分项工程验收

c)竣工工程验收

7-1  通信系统(CAS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 材料与机具

1.1 材料

1.1.1 成套分线箱、电话交接箱箱体有一定机械强度,周边平整无损伤,油漆无脱落,二层底板厚度不小于1.5mm,产品应具备合格证,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1.1.2 通讯出线盒不应有破损,划痕等缺陷,并有产品合格证。

1.1.3 通讯线缆型号、规格及线缆对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有产品合格证及“CCC”认证标志。

1.1.4 各种规格的镀锌螺丝、螺栓、接地扁钢、各种规格焊接钢管和PVC管。

1.2 机具

钮扣式接线子压接钳,套管式接线子压接钳、 克丝钳、剥线钳、一字和十字螺丝刀、线坠、对讲机、500V兆欧表、万用表等。

2 作业条件

2.1 通讯系统的管线、盒均已敷设完毕。

2.2 墙面的油漆或刷浆及其它装修已全部完工。

2.3 导线间绝缘电阻值测试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并编号记录完毕。

3 施工工艺

3.1 对通讯管路的要求

3.1.1 系统概述:住宅建筑物内暗配线通讯管网由交接间、电缆管路、壁盒分线箱(盒)、用户线管路、过路箱(盒)和出线盒等组成。将建筑物内各个系统连接起来的通讯系统,称为建筑物通信系统。住宅内通讯管网系统框架图,如图7-1-1所示:

图 7-1-1

3.1.2 进户处予留SC50或PVC50管一根,埋深为室外地坪-700mm,其管伸出散水1m。如图7-1-2所示。

3.1.3 首层分线箱至各层分线箱之间线路为PVC32管暗敷。如图7-1-3所示。

3.1.4 由层分线箱至单元内用户终端为PVC16管暗敷。见图7-1-4所示。

3.2 分线箱的要求

首层分线箱外型尺寸250×300×140mm,标准层分线箱外型150×225×80mm。

3.3 对电话出线口要求

一室一厅,在起居室内(方厅)、卧室各设一个电话出线口。二室一厅、三室一厅除在起居室设电话出线口外,在卧室内各设一个电话出线口,两个电话可共用一对线路。

图 7-1-2

图 7-1-3  首层分线箱至各层分线箱管线敷图

3.4 电话插座安装要求

3.4.1 电话插座:暗装插座距地高度0.3~0.4m,安装高度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 插座上方有暖气管时其间距应大于200mm,下方有暖气管时应大于300mm。

3.4.3 安装前应先清净箱(盒)内各种杂物,箱、盒阳角方正平整。

3.4.4 接线在地面出口和采用插接方式时,将导线留出一定余量,剥去绝缘层,将线芯分别压在端子上,并做好标记。

3.5 明装分线箱安装要求

安装分线箱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牢固、平正,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3.6 暗装分线箱安装要求

3.6.1 分线箱安装前进行外观检查,并按安装位置先后顺序存放,安装时对号入座。

3.6.2 分线箱安装高度距顶300mm,箱体周围应用砂浆填实。

3.6.3 塑料管进入箱体时,管排列整齐,管入箱体应保持顺直,要一管一孔,不准开长孔,用锁口固定。严禁用气、电焊在箱上开孔。

3.7 分线箱接线时先剥去导线绝缘层,再将线芯分别压在分线箱的端子排上,并做记录,同时做好标记。分线箱门应开启灵活,油漆面完整。

3.8 根据设计图纸按分线箱内导线的编号核对线缆编号,标识正确。用对讲机核对各终端接线,核对无误后,做好记录。交付使用单位前,应由有关监督部门检查认可后方准许使用。

3.9 交接箱安装, 见图7-1-5所示。

3.9.1   交接箱和分线设备不得采用无端子和夹接结构形式,应采用有端子或针式螺钉压接结构形式。

3.9.2   交接箱的箱体应选用防水、防尘、防蚀,并有闭锁装置。

3.9.3   交接箱电气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绝缘电阻:端子间、端子与箱体间用500V兆欧表测量应不低于1000MΩ。

b)耐压试验:端子间、端子与箱体间加50HZ,500V交流电压,1min不得击穿,并不得损坏绝缘。

c)交接箱外壳(电缆屏蔽接地)做保护接地与接地线联合体电阻不大于1Ω。

图 7-1-4

   

图 7-1-5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分线箱、插头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规定要求。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观察检查及检查产品合格证、“CCC”认证标志。

4.1.1 面板必须安装牢固,紧贴墙面。分线箱高度与垂直度符合要求。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观察检查。

4.2 一般项目

4.2.1 导线与端子板、分线箱连接线缆位置正确,线芯无接头,连接牢固、整齐,线序编号齐全、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2 通讯线盒、箱内应留线缆适当余量。分线箱、盒应清洁无杂物,面板干净无划伤,破损现象。

4.3 允许偏差

同一室内的插座安装高度相差不大于5mm;相邻成排安装高度相差不大于2mm;各房间内插座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

5 成品保护

5.1 安装面板时,应注意保持墙面、地面清洁。

5.2 修浆活时,应注意保护已安装完的面板,不得将其污染。

5.3 地面插座应采用有防水功能的出线口。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箱、盒内不清洁。应及时清除箱、盒内杂物,保持内外清洁,不被砂浆污染。

6.2 面板安装不牢固。应将固定螺丝拧紧到位,使面板紧贴墙面,并固定牢靠。

6.3 箱、面板标高超出允许偏差,应及时修整。

6.4 电话线预留量不足或过多,且箱内导线放置杂乱。应按有关要求将导线留出适当余量,并绑扎成束。

6.5 导线压接不牢,应按要求将导线压接牢固。

6.6 导线压接后编号混乱,应全部进行仔细核对后重新编号。

7 质量记录    

7.1 箱、盒、导线等的产品合格证、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7.2 竣工验收记录

7.3 测试记录

7.4 隐蔽工程验收表

7.5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7.6 通信系统分项工程施工记录

7.7 系统检测报告

7.8 低压电器线路及装置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7.9 系统试运行记录

7.10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7-2  有线电视系统(MATV或CATV)工程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 材料与机具

1.1 材料

1.1.1 分支分配器箱、分配器、分支器、电视插座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标志。

1.1.2 各种规格型号的馈线。

1.1.3 各种规格的焊接钢管和PVC管等。

1.2 机具

1.2.1 手电钻、冲击钻、克丝钳、一字和十字螺丝刀、电工刀等。

1.2.2 水平尺、线坠、高凳等。

2 工作条件

2.1 电视系统的管线、盒均已敷设完毕。

2.2 电视系统工程安装应待土建室内装修工程结束后进行。

3 施工工艺

系统概述:有线电视系统安装信号接收形式分类为共用共线电视系统(包括卫星电视)(MATV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或电缆电视系统CATV系统);闭路电视系统(CCTV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通过信号接收装置经同轴电缆相互连接传输信号以及放大器、滤波器、分配器分支器,混合器和衰减器等器件,将电视信号传输到用户终端。

3.1 对电视管路的要求

3.1.1 进户处予留SC50或PVC50管二根,埋深为室外地坪下700mm。其管伸出散水1m。见图7-2-1所示。

3.1.2 管路敷设要求由首层放大器、分支、分配箱至层分支、分配器箱之间为PVC25管(暗敷设);由层分支、分配器箱至用户分支分配器箱为PVC20管(暗敷设);由用户分支、分配器箱至单元内用户终端为PVC20管(暗敷设)。见图7-2-2所示。

3.2 对电视分支、分配器箱的要求首层放大、分配分支、器箱外型尺寸400×500×150mm,箱盖(暗装)距地1.6m。标准层分支、分配器箱外型尺寸200×225×150mm箱盖(暗装)距地1.6m,户内分支、分配器箱外型尺寸200×225×150 mm。箱盖(暗装)距地0.3m。

电视进线正入口做法平面图

电视进线反入口做法平面图

图 7-2-1

3.3     对电视出线口要求

图 7-2-2

一室一厅单元起居室内设一分支分配器,箱,卧室设一电视终端盒。在二室一厅、三室一厅户内设一分支分配器、箱。在起居室、主卧室各设一电视终端盒。

3.4 分配器的选择

分配器有二分、三分、四分、六分等分配器, 应按设计要求选择。

3.5 电视插座安装的要求

3.5.1 插座:暗装插座距地高度为300mm,以上安装高度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5.2 插座上方有暖气管时其间距应大于200mm,下方有暖气管时应大于300mm。

3.5.3 安装前清理箱、盒内各种杂物,箱、盒收口阳角方正平整。

3.5.4 接线压接

先将导线留出,长度为100~150mm的余量,然后把25mm长的电缆外绝缘层剥去,再把外导线铜网套如卷袖口一样翻卷10mm,留出3mm的绝缘台和12mm的线芯,将线芯压在用户盒面板端子上,用Ω型卡压牢铜网套处,如图7-2-3所示。

3.5.5 分支、分配器的安装与连接

a)暗装

    采用铁制箱结构,可利用二层板将分支器或分配器固定在二层板上,再将二层板固定在铁箱上。

    b)连接

图 7-2-3

电缆与分支、分配器的连接一般采用插头连接,插头应连接紧密、牢固,器件安装应端正,外表美观,

作法见图7-2-4所示。

图 7-2-4

3.6 明装分支、分配器箱安装的要求

安装分支、分配器箱应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牢固,标高准确。其垂直允许偏差为3mm。

3.7 暗装分支、分配器箱安装的要求

3.7.1 分支分配箱安装前进行外观检查,并按其安装位置和先后顺序存放,安装时要对号入座。

3.7.2 分支、分配器箱,安装高度距顶300㎜,箱体周围应用砂浆填实。

3.7.3 塑料管进入箱体时,管排列整齐,管入箱体应保持顺直。要一管一孔,不准开长孔,用锁口固定,严禁用气、电焊在箱体上开孔。

3.8 分支、分配器安装,见本节3.5.4和3.5.5中b作法。分支分配器箱门应开启灵活,油漆面完整。

3.9 核对线缆编号,根据设计图纸按分支、分配器箱内导线编号,同时做好记录。交付使用单位前,应由有关监督部门检查认可方准许使用。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有线电视的器件、箱、盒、电缆、规格、型号符合设计和安装规范要求。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观察及检查产品合格证、许可证。

    面板、箱体必须安装牢固,紧贴墙面,分支分配器安装高度与垂直度应符合要求。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观察检查。

4.2 一般项目

4.2.1 电缆接线压接方法正确,线不松动,线芯无接头,连接牢固整齐,线缆留有余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2 箱、盒内清洁无杂物,面板干净无划伤和破损现象。

4.3 允许偏差

同一室内的有线电视插座安装高度相差不应大于5mm;相邻成排安装高度相差不大于2mm;各房间内插座高度相差不应大于10mm。

5 成品保护

5.1 安装面板、分支、分配器箱,应注意保持墙面、地面清洁。

5.2 修浆活时,应注意保护已安装完的面板,不得将其污染。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箱、盒内如不清洁,应及时清除箱、盒内杂物,保持内外清洁,不被砂浆污染。

6.2 箱、面板安装标高超出偏差,应及时修整。

6.3 面板安装不牢固,应将固定螺丝拧紧到位。使面板紧贴墙面,并固定牢固。

6.4 电视电缆线预留量不足或过多,且箱内导线放置杂乱。应按有关要求将导线留出适当余量,并绑扎成束。

6.5 电缆线接线连接不牢,应按要求将导线压接牢固。

7 质量记录

7.1 箱、盒、电缆等产品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7.2 竣工验收记录,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分项分部工程安装记录

7.3 系统测试报告,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报告

7.4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7.5 隐蔽工程验收表

7.6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系统检测报告

7.7 系统试运行记录

7.8 隐蔽工程验收表

7-3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FAS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 材料与机具

1.1 材料

1.1.1 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钮、警铃等。

1.1.2 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专用配线箱或接线箱、消防控制柜(盘)等。

1.1.3 金属钢管、普利卡金属管、硬制PVC管,封闭式线槽等。

1.1.4 各种铜芯导线或铜芯电缆、配套使用的灯位盒,镀锌螺丝、螺母、垫圈、接线端子、绝缘带、终端电阻等。

1.2 机具

1.2.1 克丝钳、电工刀、一字螺丝刀、十字螺丝刀、剥线钳、尖嘴钳等。

1.2.2 万用表、兆欧表、梯子、升降车(或临时搭架子)、工具袋、对讲话机等。

2 作业条件

2.1 装修工作全部结束,及管线预埋全部整修完毕,才能进行防火设施安装。                           

2.2 管线、导线、预埋盒全部完成。

2.3 导线间绝缘电阻值经测试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编号。

3 施工工艺

3.1 系统概述

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的功能是:自动捕捉火灾监测区域内火灾发生时的烟雾和热气,从而能够发出声光报警。并联动其它设备的输出接点,能够控制自动灭火系统、事故广播、事故照明、消防给水和排烟系统。实现监测、报警和灭火的自动化。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包括火警自动监测和自动灭火控制两个联动的子系统。见图7-3-1。

图 7-3-1

3.2 工艺流程

3.3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3.3.1 探测器工作条件,根据国家专业标准,应在下述环境条件工作:

a)工作电压:直流DC24V±20%;供电电源允许偏差220土10%。超过此范围应配置,交流稳压装置。

    b)环境温度:应符合设计及使用条件。

    c)安装方式:外露式、半嵌入式(需装接线盒)。

3.3.2 根据火灾的特点选择火灾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原则:

a)火灾初期有阻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或没有火焰辐射,应选用感烟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的灵敏度以“感光率”表示。其定义为:在1m距离内,由于烟的遮挡,使透过的光减少的百分比分为:10%、20%、30%三档。与之相对应的探测器分为:I、II、III,三个级。I级灵敏度最高,适用于禁烟场所,II级适用于允许有少量烟的场所,III级适应用于允许有较多烟的场所。

b)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应选用火焰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的灵敏度以其温度及温度变化的反应来划分,分为三个等级。定温、差定温两种探测器在升温不大于1℃/min时,动作温度不大于54℃。其各级灵敏度的探测器动作温度应分别大于下列数值:一级为62℃;二级为70℃;三级为78℃。除动作温度外,响应时间应符合表7-3-1要求。差温探测器不分等级,当升温速度在5℃/min至30℃/min之间时,其响应时间上限为10.5min至1min。

表7-3-1

升温

速率

℃/min

响应时间下限响 应 时 间 上 限

各级灵敏度Ⅰ级灵敏度Ⅱ级灵敏度Ⅲ级灵敏度
minsminsminsmins
129037204540340
3713124015401840
5493449401136
1003042510618
20022.5211255337
3001513428242
3.4 探测器线制:指每个探测器的接线根数。在我国一般使用以下三种:

a)四线制:十、一、信号、检查;

    b)三线制:十、一、信号;

    c)二线制:十、一、信号(或不分正负极)。

3.5 导线敷设要求

3.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取绝缘导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并选择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见表7-3-2所示。

表7-3-2

类    别

线芯的最小截面(mm)

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

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

多芯电缆

1.00

0.75

0.50

3.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用非延燃性材料绝缘护套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PCV保护管进行明、暗敷设。

3.5.3 消防控制:通讯和报警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并应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如果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火措施。 采用绝缘护套为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保护管,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

3.5.4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5.5 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采取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

3.5.6 弱电线路的电缆竖井与强电线路的电缆竖井要分别设置。如受条件,必须合用同一竖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3.5.7 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同一工程中相同线别的绝缘导线颜色要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识。

3.5.8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3.5.9 敷设于封闭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线槽面积的50%。    

3.5.10 布线使用的非金属管材、线槽及其附件均应采用阻燃(非燃性)材料制成。

3.6 探测器的安装

3.6.1 探测器的安装定位

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感温、感光探测器距光源应大于1m,根据房间高度选择探测器按表7-3-3确定。

表7-3-3

房间高度h

(m)感烟探测器感 温 探 测 器

火焰探测器
一级二级三级
12<h≤20

不适合不适合不适合不适合适合
8<h≤12

适合不适合不适合不适合适合
6<h≤8

适合适合不适合不适合适合
4<h≤6

适合适合适合不适合适合
h≤4

适合适合适合适合适合
3.6.2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表7-3-4所示。

表7-3-4

火灾

探测

器的

种类地面

面积

S

(m2)

房间

高度

h

(m)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层 顶 坡 度 θ

θ≤150

150<θ≤300

θ>300

A(m2)

R(m)A(m2)

R(m)A(m2)

R(m)
感烟

测器

S≤80

h≤12

806.7807.2808.0
S>80

6<h≤12

806.71008.01209.9
h≤6

605.8807.21009.0
感温

测器

S≤30

h≤8

304.4304.9305.5
S>30

h≤8

203.6304.9406.3
3.6.3 探测器一般安装在室内顶棚上。当顶棚上有梁时,梁的间距净距如小于1m,视为平顶棚。在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可不考虑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3.6.4 当梁深突出顶棚的高度在200~600mm时及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在600mm以上时,被梁隔断的区域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应按规定图、表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

安装在顶棚上的探测器边缘与下列设置的边缘水平间距离宜保持在:

a)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200mm;

    b)感温探测器距高温光源灯具(如碘钨灯、容量大于100W的白炽灯等)的净距不应小于500mm;

c)距电风扇的净距不应小于1.5m;

    d)距不突出的扬声器净距不应小于100mm;

    e)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应小于300mm;

    f)距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净距不应小于500mm;

    g)与防火门、防火卷帘的间距,一般在1~2m 的适当位置。

图 7-3-2  探测器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设置图

3.6.5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

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如图7-3-2所示。             

3.6.6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如图7-3-3所示。

3.6.7 探测器周围500mm内,不应有遮挡物。

3.6.8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5%时,则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探测器,如图7-3-4所示。

图 7-3-3  探测器至墙、

梁水平距离示意图

3.6.9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如图7-3-5所示。                

3.6.10 当房屋顶部有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下

表面至顶棚的距离,符合表7-3-5的规定。

3.6.11 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0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距屋顶最高处的距离也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3.6.12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0。

图 7-3-4  房间被分割,

探测器设置示意图

3.6.13 在厨房、开水房、浴室等房间连接的走廊安装探测器时,应避开其入口升降机边缘1.5m 安装。

3.6.14 在电梯井、井内安装探测器时,应将

其安装在井的机房顶棚上。

3.6.15 瓦斯探测器在室内安装位置如图7-3-6

所示。

3.6.16 下列场所可不设火灾探测器:厨厕、

浴室、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不便于使

用、维修的场所(重点部位除外)。                               

图 7-3-5

表7-3-5

图 7-3-6

3.7 探测器的固定

探测器的固定,主要是底座的固定,探测器旋转卡固定在底座上。探测器属于精密电子仪器,在建筑施工的交叉作业中,一定要保护好探测器等火灾报警设备。先将预留在盒内的导线剥去外皮,露出线芯10~15mm (注意不要碰掉编号套管),顺时针压接在探测器底座的各个接线端子上,然后将底座用配套 的机螺丝固定在预埋盒上,并上好防尘防潮罩。最后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无误后,再拧上探测器头。安装时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a)最后一个探测器加终端电阻值其阻大小应根据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取值。 并联探测器的数值一般取5-56KΩ。有的产品不需要接终端电阻,但有的终端用半导体硅二极管(ZCK型或ZCZ型)和一个电阻并联,应注意安装二极管时,其负极必须接在24V电源正端子或底座上。                             

    b)并联探测器数量一般以少于5个为宜,其它有关要求见产品技术说明书。       

    c)如果安装外接门灯必须采用专业底座。

    d)当采用防水型探测器有预留线时,要采用接线端子板过渡分别压接,压接后的端子必须用胶皮包缠好,放入盒内后再固定火灾探测器。

    e)采用总线制,并要进行编码的探测器,应在安装前对照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按楼层或区域事先进行编码分类,然后再按照上述工艺要求安装探测器。       

f)为了使探测器安装后外形美观,可以加预埋盒如图7-3-7所示。

3.8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任何位置到最邻近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基本上与火灾探测器相同,需采用相配套的灯位盒安装。

3.9 警铃安装

警铃是火灾报警的一种讯响设备,一般应安装在门口、走廊和楼梯人员众多的场所。警铃安装在室内距楼(地)面2.5m以上,固定螺丝上要加弹簧垫。

3.10 端子箱安装

3.10.1 设置在专用竖井内的端子箱,应根据设计要求位置用金属膨胀螺栓将箱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管进箱处应带好护口,将干线电缆及支线分别引入。

图 7-3-7

3.10.2 剥去电缆绝缘层和导线绝缘层,使用对线耳机,两人分别在线路两端逐根核对导线编号。

3.10.3 将导线留有一定长度的余量,然后绑扎成束,分别设置在端子板两侧。左侧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探测器及其它设备的控制线路,在压接前再次测试绝缘值。

3.10.4 先压接从中心引来的干线,后压接火灾探测器的线路。

3.11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一般为壁挂式,可以直接安装在墙上,也可安置在支架上。控制器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并在周围留有操作、检修的空间位置。

3.12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箱(柜)、操作台的安装,应将设备安装在型钢基础底座上,一般采用10号槽钢。 型钢的底座制作尺寸,应与报警控制器相同。基础型钢的制作及报警控制器在型钢上安装,可参见第六章6-7节。柜后面板距离不得小于1m,当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

集中报警控制器的正确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得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得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前距离不得小于3m。

3.13 自动灭火系统的安装

自动灭火系统安装的有关火警信号线路敷设、探测器、警铃等安装施工要求已在前面叙述过,其它由管道专业和强电专业施工完成,这里只做以下基本要求。

3.13.1 安装前,应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项应进行检修或更换。

3.13.2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若采用金属软管(即金属蛇皮管)连接时,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接线盒(箱)应用锁母固定,并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3.13.3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13.4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不同相序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3.14 系统接地

3.14.1 火灾报警系统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作接地电阻小于4Ω。

    采用联合体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小于1Ω。

3.14.2 当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不应小于16mm2 。

3.14.3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端子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

3.14.4 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应严格区分开,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保护接地导体。

3.14.5 接地装置施工按第六章6-11作法施工。

3.15 统调验收

消防控制中心各种设备的系统调试,由局部到系统进行。在调试过程中,应遵照颁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规范》全面检查各部件和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该规范要求。在各种设备系统联接与试运转过程中,应由有关厂家参加协调,进行统一的系统调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详细统调记录。

消防报警与自动灭火整体如图7-3-8所示。消防报警系统有关名词解释见表7-3-6所示。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4.1.1 感烟、感温等探测器根据保护部位的不同分为一、二、三级。并分为防水型和不防水型,安装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加以区别。必须做到盒口周边无破损,探测器接线正确,外观无损伤和无污染,牢固可靠。并采取防尘和防潮措施。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图 7-3-8

                                                                

                                                                  表7-3-6

4.1.2 配线(接线)箱安装可参照本章6-7节施工作法,导线压接必须牢固可靠,线号正确齐全。

4.1.3 区域报警柜(盘)安装可参照本章6-7章节施工。

4.1.4 消防控制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单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2m。

    b)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至墙宽度不应小于3m。

    c)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

    d)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4.2 一般项目

4.2.1 探测器

a)探测器的安装倾斜角不能大于450 ,否则应采取使其呈水平状态安装。

    b)活动地板下的探测器做支架固定,不允许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下面或倒置安装在基础地面上。

    c)安装在轻钢龙骨吊顶或活动式(插板式)吊顶下面的探测器的盒必须与顶部生根固定好,再安装探测器。

4.2.2 端子箱内各回路电缆排列整齐,线路清楚,导线绑扎成束,端子号相互对应,字迹清晰。

4.2.3 消防控制室内柜(盘)接地电阻值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b)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

    c)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d)由消防控制室接地干线引至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小于4mm2;

e)柜(盘)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都应按以上要求执行。各种线压接牢固可靠,并有弹簧垫;

f)各路导线接头正确牢固、编号清晰、绑扎成束。

4.3 允许偏差项目

4.3.1 基础型钢顶部平直程度每延米允许偏差为1mm;全长允许偏差为5mm。

4.3.2 柜(盘)安装每延米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mm;盘顶平直度相邻两盘允许偏差为2mm;成排盘顶部允许偏差5mm。

4.3.3 盘面平直度相邻两盘允许偏差为1mm,成排盘面允许偏差为5mm。

4.3.4 盘面接缝允许偏差为2mm。

5 成品保护

5.1 安装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时应注意保持吊顶及墙面的整洁。安装后应采取防尘和防潮措施。

5.2 端子箱安装完毕后应注意箱门上锁,保护箱体不被污染。

5.3 柜(盘)除采取防尘和防潮等措施外,最好将房门上锁。以防设备损坏和丢失。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探测器及手动报警的线盒破口,线盒过深及安装不牢固现象。应将线盒口收平齐,安装应牢固。

6.2 导线编号混乱不统一,应根据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按编号进行查线,并将标注清楚的标号套管套牢,相同回路的导线应颜色一致。

6.3 导线压接松动、反圈、绝缘电阻值低。应重新将压接不牢固的导线压牢固,反圈的应按顺时针方向调整过来,绝缘电阻值过低的应找出原因,进行整修,然后重新测试电阻,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6.4 探测器安装的位置不符合要求。应按消防规范和本工艺标准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6.5 探测器与灯位、通风口等部位互相干扰。应与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及有关方面进行协商调整解决。

6.6 端子箱固定不牢,暗装箱贴脸四周有破口、不贴墙。应重新稳装牢固。破损贴脸修好,损坏严重的应予更换。应先修好墙面,再稳装箱面板。

6.7 压接导线时,应认真摇测各回路的绝缘电阻。如造成调试困难时,应拆开压接导线重新进行复核,直到准确无误为止。

6.8 基础槽钢不平直,超过允许偏差。槽钢安装前应进行调直,配合土建施工,找好水平后固定牢。

6.9 柜、盘的平直超出允许偏差,应及时纠正。

6.10 柜、盘的接地导线截面不符合要求,压接不牢。应按要求选用接地导线,压接时应配好防松圈并且压接牢固,并做好明显接地标记,以便于检查。

6.11 探测器、柜、盘等被浆活、油漆污染,应将其清理干净。

6.12 运行中出现误差,应检查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虚接现象,直至调试正常为止。

7 质量记录

7.1 各种设备、导线、开关电器件等,应有产品合格证、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7.2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接地电阻值的测试记录

7.3 设备在使用前验收记录

7.4 设备安装单位向总承包竣工交接记录

7.5 其它相关技术文件、记录。低电气线路及装置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系统检测报告;系统试运行记录;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7-4  楼宇对讲系统(SAS)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 材料与机具

1.1 材料

1.1.1 门和面板主机、室内电话机、电控锁、电源箱、层接线箱(层分线器)过线盒等并有产品合格证及“CCC”认证标志。

1.1.2 金属钢管、PC管、PVC管、接线盒(配套使用)等。

1.1.3 各种铜芯电话导线或铜芯电话电缆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及安全证标志。

1.1.4 各种规格镀锌螺丝、螺栓、垫圈等。

1.2 机具、钮扣式接线子压接钳套管式接线子层接钳、克丝钳、剥线钳、一字十字螺丝刀、线坠、对讲机、500V兆欧表、万用表、数字式查线仪。

2 作业条件

2.1 楼宇对讲系统的管线、电缆、盒均已敷设完毕。

2.2 楼宇对讲系统的工程安装待土建室内装修已全部完工。

2.3 电缆、电线、导线间绝缘电阻值测试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并编写完毕。

2.4 电源箱、层接线箱(层分线器)、电缆屏蔽,保护接地电阻值测试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并有专用螺栓和标识。

3 施工工艺

3.1 系统概述

楼宇对讲系统又称对讲机—电锁门保安系统。按类型可分为单对讲型和可视对讲两种类型;从功能上分可分为基本功能和多功能。基本功能为呼叫对讲和控制开门。多功能有:可视对讲、通话保密、通话限时,报警,双向呼叫密码开门,区域联网和内部对讲等。从系统形式上分成开放式系统和封闭式系统从其系统结构上分成多线制总线,多线制和总线制三种。如图7-4-1所示。

3.1.1 多线制系统如图7-80(a)所示通话线、电源线共用,每户再增加一条门铃线,系统的总线数为4×n,系统的容量受门口机按健面板和管线数量。

3.1.2 总线多线制系统采用数字编码技术每层有一组解码器(楼层分配器)与解码器总线连接。解码器与用户室内星形连接如图7-80(b)所示。由于利用数字混码技术系统配线与系统用户数无关,从而施工简便、系统功能增强。

3.1.3 总线制系统是将数字技术从编码器中移至用户室内机中,将解码器省去整个系统完全是总线连接如图7-80(C)所示。除了保留总线多线制系统功能外,由于无解码器,系统连接更灵活,适应性更强。

图 7-4-1

3.1.4 单对讲电锁保安系统,总线制方式JB-2000Ⅱ型楼宇防盗对讲装置,安装系统见图7-4-2所示:

图 7-4-2

3.2 工艺流程

3.3 楼宇防盗对讲系统工作条件要求根据国家专业标准,应满足下述环境工作要求和性能要求:

a)不间断电源UPS电源电压DC12V,供电电源允许偏差:220V±10%超过此范围应配置交流稳压装置。

b)环境温度应符合设计及使用条件。

c)系统当停电时由UPS不间断电源能维持工作。

3.4 对系统穿线(电缆)导管敷设要求:

图 7-4-3

3.4.1 小区联网预留户SC25管一根,埋深为室外地坪下800㎜,其管伸出散水1m。

3.4.2 由过线盒至首层接线箱(层分线器)间

用PC20WC管(暗敷)。

3.4.3 由电源箱至过线盒之间用PC20WC管(暗敷)。

3.4.4 由首层接线箱至各层分线箱之间为PC25WC管(暗敷)。

3.4.5 由层接线箱至户内对讲分机之间为PC16WC管(暗敷),见图7-4-3所示。

3.5 系统的各种箱体,及过线盒的安装要求。

图 7-4-4

3.5.1 电源箱安装高度下口距地1.6m。

3.5.2 层接线箱(分线器)安装高度箱体下口距地1.8m。

3.5.3 过线盒尺寸100×100×50mm,安装高度盒下口1.4m。

3.5.4 电源箱、层接线箱、过线盒的安装位置见对讲系统平面图,图7-4-4。

3.6 户内对讲分机安装要求

3.6.1 安装位置在起居室内靠近入户门口处。

3.6.2 安装高度对讲分机下口距地1.4m。

3.6.3 对讲分机安装方法见图7-4-5。

图 7-4-5

3.7 对讲门口主机(面板机)的安装方法见图7-4-6。

图 7-4-6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4.1.1 电源箱、接线箱、对讲分机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规定要求及“CCC”认证标志。

4.1.2 使用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a)来访者按下相应的住户号码,室内讲对讲分机发出振铃声。

b)住户拿起室内分机与来访者对讲,住户按下开锁键开锁。

楼宇对讲系统应具有联网功能。 

来访者进门后的门口会自动将门关闭。

c)安装有12V电源的层接线箱处预留220V电源。

d)门口机(面板机)距电控锁距离应小于3m。

e)系统当停电时不间断电源能维持工作。

f)系统设备防触电保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4.2 一般项目

4.2.1 层间箱(层分线器)连接线缆位置正确,线芯无接头,连接牢固、整齐,线序编号齐全正确。

4.2.2 层间箱、层分线器、电源箱、盒内应无杂物,面板干净无划伤,破坏现象。对讲机线盒内线缆应留有适当余量。

5 成品保护

5.1 安装对讲分机、层间箱、电源箱、过线盒应注意保持墙面地面清洁。

5.2 补修浆活时应注意保护已安装完的对讲分机、层间箱、电源箱,不得将其污染。

6 应注意质量问题

6.1 箱盒内不清洁应及时清除箱、盒内杂物,保持内外清洁不被砂浆污染。

6.2 箱盒对讲机安装标高超出偏差应及时修理。

6.3 电线电缆预留不足或过多导线设置杂乱,应按有关要求将线缆留出适当余量。

6.4 导线压接不牢应按要求将导线压接牢固。

6.5 导线、电缆压接后编号混乱应全部进行仔细核对后重新编号。

7 质量记录

7.1 主要设备器具材料的合格证、系统技术文件

7.2 主要电气设备材料进场验收报告

7.3 低压电气线路及装置绝缘电路测试记录

7.4 隐蔽工程验收表;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7.5 系统检测报告;系统试运行记录

7.6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7.7 安全防范系统分顶工程施工记录(楼宇对讲系统)

7.8 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记录

7.9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7.10 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记录

7.11 电线、电缆导管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7.12 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线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

7-5  综合布线系统(PDS)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楼宇及信息及自动化控制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中的缆线敷设和适配转换设备、机架、配线架的安装;信息插座和光缆芯线终端的安装等分项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电缆、光缆、钢管(或PVC管)金属线槽(或PVC线槽)按插件,接箱,电缆、桥架等各种材料及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有产品合格证及“CCC”认证标志。

2.2 主要机具与测试设备:

2.2.1 测试仪表和设备、万用表,摇表,光时域反射仪,噪声测试仪,场强测试仪,电桥,网络分析仪,数字式查线仪、电工工具等。

2.3 作业条件

2.3.1 结构工程中预留地槽、过管、孔洞的位置尺寸、数量均符合设计规定。

2.3.2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内装饰工程完工。地面、墙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3.3 设备间铺设活动地板时,板块铺设严密坚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地板支柱牢固,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3.4 交接间、设备间提供可靠的施工电源和接地装置。

2.3.5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环境温度、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2.3.6 交接间、设备间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预留孔洞采取防火措施,室内无危险品,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3 施工工艺

3.1 系统概述:综合布线系统与智能建筑物内通信系统、计算机系统、楼宇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广播与卫星电视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楼宇防范系统等信号控制密切关联的弱电工程,各系统弱电信号通过非屏蔽双镀线和光缆传输到各种适配器、转换器或专用设备。组成综合布线系统进行传输,形成信息、数据、信号、网络综合弱电平台。

3.1.1 工艺流程:

        

3.2 器材检验

3.2.1 施工前应对所用器材进行外观检验,检查其型号规格、数量、标志、标签、产品合格证、产品技术文件资料,有关器材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使用功能及有关特殊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

3.2.2 电缆电气性能抽样测试,应符合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

3.2.3 光纤特性测试应符合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

3.3 管路敷设

3.3.1 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PVC)塑料管暗敷设要求:

3.3.1.1暗配管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PVC)塑料管,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暗管内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的暗管内径宜为15~25mm。直线布管30m处应设置拉线盒或接线箱。

3.3.1.2 暗配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0,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得多于二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在弯曲布管时每间隔15m处,应设置暗拉线盒或接线箱。

3.3.1.3 暗配管转弯的弯曲半径不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3.3.1.4 金属管和阻燃硬质塑料管具体施工工艺,请按有关章节进行施工。

3.3.2 金属线槽地面暗敷设要求:

3.3.2.1 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可根据其尺寸不同,按一层或二层设置,应至少预埋二根以上,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

3.3.2.2 线槽直埋长度超过6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拉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3.3.2.3 拉线盒应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图 7-5-1

3.3.2.4 线槽宜采用金属管引入分线盒内。预埋金属线槽见图7-5-1所示。有关地面金属线槽安

装 施工工艺请按有关章节要求施工。

图 7-5-1

3.3.3 格形楼板下暗敷设格形线槽和沟槽要求:3.3.3.1 格形线槽与构槽构成请见图7-5-2所示。

3.3.3.2 沟槽和格形线槽必须沟通。

3.3.3.3 淘槽壁板可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盖板和信息插座出口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3.3.3.4 沟槽的宽度宜小于600mm。

3.3.4 桥架敷设要求:

图 7-5-2

3.3.4.1 桥架水平敷设时,吊(支)

架间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

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

3.3.4.2 桥架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3.3.4.3 桥架及槽道水平度每延米偏差不得超过2mm。

3.3.4.4 垂直桥架及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mm。

3.3.4.5 两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得超过2mm。

3.3.4.6 吊(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平整。排列整齐,固定牢固,无歪斜现象。

3.3.4.7 金属桥架及槽道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3.3.4.8 金属桥架安装施工工艺请按有关章节要求施工。

3.3.5 金属线槽敷设或阻燃型塑料线槽敷设的有关安装施工工艺,请按有关章节要求施工。

3.4 盒、箱安装要求

3.4.1.1 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严密防水、防尘。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平齐。

3.4.1.2 安装在墙体上,宜高出地面300mm,如地面采用活动地板时,应加上活动池板内净高尺寸

3.4.1.3 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以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扩张螺钉、射钉等方式。

3.4.1.4 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3.4.1.5 信息插座应有标签,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3.4.1.6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 交接箱或暗线箱宜暗设在墙体内的预留墙洞安装,箱底高出地面为500~1000mm。

3.5 设备安装

3.5.1 机架安装要求:

3.5.1.1 机架安装完毕后,水平、垂直度应符合厂家规定。如无厂家规定时,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3mm。

3.5.1.2 机架上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要完整清晰。

3.5.1.3 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应按设计图的防震要求进行加固。

3.5.1.4 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留有L5m空间、机架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0.8m,以便于安装和施工。

3.5.1.5 壁挂式机框底距地面宜为300~800mm。

3.5.2 配线设备机架安装要求:

3.5.2.1 采用下走线方式、架底位置应与电缆上线孔相对应。

3.5.2.2 各直列垂直倾斜误差不应大于3mm,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

3.5.2.3 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3.5.3 各类接线模块安装要求:

3.5.3.1 模块设备应完整无损,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3.5.3.2 安装螺丝应拧紧牢固,面板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3.5.4 接地要求:

  安装机架,配线设备及金属钢管、槽道、接地体,保护接地导线截面、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压接处牢固可靠。

3.6.1.2 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6.1.3 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3.6.1.4 电源线、信号电缆、对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6.1.5 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在3~6m的工作区内留置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3.6.1.6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

b)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10倍。

c)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

d)光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在施工过程中应不小于20倍。

3.6.1.7 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

3.6.1.8 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3.6.1.9 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如果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3.6.1.10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一般为15m/s。光缆出盘处要保持松弛的弧度,度留有缓冲的余量,又不宜过多,避免光缆出现背扣。

3.6.1.11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应符合表7-5-1的规定,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表7-5-2的规定。

对绞电缆与电力线最小净距                  表7-5-1

                    单位

     范围

条件最小净值
<24VA

(<380V)

2~5KVA

(<380V)

>5KVA

(<380V)

对绞电缆与电力线平行敷设130300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槽道或钢管中70150300
双方均在接地的槽道或钢管中80150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槽道或钢管中,且平行长度小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表中对绞电缆如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并符合设计要求。

对绞电缆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              表7-5-2

管线种类平等净距(m)

垂直交叉净距(m)

避雷引下线1.000.30
保护地经0.050.20
热力管(不包封)0.500.50
热力管(包封)0.300.30
给水管0.150.02
煤气管0.300.02
3.6.1.12光缆敷设时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表7-5-3的规定。

光缆与其它管线最小净距                     表7-5-3

                                        单位

内容                                范围

最小间隔距离(㎜)
平行交叉
市话管道边线(不包括入孔)0.750.25
非同沟的直埋通信电缆0.500.50
埋式电力电缆<35KV0.500.50
>35KV2.000.50
给水管管径<30cm

0.500.50
管径30~50cm

1.000.50
管径>50cm

1.500.50
高压石油、天然气管10.000.50
热力、下水管1.000.5
煤气管压力<3kg/cm2

1.000.5
压力3~8kg/cm2

2.000.50
排水沟0.800.50
3.6.2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3.6.2.1 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表示出房号、序号和长度。

3.6.2.2 管道内应无阻挡,管口应无毛刺,并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3.6.2.3 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阴燃硬质(PVC)塑料管。布放双护套缆线和主干缆线时,

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利用率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时, 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

3.6.2.4 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暗管内预置塑料子管,将光缆设在子管内,使光

缆和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1.5倍。

3.6.3 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3.6.3.1 电缆桥架宜高出地面2.2m以上,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

300mm。桥架宽度不宜小于100㎜,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50%。

3.6.3.2 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缆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

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直线部分间隔距离在3~5m处设固定点。在缆线的距离首端、

尾端、转变中心点处、300~500mm处设置固定点。

3.6.3.3 电缆线槽宜高出地面2.2m。在吊顶内设置时、槽盖开启面应保持80mm的垂直

净空,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3.6.3.4 布放线槽缆线可以不绑扎,糟内缆线应顺直,尽量不交叉、缆线不应溢出线槽、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1.5m处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3.6.3.5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4对对绞电

缆以24根为一束,25对或以上主干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型、

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扣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3.6.4 顶棚内敷设缆线时,应考虑防火要求缆线敷设应单独设置吊架,不得布放在顶棚

吊架上,宜放置在金属线槽内布线。缆线护套应阻燃、缆线截面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3.6.5 在竖井内采用明配管、桥梁、金属线槽等方式敷设缆线,并应符合以上有关条款

要求。竖井内楼板孔洞周边应设置50mm的防水台,洞口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实。

3.6.6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明配管(槽)或暗配管(槽)敷设电缆、

光缆施工技术要求应参照有关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3.7 缆线终端安装:

3.7.1.1 缆线在终端前,必须检查标签颜色和数字含义按顺序终端。

3.7.1.2 缆线中间不得产生接头现象。

3.7.1.3 缆线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3.7.1.4 缆线终端应符合设计和厂家安装手册要求。

3.7.1.5 对绞电缆与插接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3.7.2 对绞电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2.1 终端时,每对对绞线应尽量保持扭纹状态,非扭纹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

13mm;4类线不大于25mm。

3.7.2.2 剥除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3.7.2.3 对绞线在信息插座(RJ45)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

色标和编号应符合用图7-5-3规定。

     图 7-5-3

3.7.2.4 对绞电缆与RJ45信患插座的卡接端子连接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

序进行卡接。

3.7.2.5 对绞线电缆与接线模块(IDC,RJ45)卡接时,应按设计和厂家规定进行操作。

3.7.2.6 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端处屏蔽罩应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

应与接插件屏蔽罩368圈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0㎜。

3.7.3 光缆线芯线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3.1 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缆芯线接续、保护、光纤连接盒可为固定和抽屉二种方式。

在连接盒中光纤应能得到足够的弯曲半径。

3.7.3.2 光纤融接或机械连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3.7.3.3 连接盒面板应有标识。

3.7.3.4 跳线软纤的活动连接器在插入适配器之前应进行清洁,所插位置符合设计要

求。

3.7.4 各类跳线的终端连接:

3.7.4.1 各类跳线缆线和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码,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

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3.7.4.2 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不应超过5m;光缆不应超过10m。

3.8 综合布线系统调试:

3.8.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系统调试,包括缆线、信息插座及接线模块的测试。

3.8.2 测试仪表应能测试3、4、5、类对绞电缆。

3.8.3 测试仪表对于一个信息插座的电气性能测试时间宜在20~50s之间。

3.8.4 测试仪表应有输出端口,以将所有测试数据加以存贮,并随时输出至计算机和打

印机进行维护管理。

3.8.5 电缆、光缆测试仪表应经过计量部门校验,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在工程中使

用。

3.8.6 测试程序如下:

由数据终端,语音终端开始检查信息出口、水平缆线、楼层配线架、主配线架、垂

直缆线、电脑机房,在电话交换机房,经过全面的调试前检查确认无误时,然后对子系统逐一进行调试,各子系统经过调试检测符合规定允许开通时,再进行系统综合调试,经测试后传输速率等技术参数符合规定,便可交付使用。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4.1.1 综合布线所使用的设备器件、盒、箱缆线、连接硬件等安装应符合相应产品厂家

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4.1.2 防雷、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金属外壳及器件、缆线屏蔽接地线截面,

色标应符合规范规定;接地端连接导体应牢固可靠。

4.1.3 综合布线系统的发射干扰波的电场强度限值要求应符合EN55022和CSPR22标准

中相关规定。

4.1.4 综合布线系统应能满足设计对数据系统和语音系统传输速率,传辐标准等系统设

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查检查或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检验。

4.2 一般项目:

4.2.1 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交接间、缆线管线、金属线槽各种器件、信息插座的安装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布局合理,排列整齐、缆线连接正确、压接牢固。

4.2.2 连接硬件符合设计要求、标记和色码清晰、性能标志设置正确。

4.2.3 电气及防护、接地、抗电磁干扰、肪静电、防火、防毒、环境保护应符合规范规

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检验

4.3 允许偏差项目:

4.3.1 综合布线系统链路传箱的最大衰减限值,包括两端的连接硬件、跳线和工作区连

接电缆在内,应符合表7-5-4的规定。

链路传输的最大衰减限值表                     表7-5-4

频率

(MHZ)

最大衰减限值(dB)

A级

B级

C级

D级

0.1165.5
1.05.83.72.5
4.06.64.8
10.010.77.5
16.0149.4
20.010.5
31.2513.1
62.518.4
100.023.2
5 成品保护 

5.1 综合布线系统设备及缆线等安装时,不得损坏建筑物,并注意保持墙面的整洁。

5.2 设置在顶棚内的缆线、管槽安装等,不应损坏龙骨和顶棚。

5.3 补修浆活时,不得将设备及器件表面弄脏,地面线槽、信息插座应防止损坏或部件

内进水。

5.4 使用高凳或搬运物件时,不得损坏或碰撞墙面和门窗等。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管道内或地面线槽阻塞或进水,影响布线,疏通管槽,清除水污后布线。

6.2 信息插座损坏,接触不良,检查修复。

6.3 缆线长度过长,信号衰减严重,按设计图进行栓查,缆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调

整信号频率,使其衰减符合设计范规定。

6.4 光纤连接器极性接反,信号无输出,将光纤连接器调整正确。

6.5 有信号干扰,检查消除干扰源,检查缆线的屏蔽导线是否接地,线槽内并排的导线

是否加隔板屏蔽,电缆和光缆是否进行隔离处理,室内防静电。地板是否良好接地等。

6.6 光缆传输系统传输衰减严重,检查陶瓷头或塑料头的连接器,每个连接点的衰减值

是否良好接地等。

6.7 光缆数字传输系统的数字系列比率不符合规定,检查数字接口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6.8 设备间子系统接线错误,造成控制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检查色标,按设计图修正接

线错误。

6.9 雷击引起危险的过电压,过电流影响或损坏综合布线设备器件等,应选用气体放电

管保护器进行过压保护,过流保护宜选用能够自复的保护器,防止雷击必须同时采用过

压、过流保护器。

7 质量记录

7.1 设备、器件、缆线、接插件各类跳线、接线排、信息插座、光纤插座等产品的出厂

合格证、产品技术文件资料应齐全

7.2 综合布线系统管槽、缆线敷设等安装工程、隐蔽工程记录,自检、互检记录

7.3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设备器材明细表,竣工图

7.4 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7.5 槽板配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有金属线槽敷设时应填此表)。

7.6 避雷针(网、带)及接地装置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进行接地装置敷设时填此表)

7.7 电缆线路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有电缆敷设工程时填写此表)

7.8 综合布线系统随工程验收记录,系统调试运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表,系统检测报

告,系统试运行记录

7.9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性能测试记录,如系统采用微机设计、管理、维护,监测应

提供程序清单和用户数据文件,以及磁盘、操作说明等文件

7.10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7.11 低压电气线路及装置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编  后  记

   

2002年12月26日我公司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发布实施,为了贯彻实

施国家和地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或规定,公司决定对原《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重大修订和改编,并更名为《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以支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本施工工艺企业标准于2003年2月开始编制策划,2003年6月16日开始修订和改

编并于7月底完成审定工作。为了保证本书的编制质量和如期发布, 参加本书策划、修订和编写、打印、 审定人员付出了艰苦的劳动。 本书的编写和修订人员:尹平杰(第一章、第二章26~29节)、牛晓东(第二章1~3节、第三章1~7节)、于克忠(第二章4~7节、第三章26~32节)、宋联军(第二章8~25节)、齐建德( 第三章8~25节、第四章)、陈晓明(第五章)、刘克明(第六、七章)。 总工程师蔡玉琪同志对全书进行了结构设计,制定修订编制要求,组织修订和编制,并进行了技术审定。 蔡玉琪、齐建德、尹平杰、尹兆生、冯企兴、于克忠、陈晓明、刘克明、田克定、宋联军、牛晓东等同志对本书进行审定。牛晓东、张芗、王娟、孙鹏、张琳、尹兆生等同志完成了本标准的打字工作。牛晓东同志完成本书插图,刘福贞同志对本书排版。经理办公室完成本书印刷。

    编委会敬请公司总经理王雨星同志对本书题词。

    由于我们水平所限,修订和编写时间仓促,本书难免有错误或不妥之处,敬请读者

原谅和批评指正。

                                                        

                                               编 者

                                                      2003年7月26日

文档

施工作业指导书(7智能建筑安装分部)

七智能建筑弱电安装分部工程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楼宇内弱电、自动化智能系统安装。1施工准备1.1严格执行智能建筑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检查和所在地区的安装工艺标准及各项规定,熟悉和审查图纸,会审图纸,核对土建与安装图纸之间的矛盾和错误,明确各专业间的配合关系。并提出相应的施工方案,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2弱电智能系统及有关设施是否合理,安装是否有难度。1.3弱电智能系统与土建、水暖、通风及强电线路相互干扰的部位。1.4弱电智能系统是否符合各专业规范、规定及施工规范的要求。1.5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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