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基与基础工程(桩基础)
1: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
监理工作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特点:1、土方开挖开挖2、地下水位较高,开挖时个别需降水3、开挖点较多,深度各不同。
2)监理工作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1土方开挖分项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2)基底未做保护: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200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并进行人工清槽。
(3)开挖尺寸不足:基坑和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处,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的宽度;
(4)基坑和管沟边坡不平不直,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5)深基坑开挖前根据实际情况审核降水方案并开挖方案和边坡维护方案
土方回填分项
(1)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夯实不够,甚至漏夯。坑底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发现后及时纠正。
(2)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分析原因,换土重夯。
(3)管道下部夯填不密实:管道下部应按要求填夯密实,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部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4)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土方开挖分项
(1)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施工方案等
(2)施工过程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并随时观察、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根据施工现场的土的类别,挖方的放坡系数应符合国家关于“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
(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 序 | 项 目 | 允许偏差值 | 检验方法 | ||||
桩基基坑基槽 | 挖方场地平整 | 管沟 | 地面基层 | |||||
人工 | 机械 | |||||||
主控项目 | 1 | 标 高 | -50 | ±30 | ±50 | -50 | -50 | 水准仪 |
2 | 长度、宽度 (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 +200 -50 | +300 -100 | +500 -150 | +100 | - | 经纬仪,用钢尺量 | |
3 | 边 坡 | 设 计 要 求 | 观察或用坡度尺量 | |||||
一般项目 | 1 | 表面平整度 | 20 | 20 | 20 | 20 | 20 |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2 | 基底土性 | 设 计 要 求 | 观察或土样分析 |
(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杂物等,验收基底标高。
(2)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实验依据,应符合下列表列的规定:
压实机具 | 分层厚度(mm) | 每层压实遍数 |
平 碾 | 250~300 | 6~8 |
振动压实机 | 250~350 | 3~4 |
打夯机 | 200~250 | 3~4 |
人工打夯 | ∠200 | 3~4 |
项 | 序 | 项 目 | 允许偏差值 | 检查方法 | |||
桩基基坑基槽 | 挖方场地平整 | 地面 管沟 基层 | |||||
人工 | 机械 | ||||||
主控项目 | 1 | 标 高 | -50 | ±30 | ±50 | -50 | 水准仪 |
2 | 分层压实系数 | 设 计 要 求 | 按规定方法 | ||||
一般项目 | 1 | 回填土料 | 设 计 要 求 | 直观鉴别 | |||
2 |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 设 计 要 求 | 水准仪及抽样 | ||||
3 | 表面平整度 | 20 | 20 | 30 | 20 | 靠尺或水准尺 |
1)监理工作特点
1、隐蔽工程,旁站点多2、质量不稳定影响因素多控制难度大。3地质条件复杂
桩基础施工普遍采用灌注桩,根据目前桩机的型式分为以下几种:
1超流态砼灌注桩(多采用黑龙江地方标准)
2沉管灌注桩
3高压注浆桩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后插钢筋笼宜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非
密实的碎石类土、强风化岩;
沉管灌注桩宜用于黏性土、粉土和砂土;夯扩桩宜用于桩端持力层为
埋深不超过 20m 的中、低压缩性黏性土、粉土、砂土和碎石类土。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设计等级 | 建筑类型 |
甲级 | (1)重要的建筑 |
(2)30 层以上或高度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 | |
(3)体型复杂且层数相差超过 10 层的高低层(含纯地下室)连体建筑 | |
(4)20 层以上框架-核心筒结构及其他对差异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 |
(5)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 7 层以上的一般建筑及坡地、岸边建筑 | |
(6)对相邻既有工程影响较大的建筑 | |
乙级 |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建筑 |
丙级 |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 7 层及 7 层以下的一般建筑 |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桩基础施工控制文件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钻孔压灌超流态混凝土桩基础技术规程》DB23/T360—2007。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J175—2007。
7、《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5。
8、《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8
10、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质量控制点1、2、3
1、桩质量检验标准 单位:mm
验收项目及要求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
主控项目 | ※1 | 桩 位 偏 差 | 成孔方式 | 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 | 拉线尺量检查 |
螺旋钻 | ||||||
D(㎜) 300~800 | D/6且≤70㎜ | D/4且≤150㎜ | ||||
※2 | 垂直度 | <1%桩长 | 测钻杆 | |||
※3 | 桩径(㎜) | -20 | 钢尺量 | |||
4 | 桩长(㎜) | 0~+300 | 测钻杆 | |||
5 | 桩体质量 符合要求 | 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检测报告 | |||
6 | 混凝土强度 (设计要求) | C30 | 检查砼强度报告 | |||
※7 | 承载力 (设计要求) | 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基桩检测报告 | |||
一 般 项 目 | 1 | 笼顶标高(㎜) | ±50 | 用水准仪 | ||
2 | 桩顶标高(㎜) | +30 | 用水准仪 | |||
3 | 钢筋保护层(㎜) | ±20 | 卷尺 | |||
4 | 砼充盈系数 | >1 | 检查单桩的实际灌注量 | |||
5 | 骨料含泥量 | <1% | 检查试验报告 |
项目 |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主 控 项 目 | 1 | 主筋间距 | ±10 | 用尺量 |
2 | 长度 | ±100 | 用尺量 | |
3 | 钢筋材质检验 | 符合规范要求 | 试验报告 | |
一 般 项 目 | 1 | 箍筋间距 | ±20 | 用尺量 |
2 | 钢筋笼直径 | ±10 | 用尺量 |
1、缩径、断桩:控制提钻速度,保证混凝土始终包裹钻头1m左右,直到地面标高。
2、桩头强度不够:检查自然地面与桩顶高差,应严格控制桩顶砼标高,即灌注完成后砼顶标高必须达到自然地面以上。
3、钢筋笼安置不到位:控制混凝土塌落度,严格按配合比进行上料;保持砼施工的连续性及泵送密度。
3地下防水分项工程GB50208,02J301
1)监理工作特点:
1、
2)监理工作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
防水等级 | 标 准 |
1 级 | 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
2 级 | 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m2,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一处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6%,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 m2,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
|
3 级 | 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 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
4 级 | 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 m2.d,任意100 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 m2.d |
子分部工程 | 分 项 工 程 |
地下防水工程 |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细部构造 |
特殊施工法防水工程:锚喷支护,地下连续墙,复合式衬砌,盾构法隧道 | |
排水工程:渗排水、盲沟排水隧道、坑道排水 | |
注浆工程: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 |
工程部位 | 主 体 | 施工缝 | 后浇带 | 变形缝、诱导缝 | |||||||||||||||
防 水 措 施 | 防水混凝土 | 防水砂浆 | 防水卷材 | 防水涂料 | 塑料防水板 | 金属板 | 遇水膨胀止水条 | 中埋式止水带 | 外贴式止水带 | 外抹式防水砂浆 | 外涂防水涂料 | 膨胀混凝土 | 遇水膨胀止水带 | 中埋式止水带 | 外贴式止水带 | 可卸式止水带 | 防水嵌缝材料 | 外贴防水卷材 | |
防 水 等 级 | 1级 | 应选 | 应选一到二种 | 应选二种 | 应选 | 应选 二种 | 应选 | 应选二种 | |||||||||||
2 级 | 应选 | 应选一种 | 应选一到二种 | 应选 | 应选一 到二种 | 应选 | 应选一到二种 | ||||||||||||
3 级 | 应选 | 应选一种 | 宜选一到二种 | 应选 | 宜选一 到二种 | 应选 | 宜选一到二种 | ||||||||||||
4 级 | 宜选 | — | 宜选一种 | 应选 | 宜选 一种 | 应选 | 宜选一种 |
明挖地下水设防
工程 | 主体 | 内衬砌施工缝 | 内衬砌变形缝、诱导缝 | ||||||||||||
防水措施 | 复合式衬砌 | 离壁式衬砌、衬套 | 贴盛装式衬砌 | 喷射混凝土 | 外贴式止水带 | 遇水膨胀止水条 | 防水嵌缝材料 | 中埋式止水带 | 外涂防水涂料 | 中埋式止水带 | 外贴式止水带 | 可卸式止水带 | 防水嵌缝材料 | 遇水膨胀止水条 | |
防水等级 | 1级 | 应选一种 | — | 应选二种 | 应选 | 应选二种 | |||||||||
2级 | 应选一种 | — | 应选一到二种 | 应选 | 应选一到二种 | ||||||||||
3级 | — | 应选一种 | 宜选一到二种 | 应选 | 宜选一种 | ||||||||||
4级 | — | 应选一种 | 宜选一种 | 应选 | 宜选一种 |
1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并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
2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未经建设(监理)单位交通规则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4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明挖法的基坑以及暗挖法的竖井、洞口,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0.5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
6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其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防水层环境气温条件
防水层材料 | 施工环境气温 |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冷粘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 冷粘法不低于5℃,热焊接法不低于-10℃ |
有机防水涂料 | 溶剂型-5—35℃,水溶性5—35℃ |
无机防水涂料 | 5—35℃ |
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 | 5—35℃ |
7防水砼的要求
材料要求
1 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2 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3 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 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5 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 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
3 砂率宜为35%—45%,灰砂比宜为1:2—1:2.5;
4 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5 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人泵坍落度宜为100—140mm。
6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8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为+15mm、—10mm;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允许偏差为+10mm。
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
混凝土组成材料 | 每盘计量 | 累计计量 |
水泥、掺合料 | +2 | +1 |
粗、细骨料 | +3 | +2 |
水、外加剂 | +2 | +1 |
要求坍落度(mm) | 允许偏差(mm) |
≤40 | +10 |
50—90 | +15 |
≥100 | +20 |
适用于混凝土或砌体结构的基层上采用多层抹面的水泥砂浆防水层。不适用环境有侵蚀性、持续振动或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
1砂宜采用中砂,粒径3mm以下,含泥量不得大于1%,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1%;
2 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3 聚合物乳液的外观质量,无颗粒、异物和凝固物;
5 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水泥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泥砂浆铺抹前,基层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值的80%;
2 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粗糙、洁净,并充分湿润,无积水;
3 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用与防水层相同的砂浆填塞抹平。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和表面压光;
2 防水层各层应紧密贴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但离开阴阳角外不得小于200mm;
3 防水层的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4 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保持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施工面积每100 m2抽查1处,每处10 m2,且不得少于3处。
水泥浆防水层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85%。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卷 材 防 水 层
本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主体迎水面铺贴的卷材防水层。
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均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
说明:目前国内外用的主要卷材品种: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有SBS、APP、APAO、APO等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有三元乙丙、氯化聚乙烯、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等防水卷材。该类材料具有延伸率较大、对基层伸缩或开裂变形适应性较强的特点,适用于地下防水施工。
我国化学建材行业发展很快,卷材及胶粘剂种类繁多、性能各异,胶粘剂有容剂型、水乳型、单组分、多组分等,各类不同的卷材都应有与配套(相容)的胶粘剂及其他辅助材料。不同种类卷材的配套材料不能相互混用,否则有可能发生腐蚀侵害或达不到粘结质量标准。
铺贴防水卷材前,应将把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较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合成高分子卷材只能采用冷粘法、自粘法铺贴,为保证其在较潮湿基面上的粘结质量,故提出施工时应选用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防水卷材厚度选用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防水卷材厚度
防水等级 | 设防道数 | 合成分子防水卷材 |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1级 | 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 | 单层:不应小于1.5mm; 双层:每层不应小于1.2mm | 单层:不应小于4mm; 双层:每层不应小于3mm |
2级 | 二道设防 | ||
3级 | 一道设防 | 不应小于1.5mm | 不应小于4mm |
复合设防 | 不应小于1.2mm | 不应小于3mm |
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露底,不堆积;
2 铺贴卷材时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
3 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正确,不得有扭曲、皱折;
4 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
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
2 卷材表面热溶后应立即滚铺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皱折;
3 滚铺卷材时接缝部位必须溢出沥青热溶胶,并应随即刮封接使接缝粘结严密;
4 铺贴后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正确,不得有扭曲。
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
2 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大于50mm;
3 侧墙宜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护层,或砌砖保护墙(边砌过填实)和铺抹30mm厚水泥砂浆。
卷材防水层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100 m2抽查1处,每处10 m2,且不得少于3处。
卷材防水层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数量,应按所铺贴卷材面积的1/10进行抽查,每处检查10m2,且不得少于3处。
控制点
1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主要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2卷材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同,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侧墙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粘结牢固,结合紧密、厚度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涂 料 防 水 层
工作特点
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主体迎水面或背水面涂刷的涂料防水层。
说明:地下工程涂料防水层适用于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迎水面或被水面的涂刷,一般采用外防外涂和外防内涂两种施工方法。
介绍 涂料防水层应采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或水泥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说明:地下结构属长期浸水部位,涂料防水层应选用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腐蚀性和耐菌性的涂料。
按地下工程应用防水涂料的分类,有机防水涂料主要包括合成橡胶类、合成树脂类和橡胶沥青类。氯丁橡胶防水涂料、SBS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属挥发固化型;聚氨酯防水涂料属反应固化型。
当前国内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发展很快,用量日益增多,日本称此类材料为水凝固型涂料。聚合物水泥涂料是以高分子聚合物为主要基料,加入少量无机活性粉料(如水泥及石英砂等),具有比一般有机涂料干燥快、弹性模量低、体积收缩小、抗渗性好等优点,国外称之为弹性水泥防水涂料。
无机防水涂料主要包括聚合物改性水泥基防水涂料和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应该指出,有机防水涂料固化成膜后最终是形成柔性防水层,与防水混凝土主体组合为刚性、柔性两道防水。无机防水涂料是在水泥中掺有一定的聚合物,不同程度地改变水泥固化后的物理力学性能,但是与防水混凝土主体组合仍应认为是刚性两道防水设防,不适用于变形较大或受振动部位。
控制要点目标值
防水涂料厚度选用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防水涂料厚度(mm)
防水
等级 | 设防道数 | 有机涂料 | 无机涂料 | |||
反应型 | 水乳型 | 聚合物型 | 水泥基 |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 | ||
1级 | 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 | 1.2—2.0 | 1.2—1.5 | 1.5—2.0 | 1.5—2.0 | ≥0.8 |
2级 | 二道设防 | 1.2—2.0 | 1.2—1.5 | 1.5—2.0 | 1.5—2.0 | ≥0.8 |
3级 | 一道设防 | — | — | ≥2.0 | ≥2.0 | — |
复合设防 | — | — | ≥1.5 | ≥1.5 | — |
涂刷的防水涂料固化后形成有一定厚度的涂膜,如果涂膜厚度太薄就起不到防水作用和很难达到合理使用年限的要求,所以对各类防水涂料的涂膜厚度作了规定。
水乳型防水涂料称之为薄质涂料,涂布固化后很难形成较厚的涂膜,可通过薄涂多次或多布多涂来达到厚度的要求。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某些性能大大优于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当采用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与其他防水材料复合使用时,涂膜本身厚度可适当减薄一些。
涂料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料涂刷前应先在基面上涂一层与涂料相容的基层处理剂;
2 涂膜应多遍完成,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
3 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后搭茬宽度宜为30—50mm;
4 涂料防水层的施工缝(甩槎)应注意保护,搭接缝宽度应大于100mm,接涂前应将其甩茬表面处理干净;
5 涂刷程序应先做转角处、穿墙管道、变形缝等部位的涂料加强层,后进行大面积涂刷;
6 涂料防水层中铺贴的胎体增强材料,同层相邻的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1/3幅宽。
说明:防水涂膜在满足厚度要求的前提下,涂刷的遍数越多对成膜的密实度越好,因此涂刷时应多遍涂刷,不论是厚质涂料还是薄质涂料均不得一次成膜。
每遍涂刷应均匀,不得有露底、漏涂和堆积现象。多遍涂刷时,应待涂层干燥成膜后方可涂刷后一遍涂料;两涂层施工间隔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形成分层。
当地下工程施工出现施工面积较大时,为保护施工搭接缝的防水质量,规定搭接缝宽度应大于100mm,接涂前应将其甩茬表面处理干净。
7防水涂料保护层应符合本规范第4.3.的规定。
8涂料防水层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涂层面积每100 m2抽查1处,每处10 m2,且不得少于3处。
主体结构分部GB50204-2002,JGJ18-2003,JC860-2008,06SG-614,JGJ3-2002
1)监理工作特点:
2)监理工作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砼分项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
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 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
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 按工作班
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
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
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查 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 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 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
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
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 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 资料检查 包括原材料 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
件 规格 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 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
交接检记录 抽样检验报告 见证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 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 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 宜作出合格标志
检验批分项工程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 A 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2001 的规定
4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 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 28d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 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粉
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J 146 等的规定取值
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粒径(mm) | 试件尺寸(mm) | 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
31.5 | 100 100 | 0.95 |
40 | 100 100 | 1.0 |
63 | 150 150 | 1.05 |
原材料及配比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 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 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 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 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 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
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3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注: 1 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 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 3/4, 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 1/3且不得超过 40mm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
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 63 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砼施工
砼的搅拌及浇注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
试件 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
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
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材料名称 | 允许偏差% |
水泥参合料 | 2 |
粗细骨料 | 3 |
水外加剂 | 2 |
2 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复称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施工记录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
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施工记录
大体积砼的定义:1m
砼的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并应符合列规定:
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 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d
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 混凝土强度达到 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 5 时不得浇水
2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3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施工记录
2、钢筋分项
原材料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 其内容包括:
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 箍筋 横向钢筋的品种 规格数量间距等
4 预埋件的规格 数量位置等
5.2 原 材 料
主 控 项 目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
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钢筋加工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 级钢筋末端应作 180 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 135 0弯钩时HRB335级 HRB400级钢筋的弯弧
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4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作不大于 90 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5 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上述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 90 0
应为 135 0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 5 倍 对有抗震等
要求的结构 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
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 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 5 倍 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 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 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 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 4% HRB335 级HRB400 级和RRB400 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 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 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观察 钢尺检查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偏差应符合表 5.3.4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 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钢筋安装
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1 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应按下列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
1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 300 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 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 300 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2 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6 个接头,其中 3 个做拉伸试验, 3 个做弯曲试验;
3 焊接等长的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时,可按生产时同等条件制 作模拟试件;
4 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5 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 600 个同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 做拉伸试验。
闪光对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2 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
3 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 3°;
4 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 0.1 倍,且不得大于 2mm 。
当模拟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应从现场焊接接头中 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相同。
钢筋电弧焊接头
1 电弧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应按下列 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
1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 300 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 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 300 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 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2 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 3 个,做拉伸试验。
3 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可只进行外观检查。
注: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钢筋接头中切取 3 个试 件。以下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取样均同。
2 电弧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
2 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3 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缺陷允许值及接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4.2 的规定;
4 坡口焊、熔槽帮条焊和窄间隙焊接头的焊缝余高不得大于 3mm。
当模拟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应从现场焊接接头中 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时相同。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1 电渣压力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应按
下列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
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 4mm ;
2 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
3 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 3°;
4 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 0.1 倍,且不得大于 2mm
钢筋电孤焊接头尺寸偏差及缺陷允许值
名称 | 单位 | 接头形式 | ||
帮条焊 | 搭接焊 | 坡口焊 | ||
钢筋与钢板 | 窄间隙焊荣 | |||
搭接焊 | 槽帮条焊 | |||
棒体沿接头中心线的纵向偏移 | Mm | 0.34d | - | - |
接头处弯折角 | ° | 3 | 3 | 3 |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位移 | mm | 0.1d | 0.1d | 0.1d |
焊缝厚度 | mm | +0.05d | +0.05d | - |
0 | 0 | - | ||
焊缝宽度 | mm | 0.1d | 0.1d | - |
0 | 0 | - | ||
焊缝长度 | mm | -0.3d | -0.3d | - |
横向咬边深度 | mm | 0.5 | 0.5 | 0.5 |
在长 2d 焊缝表面 数量 上的气孔及夹渣 面积 | 个 | 2 | 2 | - |
mm2 | 6 | 6 | - | |
在全部焊缝表面 数量 | 个 | - | - | 2 |
上的气孔及夹渣 面积 | mm2 | - | - | 6 |
3、模板分项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模 板 安 装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
能力或加设支架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的隔离剂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 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1/1000 ---- 3/1000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轴线位置 | 5 | 钢尺检查 | |
地模上表面标高 | ±5 | 水准仪、拉线、钢尺检查 | |
截面内部尺寸 | 基础 | ±10 | 钢尺检查 |
柱墙梁 | +4 -5 | 钢尺检查 | |
层高垂直度 | ≤5mm | 6 | 经纬仪、吊线、钢尺检查 |
>5mm | 8 | 经纬仪、吊线、钢尺检查 | |
相邻梁板表面高低差 | 2 | 钢尺检查 | |
表面平整度 | 5 | 2米靠尺和塞尺检查 |
构件类型 | 构件跨度(m)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 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
板 | ≤2 | ≥50 |
>2 ≤8 | ≥75 | |
>8 | ≥100 | |
梁 拱 壳 | ≤8 | ≥75 |
>8 | ≥100 | |
悬臂构件 | - | ≥100 |
4、砌体分项
施工监理依据:施工设计文件、GB50203-2002、JC860等标准
监理工作特点:保证建筑物使用及结构功能的重要分项。施工中人力参与较多,个体因素影响质量。控制点多,控制难度较大
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砌筑砂浆
1、原材料(参见砼分项):
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水泥的强度及安定性是判定水泥是否合格的两项技术要求,因此在水泥使用前应进行复检。本规范检验批的规定中与以往的砌体施工验收规范不同之处在于"同一编号"。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5%;
2对强度等级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4、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 的要求
5、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6、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
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7、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 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 3min;
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 3~5min。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 3h 和 4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 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 2h 和 3h 内使用完毕。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 250m3 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 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8、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 15 万块、多孔砖 5 万块、灰砂 砖及粉煤灰砖 10 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 1 组。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施工工艺控制要点
机制红砖
1、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
2、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 1~2d 浇水湿润。
3、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 8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 处。
4、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 20%接槎,且不应少于 5 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7 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 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 120mm 墙厚放置 16 拉结钢筋(120mm 厚墙放置 26 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 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 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 6 度、7 度的地区,不应小于 1000mm;末端应有 90°弯钩,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 20%接槎,且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合格标准:留槎正确,拉结钢筋设置数量、直径正确,竖向间距偏差不超过 100mm,留置长度基本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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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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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方法 | ||
1 | 轴线位置偏移 | 10 | 经纬仪、尺、或其他 | ||
2 | 垂 直 度 | 每层 | 5 | 2m靠尺 | |
全高 | ≤10m | 10 | 经纬仪、尺、或其他 | ||
>10m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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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数量: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 4 处,每层 每 20m 查一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 10%,但不应少于 3 间,每间不应少于 2 处,柱不少于 5 根。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抽检数量:外墙每 20m 抽查一处,每处 3~5m,且不应少于 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 10%,且不应少于 3 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 300mm 的通缝每间不超过 3 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9、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 10mm,但不应小 于 8mm,也不应大于 12mm。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 20m 抽查 1 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 10 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抽检数量 | |
1 | 基础顶面和楼面标高 | ±15 | 用水平仪和尺检查 | 不应少于 5 处 | |
2 | 表面 平整度 | 清水墙柱 | 5 | 用 2m靠尺和楔形塞 尺检查 | 有代表性自然间 10%,但不应少于 3 间,每间不应 少于 2 处 |
混水墙柱 | 8 | ||||
3 |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 ±5 | 用尺检查 | 检验批洞口10%,且不应少于 5 处 | |
4 | 外墙上下窗口位移 | 20 |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 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检验批的10%,且不应 少于 5 处 | |
5 | 水平灰缝 平直度 | 清水墙 | 7 | 拉 10m 线和尺检查 | |
混水墙 | 10 | ||||
6 | 清水墙游丁走缝 | 20 | 线和尺检查,以每 层第一皮砖为准 有代表性自然间 10%, |
检查控制点
1、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
2、砌筑小砌块时,应清除表面污物和芯柱用小砌块孔洞底部的毛边,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
3、施工时所用的砂浆,宜选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
4、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20 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5、小砌块砌筑时,在天气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可提前洒水湿润小砌块;对轻骨
料混凝土小砌块,可提前浇水湿润。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6、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7、小砌块墙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
砌
体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8、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9、小砌块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参见砖砌体
10、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 度不宜小于 200mm。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2、抹灰分项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 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并应洒水润湿
2、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3、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普通抹灰 | 高级抹灰 | |||
1 | 立面垂直度 | 4 | 3 | |
2 | 表面平整度 | 4 | 3 | |
3 | 阴阳角方正 | 4 | 3 | |
4 | 分隔条(缝)直线度 | 4 | 3 | |
5 |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 4 | 3 |
5、抹灰工程的质量关键是粘结牢固无开裂空鼓与脱落如果粘结不牢出现空鼓开裂脱落等缺陷会降低对墙体保护作用且影响装饰效果经调研分析抹灰层之所以出现开裂空鼓和脱落等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基体表面清理不干净如:基体表面尘埃及疏松物脱模剂和油渍等影响抹灰粘结牢固的物质未彻底清除干净基体表面光滑抹灰前未作毛化处理抹灰前基体表面浇水不透抹灰后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基体吸收使砂浆中的水泥未充分水化生成水泥石,影响砂浆粘结力砂浆质量不好使用不当一次抹灰过厚干缩率较大等都会影响抹灰层与基体的粘结牢固
3、门窗分项
建筑节能